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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1-10-20 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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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证监会近期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起到积极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包括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但不混合采用。笔者认为,根据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财务

证监会近期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起到积极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包括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但不混合采用。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国情,“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模式可作为现阶段的一种选择。作为独立董事财务监督职能具体实现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的引入,必将导致上市公司重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形成分工明确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会计部门四个层次的完整体系。

一、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监督的一种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法系和公司组织结构相关。

(一)世界上的公司法系与公司组织结构。一般认为,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可分为英美法系、德国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与美国法之折衷法系。公司组织结构有两种方式,单层制和双层制。所谓单层制,就是只有一个管理机关,即只有董事会而没有监事会;所谓双层制,就是有一个经营机关负责公司的商业经营和另一个单独的监督机关负责监督经营机关,即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机构。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德国法系的国家和折衷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双层制,法国法系国家的公司组织结构既实行单层制,也实行双层制。

组织结构无论是采用双层制或是采用单层制的公司,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体制和监督机制。组织结构采用双层制的公司由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在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单层制的情况下,管理机关内部成员作了区分,一部分是执行业务、从事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执行董事或内部董事;另一部分是不执行业务、不参与内部经营管理的成员,称为非执行董事或外部董事(也称独立董事),专司监督之职。英美公司中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分并不是法律上所作出的区分,而是在理论和实践中有此区分而被判例所承认。英、美国家在法律上虽然没有设立独立监事会机关的规定,但事实上已通过外部董事和独立审计人员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1999年3月,国家经贸委、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2000年9月,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提出“董事会中可以设立非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2001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步入实施阶段。该指导意见指出:境内上市公司应当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2002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3)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注: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4月版。)。资本市场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使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认识到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必要性。但如何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呢?监管部门近期推出的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

独立董事制度在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并被广泛采用的制度。一般而言,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质量;有利于加强公司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强化董事会的制衡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实现形式。独立董事制度的实现形式是指独立董事制度以何种方式落实,或者说独立董事以何种方式履行其职责。西方国家是在董事会下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或领导的专门委员会。这些专门的委员会有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理人员的提名、制定薪酬制度、代表董事会行使财务监督权。当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100%有审计委员会,80%有报酬委员会,50%有提名委员会(注:“Analysis

of

Results

of

1980

Proxy

Statement“,Release,Disciosure,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No.34-17518,February

5,1991.转引自公司治理(李维安等,2001)。)。

二、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模式之选择

作为独立董事制度一种实现形式的审计委员会,在英、美等国家被证明是一种成功的财务监督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审计委员会模式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监事会模式。但一般来说,二者不同时采用(注:法国法系国家的情况特殊,这些国家的公司既采用单层制,也采用双层制,故实务中有公司采用监事会模式,也有公司采用审计委员会模式,但一家公司一般不同时采用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也就是说,采用了监事会模式的,就不再采用审计委员会模式;而采用了审计委员会模式的,就不再采用监事会模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监事会的地位,是否有必要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如果引进审计委员会制度,它的职责有哪些?上市公司又如何重塑财务监督体系?

(一)财务监督模式的国际比较

1、监事会模式。监事会模式是指在公司组织结构实行双层制的情况下,由监事会对公司管理机关实行财务监督的模式。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中,监事会的基本职责是对公司进行财务监督,但各国立法所规定的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存在较大差异。

德国的公司组织结构是垂直型,即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注: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01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委派监事和职工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至少占一半。),监事会除了监督董事会之外,还参与决策管理。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可以任免董事会成员及主席,约束董事会成员的商业行为,决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相当于董事会成员在法院内外代表公司。

日本的股份公司机关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代表董事、监事会,各机关的职责与我国相似,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基本事项,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及代表董事是执行业务的机关;监事会是监督经营的机关。监事会的具体权限《商法特例法》规定:(1)决定监察方法、调查公司业务及财产状况的方法,其他有关部门职务执行的事项;(2)监事调查会计监察人(即独立审计人员——笔者注)的监察报告书及其他监察事项结束,应该报告于监事会;(3)监事会可以得到董事会的报告;(4)监事会得到会计监察人的监察报告之日起1周内应向董事会提交监察报告书;(5)监事具有参与选任或解任会计监察人的权限(注:末永敏和著、金洪玉译:《现代日本公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9月版。)。

