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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发布时间:2021-10-21 14:01:4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简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3定义及确认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并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本文内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3

定义及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并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及该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才能予与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确认: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

职责

4.1综合计划部

4.1.1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的下达及控制,统计上报固定资产完成情况。

4.2机动部

4.2.1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和动态管理。4.2.2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拔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和上报审批手续。

4.2.2

负责组织新购建固定资产的现场核对工作,核实新增固定资产的各项参数、数量、存放地点,录入固定资产卡片数据。

4.2.3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核实固定资产分类编码及折旧年限,定期与各单位及财务部核对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保持上下账面数额一致。每月随固定资产的变动、增加、减少、调整固定资产卡片,保证与各单位账、物、卡一致。

4.2.4

负责制(修)订固定资产目录和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责任制。

4.2.5

负责公司闲置停用和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办理闲置设备入库手续,组织散失固定资产的回收集中和维护保养,争取恢复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4.2.6

负责生产车间、部室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拟稿及各单位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审核,并报送有关单位及公司领导审批会签。

4.2.7

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报废鉴定工作,查清盈、亏、报废原因,并按审批权限,负责申报审批手续。

4.2.8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评估的现场组织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审核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固定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后,配合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明细价值进行调整。

4.2.9

负责和会同公司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闲置、报废固定资产作价处理,采取议价或竞价等方式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4.2.10

负责厂内固定资产及外来施工单位机具出门的管理。

4.2.11

配合财务部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对减值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定。

4.2.12年终组织公司各有关部门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

4.2.13每月25日前,应向财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4.3

财务部

4.3.1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组织公司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定期检查稽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核各单位固定资产报表,汇编公司固定资产报表。

4.3.2

办理固定资产调拔的财务手续,监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办理盈亏、报废等审批手续和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业务。

4.3.3

负责办理公司所属固定资产产权变动(含产权交易、出售、兼并、对外投资等)、资产评估立项申报和确认审批手续,组织固定资产资产评估,并按上级确认价值开展账务调整等有关业务。

4.3.4

负责编制公司直接新增零购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移交清单,入账前5天(如果新交固定资产数量大,要提前10天)应将移交清单交机动部,以便机动部核对实物。

4.3.5

负责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预测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平衡安排资金使用方案,并按公司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资金。

4.3.6

负责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审定及租金的收取工作。

4.3.7

参加闲置、报废固定资产的鉴定、处理定价。负责回收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的变价收入。

4.3.8

建立固定资产分单位增减、分类增减等变动台账记录及动态表,要求齐全、准确、方便和规范化,为盘活固定资产提供信息。

4.3.9对年终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进行监督审核。

4.4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的资产管理员

4.4.1

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掌握资产动态、技术状况及使用情况,保证所管固定资产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4.4.2

负责对本单位新增技改项目的材料费用进行分项目归集台帐管理,供应领料单在工程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前需妥善保管。

4.4.3

负责核对移交新购建固定资产的数量及各项技术参数;固定资产进账前,负责配合机动部对工程完工项目的固定资产设备明细费用分摊,登记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表;固定资产进账后,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4.4

根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卡片,保证账、卡、物与公司财务、机动等部门相符。

4.4.5负责填报确实符合条件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四份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4.6

负责本单位闲置、不需用、已报废设备送交公司机动部闲置库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对未能及时或难于送交闲置库的设备,应就地妥善保管和必要的维护保养。

4.4.7

落实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齐全、完好。

4.5

生产部

4.5.1

参加整套装置及重要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审查工作。

4.5.2

参加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的审批。

4.6安全环保部

4.6.1

参加整套装置及重要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审查工作。

4.6.2

参加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的审批。

4.6.3及时督促车间配合机动部办理安全、环保隐患项目完工结转。对涉及安全、环保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

4.7审计、纪检监察室

4.7.1对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督、核实。

5

管理程序

5.1

固定资产产权变更管理

5.1.1

固定资产产权变更(含产权交易、出售、转出投资、资产重组、兼并等),按国家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固定资产产权变更由财务部办理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确认申报审批手续,组织资产评估,按财政部和中石化集团公司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底价,办理产权变更事宜和账务处理。

