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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15 10:37:01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统一工程计量与支付用表,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本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计量与支付细则”)。二、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综合单价。(一)工程量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统一工程计量与支付用表,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本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计量与支付细则”)。

二、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即合同内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依据施工图纸编制的投标报价书的工程量数量;而“工程量清单单价”则指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时的定额子目、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让利幅度等原则编制的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编制,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确定。申报用表为《支表1

工程量清单》。

(二)变更工程量。

“变更工程量”是指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分为“设计类工程变更”和“通用类工程变更”两种。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变更,属设计类工程变更;而通用类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其它原因引起的变更,如根据业主的指令、不可预见等原因所引起的变更。但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属于工程变更的范围。所有工程变更均包括数量的变化和项目的增减,经报批同意后方可作为变更工程量。

(三)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是指由承包人对工程变更部分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的综合单价(该单价仅适用于中间支付)。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是:当某工程变更仅增减合同内相同或相近子目数量时,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子目的单价;而当变更增减项目在原投标书中没有相同或相近子目时,则必须由施工方依据投标报价时的定额、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让利幅度等编制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才能确定为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三、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流程。

合同外工程

合同内工程

承包人申报

完成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计量

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

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

本月完成工程量

中间支付证书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申报当月实际完成的清单工程量(即合同内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即合同外工程量),申报的原则是:合同内工程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申报,申报用表为《支表3

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表》。所谓“工程形象进度”是指将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编制、报监理工理师审核业主批准的工程量清单划分为若干分部,并计算出各分部的合同价格,根据每月实际完成并验评合格的各分部工程量确定一个百分比即为工程形象进度。合同外工程量则按照实际完成并计量的数量申报,计量用表为《支表2

工程计量表》,申报用表为《支表4

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表》。“设计类工程变更”使用《支表5

承包人申报表(设计变更类)》,并同时附有设计变更文件;“通用类工程变更”使用《支表6

承包人申报表(通用变更类)》。无论是设计类工程变更还是通用类工程变更申报时均还要附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的确定使用《支表10

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申报表》。

四、工程计量。

(一)计量程序:

工程计量申请

(承包人)

①《承包人申报表》

②《工程计量表》

工程计量文件审查(监理工程师)

符合实际或规定?

现场测量或计算(监理工程师、承包人)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业主)

(二)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施工图纸、承包人申报表(设计类和通用类工程变更);

3.合同条件;

4.技术规范;

5.分部分项验收评定表;

6.其他有关计量的规定或补充协议。

(三)计量方法:

1.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可采用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确认、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三种形式。无论何种形式均需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双方签字。

2.当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量测计算时,将事先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立即派人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量测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量测计算后双方签字确认。

3.如果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不派人参加实地测量,则监理工程师的计量结果将作为支付的依据,承包人无权提出异议。

(四)计量范围:

1.按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2.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不属工程量清单或变更工程量范围内的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量。

五、工程费用支付

(一)工程费用支付程序。

工程支付申请

(承包人)

①支表2~支表4

复核计量支付文件、(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符合实际或规定?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报业主审批?

业主同意支付?

编制支付证书付款(业主)

(二)支付依据:

工程费用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范围、支付方法及本“计量与支付细则”规定的支付程序等进行。中间支付的比例按照施工合同有关工程进度款的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六、有关附表。

支表1:工程量清单

支表2:工程计量表

支表3: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表

支表4: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表

支表5:承包人申报表(通用变更类)

支表6:承包人申报表(设计变更类)

支表7:工程变更汇总表

支表8:中间支付证书

支表9: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

支表10: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申报表

七、本“计量与支付细则”的解释权属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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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合同制,实施细则,劳动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1目的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范和加强人力管理,达到合法用工的要求。1.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1目的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范和加强人力管理,达到合法用工的要求。

1.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3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按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

2适用范围

2.1凡本公司的在册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2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总公司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a)制定劳动合同制实施的相关规程

b)具体执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全过程;

C)归档劳动合同制实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记录;

3.2职代会

审议并通过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

审批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4工作程序

4.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公司为甲方,员工为乙方。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附件组成。

4.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4.2.1劳动合同期限;

4.2.2工作内容;

4.2.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2.4劳动报酬;

4.2.5保险福利待遇;

4.2.6劳动纪律;

4.2.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4.2.8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4.2.9经济补偿与赔偿;

4.2.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4.2.11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4.3劳动合同期限及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4.3.1劳动合同期限

4.3.1.1有固定期限合同,分1年、2年、3年三个期限;