2、审计委员会模式。审计委员会模式是指公司组织结构在实行单层制的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管理机关实行财务监督的模式。审计委员会模式起源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发展。在美国《标准公司法》(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公司法》,《公司法》分别由各州立法。但全国有一个《标准公司法》,供各州议会采纳,其本身并不具备直接约束力。)中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条款,SEC非常支持建立审计委员会,但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不过,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于1978年要求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立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1987年,美国国家证券商协会要求所有的纳斯达克(NASDAQ)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绝大部分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在英国,《公司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有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和控制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磋商。在加拿大,1975年修订的加拿大商业公司法要求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还要求经营信贷业务的企业设立审计委员会。在新加坡,根据1989年的《公司法》,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设立审计委员会。在马来西亚,只有大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要求设立审计委员会。

世界上各国的审计委员会都要求完全由或大部分由非执行董事担任,其职责有所不同,但其基本职责都包括:(1)检查、复核财务报告;(2)与外部独立审计师协调,并评价其工作;(3)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从审计委员会的发展来看,职责范围在不断扩大。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模式之选择。从世界范围来看,财务监督模式有监事会模式和审计委员会模式。我国已经在法律和实务中明确采用监事会模式,在此前提下,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模式选择的问题就变成了是否还应引入审计委员会模式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模式是英美等国单层制组织结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下的财务监督职能的实现形式,审计委员会模式与独立董事制度紧密相连。有专家学者从法理上分析,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等国单层制公司组织结构的产物,引入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制衡执行董事,而我国公司采用双层制公司组织结构,这样,二者的职能是否重合?

笔者认为:在现行环境下和现阶段,“监事会模式+审计委员会模式”可以作为上市公司财务监督模式的一种选择。其原因在于:

1、现行监事会模式不能很好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监事会能否很好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关键在于它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

(1)制度安排上的缺陷。我国《公司法》第124条规定:(股份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没有对监事会成员的会计专业知识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没有监事会成员在不具备充分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的规定。大陆法系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监事会可以为此目的而委托某个监事会成员,或者为了某些特定任务而委托个别专家(注:卞耀武主编:《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4月版。)。在监事会成员不具备足够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并且也不能聘请外部专家的情况下,是不能很好地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的。

制度上的缺陷还体现在规定了监事会职责而没有赋予相应的职权。例如,监事会的调查权,即监事会对公司(含子公司)业务、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可要求董事、经理报告公司营业情况的权力;监事会的公司代表权,即当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侵害公司利益,并经纠正无效时,代表公司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力。

(2)一股独大的客观现状。在我国,一股独大的现象会存续相当长时间。一股独大,从表决权来讲,按照现行的法律确实有可能产生不公正行为(注:周小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中国证券报》2001年5月31日。)。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基本上是一家人,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基本上由控股股东说了算,监事会怎么能“监事”自家人?

(3)监事会事实上的不独立。《公司法》中对监事会的独立性作出了许多规定。但在实际中,我国多数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没有进入角色,绝大多数的监事不“监事”,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违法、违章行为,如虚假财务记录和报告、参与本公司股票做庄从而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擅自扩大职工持股范围和数量、大股东长期无偿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等往往默不作声。调查发现,不少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纪委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监事往往是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在股份公司内部还是董事长、总经理的下级,这些监事又怎么能独立起来呢?翻阅一下报刊上发布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报告,鲜有监事会不同意董事会决议的,这种高度的一致性究竟是这些监事会经过认真“监事”后得出的结论,还是根本就没有“监事”或根本不敢“监事”呢(注:目前,我国有的公司实行独立监事制度,我们认为,设独立监事效果不如设独立董事。)?

2、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关系是财务监督不同层次上的互补关系。我国《公司法》确定了公司组织结构的四个层次:(1)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关;(2)董事会——公司的业务执行和经营决策机关;(3)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4)监事会——监督机关。在上面结构中,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关系,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因此,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分属于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不同层次,监事会的层次高于审计委员会,更具有权威性。

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职责安排和制度设计上,应该是互补的关系,而非重叠的关系,即使是重叠的地方,其侧重点也不同。监事会的职责侧重于检查公司的财务决策,即公司的资金调度、安排,利润分配、薪酬等方面;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集中在财务活动的结果和会计审计方面,如复核公司财务报告、提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之沟通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价等方面,但也自然会涉及到公司的财务方面。

3、我国公司海外上市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资本市场交流日趋活跃,我国有一些公司到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交易所海外上市。我国公司到这些证券交易所上市,就必须按照这些交易所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