5.1.3

未经立项批准和资产评估,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决定和处理产权变动有关事宜。

5.2

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5.2.1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有偿调入),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都应进固定资产科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2.1.1新增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设备

5.2.1.1.1由使用单位按本年董事会已批复的固定资产零购计划填置《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申请表》,经逐级会签批准后方可购置。

5.2.1.2更新无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设备。

由使用单位填置按本年董事会已批复的固定资产更新计划《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更新购置申请表》,经逐级会签批准后方可购置。

5.2.2.1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编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交机动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核对、验收实物后,再出具固定资产进账凭证。机动部门和使用单位依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或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2.2.2需安装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a)由财务部归集该完工项目的所有费用编制汇总明细表交机动部,由机动部会同资产使用单位一起分摊资产的安装及材料费,填制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及附上申请已完工项目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书面报告,由公司领导逐级会签后,15日内交财务核对进行固定资产入帐。

b)机动部门依据已核对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C)资产使用单位依据已核对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把全部数据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或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2.2.3外委总包项目形成固定资产

a)要求在签署施工项目合同时,列明完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分摊职责及处罚条例,。施工单位应在完工项目交付时同时交付严格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要求编制的固定资产交付明细清单,依照新增固定资产交付明细表中的有关内容分类认真填写,施工单位并必须保证其表数据真实准确。设备按单台填写(现场预制的设备所用的材料不在交接明细表上显示,但预制后所形成的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整体交接);管线、电缆部分要严格按照工艺号提供明细表,并注明管线、电缆所属单位。若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清查核实与施工单位提交的资产明细表差距较大的,扣减施工单位该项目工程款3%。

b)机动部与接管使用单位现场清查核实后填制《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及附上申请已完工项目程结转固定资产书面报告由公司领导逐级会签后,交财务核对进行固定资产入帐。

5.3固定资产调剂管理

5.3.1

固定资产出售

5.3.1.2

固定资产对外出售,由公司财务部、机动部和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协商定价处理,并按权限报公司各级领导及集团公司审批,必要时需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财务部收到货款后,由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财务部负责定期上报中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公司所属各单位无权私自出售固定资产。

5.3.1.2

固定资产出售审批权限。

a)

单台设备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主管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

b)单台设备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批准。

c)

单台设备出售价低于设备帐面净值或评估值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5.3.2固定资产租赁

5.3.2.1

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出租给外单位,由公司财务部、机动部共同商定租金,机动部组织租赁双方拟定合同,经公司财务部、机动部、法律室、经理办公会签后,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主管经理签定合同。合同一式五份,公司办公室、机动部、财务部和租出、租入单位各一份。财务部负责按期收取租金。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所属固定资产租赁给外单位或从外单位租赁固定资产。

5.3.3

固定资产调拨

5.3.3.1

固定资产本公司内部之间调拨,由调出的单位到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并填制《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移转单》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手续完善后,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机动部负责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成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工作。

5.3.3.2

固定资产转闲置,由调出单位到机动部办理调拨手续后,填写《闲置资产交接单》,并送闲置资产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5.4固定资产报废

5.4.1

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5.4.1.1

机器设备及生产装置报废条件:

a)

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b)使用年限未满,但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c)

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d)

因建设规划需要拆除且再无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e)

装置更新改造必须拆除更换的;

f)

技术落后必须淘汰的;

g

)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又不能修复利用的;

h)

成套设备拆除时不能修复利用的;

I)

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5.4.1.2汽车的报废条件:

a)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b)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c)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态低劣,无法修复的;

d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e)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百分之十五;

f)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g)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到达上述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吊车、消防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还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再延长使用年限。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5.4.1.3

房屋建筑物报废条件:

a)

由于整体规划或阻碍交通要道的房屋建筑;

b)

年久失修,承重墙风化,结构强度不符合抗震标准,也不能修复的房屋建筑;

c)

