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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1 12:35:59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本文关键词: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本文简介: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l、外出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2、党员联络制度。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负责联系一名下岗职工党员或外出党员,通过“一联一”的形式由联络员将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本文内容:

流动党员登记联系制度

l、外出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党员联络制度。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负责联系一名下岗职工党员或外出党员,通过“一联一”的形式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对策。

3、汇报制度。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所在地的党组织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

4、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

员从业特点,结合党员的“星级管理”,对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并在此基础上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由定性的“软指标”变为定量的“硬指标”,提高目标管理的实际作用。

5、党日活动制度。对那些离土不离乡、离岗不离原所在党组织的流动党员要指定时间,按时让他们回来参加党日活动,通过党日活动,

强化教育管理,

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6、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通过发证手段强化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发证时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发证党组织要对外出超过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或有接收单位的党员办理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持证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管理教育,参加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完成所在地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7、民主评议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大部分党员能够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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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 本文关键词:行为规范,共产党员,新时期,两份,学习心得体会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 本文简介: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一)6月23日上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正则楼七楼会议室举行第三专题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赵珏主持。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对于正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 本文内容: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简稿两份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一)

6月23日上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正则楼七楼会议室举行第三专题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赵珏主持。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对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中央到省委、市委都非常重视,省委近期以举办省管干部培训班的形式,对省管干部进行“全覆盖”式培训,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赵珏和校长丁钢相继参加了培训。会上,赵书记传达了省委培训班精神,他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学习要求比较高,每一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并按照要求参加活动,真正将学习的成果落实到做合格党员的层面上。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校纪委书记胡永盛、副校长冷耀明、组织部长李大洪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发言或结合身边的人和事、或结合个人的发展,谈了对信仰、对新时期党员行为规范的理解,表达了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道德上的干净人、工作上的有为人”的决心。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校党委中心组副组长徐铭作补充发言,围绕“信、干、实、廉”四个字,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行为规范在理解和实践上的把握。

赵书记充分肯定了大家的交流发言,认为发言人员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家庭、朋友圈,所谈体会有血有肉,有较强的说服力。通过发言也可以看出,大家都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内外、贯穿于家庭内外,学习已见成效。对学校下一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赵书记强调,要深刻把握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的内涵,重点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新时期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要求”和“新时期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涵”等内容。要深入学习,争做新时期共产党员行为规范的楷模。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修炼党性,牢记宗旨,做政治思想上的合格者;要认真学习党规,守纪律,讲规矩,做模范行为的执行者;要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善作为,敢担当,做中央精神的落实者。赵书记指出,学党章党规要在“学深学特”上做文章,做合格党员要在“做真做实”上下功夫。他要求大家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两学一做”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妥善安排好学习,要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去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创新”,尤其要把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造成为学校的亮点和特色。

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心得体会(二)

6月20日,新沂市供电公司27个党支部同步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专题讨论。

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沂市供电公司认真贯彻上级公司党委和新沂市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徐州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示范点带头示范的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据了解,新沂市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网站、手机微信平台,及时向党员推送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学习资源,征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形成良好的“指尖互动交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讲政治、有信念”成为每位党员的价值追求,“讲规矩、有纪律”成为每位党员的做事底线,“讲道德、有品行”成为每位党员的自觉习惯,“讲奉献、有作为”成为每位党员的行为指引。

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新沂市供电公司号召党员紧扣年度目标任务,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全员素质,加快推进电网建设,保障电网安全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并挖掘、选树一批身边的党员先锋模范,引导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引导党员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以具体行动改正,促进工作作风提升。

“通过统筹把握好学习教育进度,党员尽好责、支部抓到位、确保见实效。”新沂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专题活动,能够进一步提振党员精气神、激发新能量,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推进该公司赶超发展贡献力量。

篇3: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党员,条例,三篇

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本文简介: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1】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广阳区纪委高度重视,以“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学习测试学、纪检组长带领各单位学”为抓手,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热潮。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国

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本文内容:

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本三篇

【1】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广阳区纪委高度重视,以“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学习测试学、纪检组长带领各单位学”为抓手,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热潮。

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后,区纪委监察局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问责条例》,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左国新同志要求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问责条例》,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促进《条例》在全区得到有效落实。

组织全员学习测试学。区纪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测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及简答题四种,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委机关全体人员100余人参加了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考。通过这次考试,检验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掌握情况,进一步了调动干部学习党内法规的积极性。

纪检组长带领各单位学。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在学习好《问责条例》全文的基础上,组织派驻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唤醒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发布实施了,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也要认真学习该条例,下面我就谈一点初浅的学习体会。

学习前的第一个问题是:党内已经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什么还要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学习得知,二者的区别在于调整、规范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问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履职履责、政治敏锐性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或涣散、迟钝等问题,明确规定了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种情形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过去,在党规党纪中也有问责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党风廉政不力问责少,对诸多形象工程、损民政策的前台执行者问责多,对幕后的决策者、获利者问责少,查处贪腐具体案件多,追究上级或同级组织及领导失查责任少,从而导致一些地方的顽疾弊政久治难愈,直接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条例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了严肃追责的范围和主要对象,把“党要管党”真正落到了实处。

条例篇幅不长,共有13条。

第一条明确指出: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是制定条例的批导思想。

第三条是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规定: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六条是问责的六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1、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

2、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第七条是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和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另外几条还对作出问责的权限以、问责有效期及条例实施时间等作出了规定。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把党内问责机制推向系统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对我党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在我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岀纪随,高悬问责利剑,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希望问责条例的实施,对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3】领导干部党员《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市纪委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大家在学习时表示,《问责条例》全方位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体现着鲜明的担当精神,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髓和指导思想,明确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精准把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以及问责的决定和执行,确保在工作中实践好、运用好《问责条例》。

集体学习会议强调,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把问责纳入纪律审查业务规程,推进问责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有力。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问责条例》落地生根。要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突出的,必须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下去。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要走在前面、贯彻落实要走在前面,既要责人又要责己,坚持“严”字当头,抓好队伍建设,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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