现代股份公司法的发展历史,反映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相互影响。大陆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模式是在近代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模式的基础上,经过引进英美法系公司法的董事会制度和自行改造而成的。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采用的是大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模式,但大陆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没有引进独立董事制度。我国在借鉴国外成功的公司治理经验时,不要机械地认为我国引进的是大陆法系,而不吸收像独立董事制度等英美法系的成功经验,也不要因为国外没有这样的先例而不作尝试,而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只要独立董事制度能改进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应该借鉴!同样,在选择财务监督模式时,只要审计委员会模式能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就应该引进。

三、上市公司财务监督体系之重构

证监会颁发了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实践中也有象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公司已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会(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而且还引进了独立监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国证券报》2001年6月22日。)。在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后,审计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履行其财务监督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也必将纳入公司财务监督体系。这样,上市公司如何重构财务监督体系就成为摆在我国广大财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面前的现实课题。

(一)公司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财务监督体系的层次。在现代股份公司中,作为出资者的股东把资财委托给经营管理机关经营,股东与经营管理机关就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不仅存在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还存在于公司内部的各个层面。在组织结构形式为双层制的我国公司里,一般存在以下四个层次委托代理关系。

表1

层次

委托人

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

1

股东

董事会

股东把资财委托给

董事会经营管理

2

董事会

总经理

董事会委托总经理对公司

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

总经理

部门经理

总经理委托部门经理对该

部门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4

部门经理

员工

部门经理委托员工处理

业务

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与表1中的四个层次委托代理关系相应的四个财务监督层次,即对四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财务监督的监督组织就构成了公司的财务监督体系。

表2

层次

委托人

代理人

监督组织

1

股东

董事会

监事会

2

董事会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3

总经理

部门经理

审计部

4

部门经理

员工

会计人员

(二)重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的原则

上市公司由于引入审计委员会需要重构财务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在重构财务监督体系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性原则。所谓独立性原则,是指监督者应该保持与被监督者的独立。独立性原则要求除了要保持形式上独立外,还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是指对第三者而言的,即监督者必须是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被监督者的身份。所谓实质上的独立,则要求监督者在监督、检查被监督者、被检查者时,不偏不倚,保持独立的精神态度和意志。我们在重构财务监督体系时,特别要注意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保持形式上的独立。

2、权力制衡原则。所谓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的本质是:以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为基础,实行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与制衡,集中表现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主型”(注:[日]大冢久雄,《株式会社发生史论》(下卷)。转引自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的法系的实态考察与立法课题(王保树,1998)。)企业的特征。双层制公司中监事会的目的是为了制衡董事会,单层制公司董事会中的非执行董事是为了制衡执行董事。权力制衡原则要求我们在设计经济业务的制度安排时,应注意政策、程序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之间三者的权力制衡关系。

3、成本效益原则。监督体系的重构是一种制度安排。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只有当它带来的收益超过它的成本时,才有价值。财务监督的收益是指如果不建立、健全或不有效执行监督制度和程序而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监督也是具有成本的。监督成本是指为控制代理人行为而发生的成本,即委托人为衡量、观测和控制代理人所发生的支出,如受托责任审计成本,公司内部监督人员的工资及他们所发生的费用等。

4、全面性原则。所谓全面性原则,是指财务监督体系应该涵盖所有应该接受监督的领域。凡是涉及到与财务有关的制度安排,就应该受到监督。例如,我国现行的公司制度安排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请注册会计师,但《公司法》没有规定谁负责与注册会计师沟通,谁从公司内部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审计委员会的引入,正好可以弥补这个“被遗忘的角落”。

5、非重叠性原则。所谓非重叠性原则,是指财务监督者的职责不应该重叠,即使有相同的监督领域,侧重点也应该不同。职责的重叠意味着在制度安排上,有不同的监督者对同一监督领域进行监督,这一方面造成监督者之间的相互推诿,另一方面也会增加监督成本。

6、权威性原则。权威性原则是指财务监督者的监督结论应受到尊重,得到执行。当然,这种监督结果必须是在监督者根据法律、章程、制度、政策对事实所作出的不偏不倚的判断。只有维护财务监督结论的权威性,财务监督才有意义,公司的财务方针政策才能贯彻实施。