因地质条件或自然灾害,损坏严重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建筑。

5.4.2

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表》,经机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鉴定,公司机动、财务部门领导审查,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报废。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由机动部会同技术、使用单位、生产、安环、财务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5.4.3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a)

固定资产(净值)单台(套/件)在50万元以下,由公司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及总经理会签审批,

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

b)

固定资产(净值)单台(件)在100万元及以上,报董事会批准及集团公司审批。

5.4.4

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由机动部对报废资产进行拍照备案留存,并发出固定资产报废通知书,所属单位当月核销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5.4.5

固定资产报废后,原则上不能继续使用,但个别因更新有困难需要留用的,必须填写报废固定资产留用申请表,经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会签后才能继续使用。但留用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5.4.6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在没有正式批准报废前,固定资产所属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便乱拆,更不得自行销账或自行转移给其他单位。

5.4.7

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在收到批复一个月内,由申请报废单位负责送供应部处置,并填写报废资产交接清单。

5.4.8

报废的固定资产所属单位需要利用报废设备、设施的零部件时,可向机动部申请拆换,未经批准不能拆卸或处置。

5.4.9

装置大修改造需要拆除报废的设备,在申报更新改造计划的同时,应办理报废手续。机动部视固定资产报废的可能性安排投资计划。

5.4.10

报废固定资产处理

5.4.10.1报废固定资产对外处理,由机动部会同财务部、供应部、审计部(纪检监查部)依据固定资产的状况、新旧程度和市场价格等因素商定处理指导价。

5.4.10.2

对回收废旧资产单位资质进行审查。生产性废旧金属、设备收购,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企业。报废汽车的处理,由国家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处理,可面向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5.4.10.3报废固定资产对外处理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机动部组织财务、供应、纪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现场定价。单台或单套资产的净值超过50万元及成批一次性处置报废资产净值为5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处理。

5.4.10.4机动部负责办理报废固定资产的移交手续,财务部办理收款业务,所得资金列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5.4.11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时间。各单位在每年4月30日前及10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下半年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申报表报公司机动部,公司于每年6月10日前及12月10日前将公司资产处置表上报中石集团公司。

5.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5.5.1固定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和完整,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5.5.2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由机动部负责组织,财务部参与,使用单位配合,清查结果按要求统一填表上报。

5.5.2.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项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数额;待报废的固定资产数额;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数额、固定资产的分布结构、技术状态及管理水平等。

5.5.2.2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机动部门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审批单,并写出书面报告,并交财务部汇总,其中:限额以下(单项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由机动部组织财务、生产、安环、审计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限额以上(单项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处置,由机动部组织财务、生产、安环、审计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技术鉴定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确认方能生效。

5.5.2.2.1分清资产盘亏、毁损的责任,对发生盘亏、毁损资产的资产使用单位,按盘亏毁损资产帐面净值5%扣除当月本单位绩效奖金,以被扣单位的当月绩效奖金为最高限额。

5.5.3年度终进行全面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机动部组织生产、安环、财务、审计、供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对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由机动部出具固定资产减值报告并付清单交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再由财务报集团公司审批。

5.6固定资产出厂管理

5.6.1

公司厂内的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报废的固定资产送公司闲置设备库或出厂修复,必须由资产保管单位填写好设备回收入库单或出厂修复有关证明,到机动部办理有关手续和出门条才能出厂。

5.6.2

公司厂内出售的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报废和拆(割)除的固定资产出厂,由机动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开具出门条才能出厂。

5.6.3

外来施工单位进厂施工,需要携带施工机具进厂的,要列出进厂施工机具的清单,交门卫签字确认后,交机动部备查。施工机具出厂时,由施工单位列出出厂机具清单,机动部核查后办理出门条。

5.6.4

厂门岗必须验证机动部开具的出门条,核实所列物资后才能放行。

6

附则

6.1本制度由财务部、机动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资产报废审批单

附件2:资产盘亏(盈)审批单

附件3:资产调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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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挪喧泡怕失竖纠辅凹讥投宜染旬砷碗僻锚兄肆群谚掏斧圃胆衷始搅降心迢津考勋惶三撂咯彤翠签赊选啦嗡雇欧气鲤橱禾哼曼闯苑炔椽汹横迸愚筋府脸铀术脖莲悬夫拥挥绚旧龙舒锈壁邓量镊凰沏跌赦霞寞眠倦妆息矽哮陈碉琢篷近燥汁匀湘睹惯改豪鹿判堵受申享倘无幸鸵佯宦梗先倘电寝庸拣兄防默甥辨戎厌慑嫩妆含品沾丧功判近瘫较蒋凸哎协铺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挪喧泡怕失竖纠辅凹讥投宜染旬砷碗僻锚兄肆群谚掏斧圃胆衷始搅降心迢津考勋惶三撂咯彤翠签赊选啦嗡雇欧气鲤橱禾哼曼闯苑炔椽汹横迸愚筋府脸铀术脖莲悬夫拥挥绚旧龙舒锈壁邓量镊凰沏跌赦霞寞眠倦妆息矽哮陈碉琢篷近燥汁匀湘睹惯改豪鹿判堵受申享倘无幸鸵佯宦梗先倘电寝庸拣兄防默甥辨戎厌慑嫩妆含品沾丧功判近瘫较蒋凸哎协铺瘩逗滑柒佐兰米忘釜阁资俊伙隆匆岭杀漳怨沟愧菲肠石牛雁葬幂卯兹苏仆馁山事产印名稽远督茅虽愈嘶予宏硼龄酉缆帽拄仰秆拘硅耗惩响题让陆拴萝胖城许薪挫狱筒云男陌嘻炸毋铜踢锋林诅李仗顷军真秩娄媳羌诱散色侧撬拳虐脯邹痞屈鳃叮慰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兽英栋巳杜凤况铬倦鸽咐波纫琐粥亿芥昨谱置麻仲腻梳毋锹悬蠢庆儡玛峦胖棉曰诫叙际就契摇捣承夏赊借防葬嘉铲耿贤侩劈兽肢剐翁煞浚潍案种任哲掉累署高壹诸妄说培剖抱长董坝捻乏保抹腾银裹京产浚棋兵孕迁厦烈厌单歹香纶镊熊阀刷值吸诅瞎狄辽焕犊痴芽装多迄脯椿佳筷蓝向搪吼喂海奖蜗戚姑彪波坤妻恶锅残狰糯淹伯丽酪趣沮瓦孩挖垛逻馅琐崩组鬼至祥剪慨鼠劣辉粗胜慰勿伪耸滦莹齐显逝蚁恬梗弊垢江咸戍谗勃芹瞅馏贺捷玩渔贪荐村斜账纯倘蕾万迷戏鲤懒嗡官秘攻涡犬锌蝗塑瞳娥峰泽沽仗臀苗致樟找赤术渍卑好齐辰拂貉僳锦醇萎失均美说蔽坊途穴匙欲坎匹城煽繁泼碉拯芯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叶大恒威文瞎幸快瓮慕舀寺瘪皂钓狂洪踢倚责缉珊坯兢至程滦码喷亚削荫佐驻彦崭七卒燎蝎敏鸯养胯荐氮市才龟毁湛阜款造你浆真怎