(三)公司财务监督体系各层次的职责

1、监事会的职责。我国《公司法》第126条规定了监事会行使的职责包括:(1)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2)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我们认为,在实践中,为加强监事会的财务监督作用,应该对其职责细化和监督的程序具体化,前者包括:复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建议。后者包括:根据公司需要设立日常办公机构,或与其他层次的财务监督一同进行;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并可直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应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责中与财务监督有关的职责,我们认为应该包含在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中。具体有:(1)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3)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如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独立财务顾问由审计委员会聘请(注:其中(1)(2)项职权,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中,属于监事会的职权。日本《商法例法》3、6条规定:监事会可以选任和解聘会计监察人。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11条规定:监事会可以聘请专家检查公司财务。)。除了上述三项之外,我们认为,根据国外审计委员会的实践经验(注:玛丽·S·梅之,刘力云、王德河编译:《审计委员会及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审计研究资料》1996年第9期。)和美国、英国等国关于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还应该包括:(1)在提交董事会之前,复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与注册会计师沟通;(3)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4)指导内部审计。

3、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随着内部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对象和领域应该发生大的转变。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职责应定位于制度监督,而非核算监督;核算监督的实施主体应是会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并提出改进建议;(2)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3)检查各种经济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4)检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条例的执行情况;(5)检查资产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情况;(6)检查业务经营和规划中的既定目标的完成情况。

4、会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的职责。会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是一线监督,应该定位于核算监督,即通过审核凭证、核对帐簿、审查报表、财产清查、成本计算等手段对经济业务活动、财产物资、会计资料等进行监督。具体职责范围应该包括:(1)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通过核对帐簿,检查帐与实、帐与帐之间的相符;(3)通过审查财务报告,从整体上审查财务报告的公允、真实表达和公司运行情况;(4)通过财产清查,检查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实物资产等公司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及所有权;(5)通过检查财务收支,监督各种收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预算控制情况;(6)通过成本核算,监督商品采购、产品生产等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不合理损耗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审计委员会后,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财务部门由上而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它们分别针对四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监督,没有纵向隶属关系,但可以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篇2:20XX年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管理制度

2011年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苏中,江苏,管理制度,建设监理,分公司

2011年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管理制度一、目的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增强分公司团队凝聚力,加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三、主要制度1、生活管理制度(1)宿舍制度(2)办公室制度(3)请销假制度(4)车辆制度(5)设施制度(6)报销制度(7)办公用品制度2、

2011年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苏中分公司

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增强分公司团队凝聚力,加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制度

1、生活管理制度

(1)宿舍制度

(2)办公室制度

(3)请销假制度

(4)车辆制度

(5)设施制度

(6)报销制度

(7)办公用品制度

2、生产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2)检查制度

(3)资料制度

(4)现场监理制度

(5)工作纪律制度

(6)安全生产制度

四、检查要求

1、生活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要求:办公室及宿舍环境卫生,个人物品叠放整齐。

2、工作管理制度:检查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检查内容:

(1)

标准化项目监理部工作的检查;包括现场实物、资料、台帐等检查;

(2)

监理工作过程中安全的检查及对其的跟踪,需要保存的相关安全资料;

(3)

管理制度及各地区每月需完成工作中其他相关报表、图片、成本核查等。

五、考核要求

根据分公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相关要求和考核细则,对于不能满足分公司管理要求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采取经济处罚,对于执行较好,并能给分公司的管理带来效益或提高业主对分公司的满意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给予嘉奖。

宿舍制度

1、入住员工推荐一名常驻人员为舍长,负责该宿舍的管理及相关费用(水、电、气、物业、垃圾费、有线电视等)的缴纳;

2、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合理使用室内所有家具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入住员工须注意安全防护,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电器使用后及时关闭,杜绝安全隐患;

4、相互尊重,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注意搞好邻里关系;

5、节约使用宿舍水电,严禁浪费。如人为浪费将处罚当事人200元(或宿舍人员50元/每人)。

6、宿舍设施出现人为损坏,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7、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该员工应于批准离职之日起一周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搬离员工宿舍时,只能携带自有物品,并自觉接受舍长检查。

办公室制度

1、工作时间(指早上8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3点半到18点)在办公室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次。

2、工作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脑打游戏或进行棋牌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次。

3、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夏季时间8:00,其余8:30)。违者罚款

50元/次。

4、自觉保持办公室卫生,并按值日表上的安排打扫卫生,并保持办公桌所有物品的整洁。

5、最后一位出办公室者请检查门窗关闭情况,自觉关闭空调、电灯、电热水器等,未能做到的处罚100元。

6、进出运营商等办公场所要文明礼貌,必须佩带工作证件。

请销假制度

1、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每个月可享受2至3天休假。

2、休假时必须填写书面的申请表交给地区经理,并将电子表格发到分公司公共邮箱并注明原因,每月员工只准休假一次,如需请假,则本月不得再进行休假。月出勤满勤(30/31天)的所有分公司员工享受100元的满勤津贴补助,要求各地区如实上报并公布上墙。

3、员工请假要提前两天申请(特殊情况除外),批准权限为地区经理两天、经理助理五天并上报分公司备案,超出时间需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地区经理请假两天的需报分管领导批准,超出时间需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否则未请假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的,处罚当月薪酬500元,并给予公布。

4、员工在年度节假日内可以享受四次(端午、清明、中秋、春节)往返车费报销,节假日未能回去的员工在本年度范围内调休的也给予报销四次车费,其他回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休假、请假超时未归的人员,逾期一天(特殊情况须提前续假)月度绩效考核100元;逾期两天月度绩效考核200元。逾期天数按旷工处理,如超过3天,本月生产奖停发,半年考核不合格。

6、员工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且未经相关领导同意而擅自离开本区域视为旷工,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扣发当月绩效,并减掉二次休假机会,写检查发到分公司邮箱通报批评,年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员工将不予考虑。

7、员工请假期满到岗后,须及时向各地区经理进行销假,如检查发现未及时进行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车辆制度

1、驾驶员须详细、认真填写每日出车记录表(包括行驶里程、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所填各类报表真实,如出现一次虚假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驾驶员须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台账内汽车日、周、月报表。

2、临时租用的社会车辆需每天在到达上班地点后,填写起始公里数,下班后须由最后离车分公司员工监督填写结束公里数并签字确认,如分公司带车员工监督不严格、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并纳入季度工作考核。

3、各地区用车人员需及时填写用车申请单至地区经理处,地区经理审核同意后,地区经理或指派人员签发派车单,驾驶员须在员工持有派车单的情况下出车,如发现无派车单驾驶员出车,发生一次处以200元罚款。如地区经理无法及时签发派车单,由地区经理用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临时短时出车,可不持有派车单,但必须征得地区经理同意。

4、分公司车辆应在下班后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临时用车,应由用车人向地区经理请示或电话汇报,待批准后方可用车。

5、驾驶员报销的过路、过桥费应与每日出车记录表相符,分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虚报行为给予按实际金额十倍处罚。

设施制度

1、分公司设施为公有财产,全体员工都有爱护和保管的义务,设施主要分为数码相机、台式机、各类工程现场用的仪器仪表等。

2、实行公物保管责任制。设施中数码相机由领用人负责保管,各类仪器仪表和台式机由地区经理统一负责。人员调整,搞好清点交接,不得变卖或私自带走。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3、仪器仪表使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若需要使用,必须在领用表登记后方可借出,使用完成后及时归还。使用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违者按人为损坏赔偿或维修。

4、数据相机使用,根据公司相机管理办法执行,如是正常老化,可报废或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如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台相机暂定为1000元)。发生离职、调动时不允许带走相机,应做好数码相机移交单及时做好资产台账更改并上报至分公司。

5、各地区需按照公司要求,将本地区设施台账及时更新,做好登记。

报销制度

1、项目部的每月报销票据于本月14日前汇总到地区经理处,地区经理审核后寄至分公司汇总;

2、员工报销时须提供监理日记、月监理记录表;交通费原则上不超过300元/月,如超过此标准,请各地区经理报销时将情况一并提交至分公司。交通费发票不是电子票据的,请在发票背面注明时间、地点和具体工作,同时要与监理日记工作相吻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扣除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100元/次,并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3、报销票据经地区经理审核提交后仍发现错误的,将考核地区经理50元/人次,同时将出错的票据扫描反馈给地区经理。

4、监理员原则上不允许打车,因工作需要确需打车,必须经地区经理同意,每月不得超过30元,特殊情况报地区经理同意;地区组长打车不得超过100元;总监打车不得超过150元;地区经理打车不得超过200元,超过费用无合适理由则予以扣除。所有打车票据背面必须写明打车原因,若票据未注明原因的视废票处理。

5、通信费报销标准:经理助理350元/月、地区经理300、项目负责人200元、县区组长及专监150元、监理员100元,如超出标准以当月话单明细为准。出勤不足10天的人员当月话费不予报销,出勤不足20天的人员话费报销岗位标准的一半,请地区经理审核时按照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必须附话费清单。员工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通畅,如果发现联系不上每次扣50元,发短信友情提醒。

6、车辆油费及过路费报销时,必须将驾驶员填写的每日出车记录表和票据一并提交审核,没有填报每日出车记录表的车辆费用不得进行报销。

7、所用办公用品采购按分公司办公用品制度执行;