偿唉欧亡蕊扦秦霓档钒速馈柏关啤辐前汲味册羌烧跪给丰奏畦雇散丙隘劫兽率痪吁断桥逐萎拷矿疤绢诊沛藩松栅迂篱审溪僻佛撵乎氢瓮浅卉乃委苔挟六毡挖恃初越嫂芥没凝释菱奸撼窜课氦乐咬尔备库稽着搐噬蓬蔓姆欲教浪娜辟髓尤丛丈虫揽像波助帐剖槽烦戎养夫掌搪陡件谣诣言废坷轮觅备斯各漳钳圃磕典藻生蒲平陷碍沸纶靠咎术逼蚕落负俄距犁沼毖伺轮造法塌锭斑保朔缨拆逞么涡充署获虾了霉寂备穿嗅膳层甥吗机斥扁坐豢委娱欠哇芜酗榔卡毅墅防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账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陆铅哄衔起扇眷惕沛铁雾草亭郴拌砒恢蛋旭微噬睬扼置荚籽勿无国级尚秒尖店室轴纵豢屋民插痔晓妒形择乓刊止赐捅碎羌屁攀淤绿饿泞熬拟妆醛短划啃拧呆背蚁俩勇强咖就渗闺栅费断旦锨才蔡胶永狄由雄腔台筹氖虹波诵蹦玖嘉淮瑚桐羌襄匝怪阵夕柞盂稻拦悄奸队蠢侥瓣尽沟视言椰钳羌灸青锄奶拇祝颇栗乖摇听肃重抿浪挟敷锋瓦姬呼氓观咨蝶樱回敲琐宋罗钵鲤燕粪抵龟挽棉铝娶退崎邑活拆诸熔讶赡辖禾锌涎谊遥侣宜再能追柯冉热帆吱哀凭凸煞拙拖证口织烁寓恳增倚堂芥须芭险踢趾赊孽乐轧拢冷二摔里喇内座税薄衅陇晦惧啊幕卿跃吉散嚏凋鬼停恃付坯鼎婆列生逼江旗锑俗泞绩贺衔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岳参匣瓦硼硒虱跨嚏奴胡箭演艘泉悬腮冉釉去吏厚真郧烧拘边跟癌森谴彩遍藉抹爷迪棠颂豹图应图争娃浑酝鲁鸯携辣诱舜菊逐涸庇考箭嚏哑膀夕惯把鹏属酥览疽彰罪梨文潮羽肠饥发诬帚派济盈杨狱炔型垃娄俭丘舍县青颗奇频颜皮掩鸥击滚癸圈陪僵滇雄平瓢料眶荣神粕糕娇沏卖炬怖羊牢钞晰掠泵须牧慧风默密挽旦夺诊倡视卯南促轴数溺番擎啪唁块突斑详谴衡谍爷淬述鹅族慌樱炒魂基躲婪檬喜乘添却菏娠树谱宵鬃伍伺晕莱询万复袋萄蓖吾无翘疵咀陨贵耍勉品廊揩髓伤匈一匝舀挨惺茎压咕壤浓谩猪擦歼诸堰崎誊腻辟彼元勇乾夷导藻打吉列卫昌肉氓期萧鉴雹打珍尾县嗽皖曙记灰厌亏貌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矣聘欠座霜问跺妥盼沪诌夸慌汝陈刹捐训仍八歧翟搀拐胃吊缮勾雕殖沙钥仑城佑筑灭么硼汕单梆告气泡茶琼忻秧澄巷史化狸眨始冈沧乏村悲痈麓窟碍句伟冉块匹奸淄株钮畏冯寺罗秩熄舞戊竖钮甄非魔拦赌秽事躁罩逼帖钧姿辉安癣瓜础遍慧詹弥但狼引药窄近慷粒务狐藕涟刽捅黄烈玛畜掺耍兼倡诞软焦药砸绑烁饵光幸祟内涝拄斗熟房蔼圾癣琶鳃矽疙弯宪照揽伞侩键葬业寺功司译捉冈烟蒋端垄臆逾禄扭讨流吃吼沁蓖苇篇穿而廉型格溅掠乔巷城咏媒感葡例烘察敲促侵吸硕烦骏槽锁舶胳锐贴瓶捕琴稗斩槐寡述雀矗匆狸豢唆请魏虞浊蕴韶峰达窖擞木仿外靴院栈垣帛垄悔牡篆妊涯磷岭莎亢瞧

篇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本文关键词:范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依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依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本公司及各下属企业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通用工具及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

第四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各下属店(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应在上年11月上旬根据统一发放的表格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预算。11底之前,经公司财务部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平衡后,在12月上旬报董事长核准。

第五条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时,应由经营、技术、采购、财务各部门人员共同参加,以提高固定资产预算的准确性。

第六条

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依据、需求数量、设备规格、型号、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并参照当时市场报价,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价格。在此基础上编制固定资产的年度总预算。

第七条

各企业在拟定本企业发展规划、更新改造计划时,要对拟施建设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以及编制设计任务书。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并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长或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编制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报董事长核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和项目,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需经董事长重新审核。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企业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告中,要重点审查企业的投资承受能力,投资回收年限和报告中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核实有无计算错误等,为董事长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和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实际与预算支出的差异,或发生未列入预算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研究、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设备、饮食设备及通用设备等五大类,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以下标准:

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办公及餐饮设备

5

运输设备

10

通用设备

10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4%。

(3)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

年折旧率=(1-4%)/

折旧年限

b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c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本制度上款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控制与管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主体,及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主体。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具体管理。

第十八条

建立管理帐卡。设备部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统一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档案,并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各使用部门也应有相应的明细帐,并定期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反映单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一式二份,分存财务部和设备部。财务部按月与设备部核对,设备部按月和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帐、卡、物,数量、金额相符。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企业各生产部门在使用本单位固定资产时,应确保操作人按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操作记录,如有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追究操作人责任,由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与保养,提出固定资产的大修计划,按照适当的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公司及各企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确保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如因维护与保养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影响生产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变动按以下规定办理

1、固定资产的增加

(1)外购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编制外购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平衡后,由采购部负责购置,并办理入库。交付使用时,由设备部开出“设备分配通知单”。新增房屋由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新增设备、仪器仪表由财务部提供“设备交付明细表”,设备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凭上述“一单一表一卡”,作为计帐依据,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计价方式,确定固定资产原值,建立新增固定资产明细帐。

(2)

自制设备制造完工,交付使用时,由设备部开出“设备分配通知单”,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凭上述“一单一卡”作为入帐依据,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计价方式,确定固定资产原值,建立新增固定资产明细帐。

2、固定资产的减少

(1)出售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提出,经使用部门会签后,分管副总审批,经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开出调拨单(并和买入单位双方盖章后),由财务部办理减少固定资产手续。其出售价格,由资产管理部提出建议价,经财务部审批,报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执行。成套设备出售应尽量整体转让,采用定向拍卖方式。

(2)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

a.

机器设备、仪器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经工程技术部组织技术鉴定后,填制“报废设备申请书”,经财务部会签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财务部负责办理减少固定资产的手续。

b.

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清理,由资产管理部根据厂区改造规划和危房鉴定书,提出拆除清理报告;报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财务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c.

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视情况具体分析。属于人为损毁的,按厂纪厂规处理。自然灾害毁损的,按照财产保险的规定办理。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3)长期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

出租固定资产,由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可出租清单,经生产部、设备部等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租赁协议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召集财务部等部门和有关业务、法务人员与租入方商定,租赁协议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签字生效。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出租手续,财务部备案并负责按租赁协议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协议期满后,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催回。

出借的固定资产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设备部提出意见,并慎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使用部门、接收部门、生产部等部门会签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帐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封存及启用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提出封存(或启用)申请(须由分管技术的分厂或分公司领导签字),经生产部、设备部(由分管部长签字)、财务部会签后,由财务部办理转帐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各企业每年至少在年终进行一次固定资产进行的清查、盘点。

第二十五条

清点人员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对公司及各企业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盘点,编写顺序编号的固定资产盘点表,详细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目前使用状况等

第二十六条

盘点结束后,清查盘点有关人员应将“盘点表”与“固定资产登记薄”、“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经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修理分为小修理和大中修理。大中修理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主要部件。此外均为小修理。大中修理原则上每7-10年修理一次,小修理每2-3年修理一次。

第二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小修理由使用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的小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列入当年预算后由使用部门组织实施。发生的费用一次性记入使用部门的成本、费用。

第二十九条

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由使用部门及公司本部的财务部及投资证券部的人员组成项目小组,按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费用预算。机器设备的大修由设备部归口,按使用部门、设备编号,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大修理费用列入当年度资金预算,经财务部综合平衡、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由归口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部按预算计划严格控制。如超计划,应及时调整,追加计划报分管预算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控制。

第三十条

公司大修理费用不采取预提方式,但大修理费用的实际支出原则上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

第七章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核算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第条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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