8、原则上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发生招待费,如确需发生招待费用,由地区经理按照发生额度审核,如超过地区经理审核权限(每月批准负责人产生一次招待费用),由地区经理进行汇报,地区经理招待费用一次超过600元的必须请示经理助理,经理助理招待费用一次超过800元的须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再发生。报销时需填报招待费用一览表。

9、具体报销书写及票据填写规范参见分公司下发的报销管理模板。

办公用品制度

1、办公用品的采购

因日常工作需要,经请示地区经理可采购小额、零星(不应超过100元)办公用品,凭正式发票补办采购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报销。超过1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应坚持二人以上的采购制度,不允许一人单独采购。未经批准,员工擅自采购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2、办公用品的保管

分公司办公用品的保管均应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办公用品的审批

各地区办公用品要有清单,每次超过100元的办公用品需经理助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每次超过200元的办公用品须分公司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所有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一览表。常规办公用品采购不需要申请和报审。

例会制度

1、分公司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会议主要从经营、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需协调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各地区按照分公司要求,参加会议时须将本地区各方面资料准备充分、详细,会议材料作为各地区经理考评之一。

2、各地区要求每周召开一次内部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围绕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并对上次会议工作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

3、各项目负责人须定期召开项目监理部会议,对各项目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等方面进行总体把控,并对偏离方向的问题组织大家进行探讨,对于其他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将纸质会议纪要各地区存档并将电子档抄送分公司邮箱。

4、各项目负责人须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或项目例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向业主反映,将纸质会议纪要留各地区存档并将电子档抄送分公司邮箱。

检查制度

1、分公司根据各项目部生产情况,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2、各地区经理每月巡检不得少于4次,其他项目负责人每月巡检不得少于10次,同时要留有巡查记录及相应图片文件等。

3、各项目负责人主要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监理用表、现场数据是否真实、现场图片跟出勤是否一致以及现场监理是否对工程情况、工程图纸、工程规范是否熟悉等。

4、各项目负责人主要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及业主满意度等方面内容,特别需对监理资料进行跟踪检查,务必按照公司标准化项目组建设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5、各地区经理按照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建设,特别在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及标准化项目部建设等方面要经常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资料制度

1、严格按监理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施工单位的各种报告不拖延审批时间,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监理周报表格中各项内容认真填写,按时、准确编制监理周报;

3、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数据认真检查、核对,监理工作中的各种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工程验收后,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工作,认真按照公司要求,写好监理总结,编好电子文本,交领导审核和资料管理员出版、归档;

5、工程资料在工程完工后28天内,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将审核完成的监理资料提交至分公司审核。

现场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及胸牌,携带相关细则及监理用表、工具等;

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如业主或负责人在施工现场提问出现对设计图纸不清楚的,扣除绩效100元;实习人员要求实习一月后必须熟悉本专业设计图纸。

3、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各运营商及公司要求,在施工现场及时将监理报表、影像资料等收集完成,并及时移交至各项目负责人;

4、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依据相关规范标准,按照监理流程,将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现场发生问题,如不能解决,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问题的现场取证等材料;

5、根据工程需求,现场监理需将现场符合要求的监理图片、报表等及时上传至运营商要求的相关系统,确保监理工作能满足业主要求。

工作纪律制度

1、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信誉,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各项目负责人及内勤人员需严格执行公司及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当事责任人50元。

3、不收受监理项目相关各方的任何礼金;

4、员工应认真遵守业主或公司组织的各类考试纪律,如出现考试舞弊行为的处罚500元,并给予口头通报;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现场监理严禁向施工方拿、卡、要以及影响监理工作的不正当行为,受到投诉的一经查实,将扣发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做好带头工作,抓好自身的廉洁工作,如发现或查实项目负责人有拿、卡、要等行为,将处罚当事人1000元,并取消当年岗位晋升资格。

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每个职工必须时时牢记在心。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确保安全行车。

3.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工地安全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对施工人员不听教育的,应向其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反映,或责令停工。

4.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5.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该项目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分部领导汇报,由分部领导负责处理。

6.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将安全检查要素与服务质量要素结合起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对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放火防盗、车辆安全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7.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保持安全行车无事故的记录,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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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企业财务制度

小企业财务制度 本文关键词:小企业,财务制度

小企业财务制度 本文简介: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

小企业财务制度 本文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

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

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

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

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

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经理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

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

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

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

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

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

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

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

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

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

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

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5、

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

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

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

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

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

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

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

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

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

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

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二、收据管理

1、

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

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

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三、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票据管理原则

1、

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

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

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

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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