4.3.1.2无固定期限合同。

4.3.2下列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4.3.2.1新招聘员工和新调入员工;

4.3.2.2属公司骨干,但因一般性过失受处分未满一年的员工。

4.3.3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原则上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

4.3.4除按4.3.2、4.3.3条款规定签订各期限劳动合同外的其他员工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

4.3.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6凡新招员工及新调入员工首签1年劳动合同时含1个月试用期。

公司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首签劳动合同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合同期限,其中含1年见习期。

4.3.7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专项协议书,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时中止执行:

4.3.7.1经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确需病休的员工,应签订《医疗期协议书》;

4.3.7.2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或出国培训的员工签订《脱产学习协议书》;

4.3.7.3被借用的员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借用协议书》。

4.3.8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政策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4.3.9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填写《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其中,因公司需要或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公司的自主权。

4.3.10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4.3.10.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4.3.10.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3.10.3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的;

4.3.10.4在已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4.3.10.5员工退休、退职、去世的。

4.3.11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待经济损失处理完毕或其它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3.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3.1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3.12.2有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之一的:

4.3.12.2.1工作态度消极,因个人原因三个月不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的;

4.3.12.2.2严重违反考勤制度,三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4.3.12.2.3违反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3.12.2.4直接或间接从事第二职业的;

4.3.12.2.5贪污、盗窃、赌博等因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而受公安机关拘留,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4.3.12.2.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4.3.1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3.1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1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4.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4.3.14.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3.14.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3.1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3.15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或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3.1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3.16.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

4.3.16.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3.16.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3.16.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17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3.18.1在试用期内;

4.3.18.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3.18.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

4.4员工在合同期内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4.4.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公司和员工按国家规定比例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4.2公司为驾驶员投人身意外保险;为公司员工投家庭财产保险。投保本金归公司所有。

4.4.3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下岗待业期间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执行。

4.4.4

员工正常退休、退职,按国家政策办理,内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5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报酬,按《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5医疗期规定

4.5.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政策,凭公司指定的医院证明,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5.2员工身患难以治疗的疾病,其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医疗期范围内作适当延长。

4.5.3公司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院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治疗完毕,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凡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4.5.4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5.5

医疗期将满,员工要求上班,需提前1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期结束,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须试工二个月,半日工作的试工期为四个月。其工作岗位按公司需要重新安排。试工期满后如又因病休息,其前后病假合并累计计算医疗期。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6

医疗期内的员工看病,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并按要求定期交病假证明。

4.6违约责任

4.6.1依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4.6.1.1公司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4.6.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以下规定向对方交付一次性违约金。

违约金=上年月平均总收入×合同期未满月数(月平均总收入为月岗位工资与月均效益奖金之和)

未定岗位工资的每月按上年北京市平均工资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交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十年合同期限减服务期限计算。

4.6.2公司新招收、调入的人员及当年接收的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自招收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外,还需交纳赔偿金。赔偿金项目及标准为:

4.6.2.1公司为招、接收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4.6.2.2公司接收员工后为培训员工所支付的培训费。

在公司服务每满1年,违约金和赔偿金各减百分之二十。

4.6.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4.6.3.1公司招用员工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4.6.3.2

由于公司的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4.6.3.3

公司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员工合法权益的。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4员工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4.6.4.1公司招收录用为其支付的费用;

4.6.4.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4.6.4.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4.6.4.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6.5公司不招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到公司应聘工作的人员应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

4.7劳动争议仲裁

4.7.1公司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公司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执行。

4.7.2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必须执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劳动合同管理

4.8.1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并建立管理台帐。

4.8.2为保证劳动合同制的正常运行,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及其附件同本实施细则一并执行。

4.8.3本实施细则如有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4.9

附则

4.9.1劳动合同书附件:

4.9.1.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9.1.2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4.9.1.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4.9.1.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职责及各岗位职责

4.9.1.5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分配改革方案

4.9.1.6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期协议书

4.9.1.7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协议书

4.9.1.8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期协议书

4.9.1.9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生育协议书

4.9.1.10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职工在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

4.9.1.11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4.9.2劳动合同书附件涵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不限于上述附件所列内容。

4.9.3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处理办法

5.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书。

5.2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被视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本人应自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0天内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6相关文件

《劳动法》、《合同法》及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7质量记录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文本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期协议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协议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期协议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生育协议书

法人委托代理书

保密协议书

篇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福建,实施细则,广播电视大学,环节,实践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2006年2月修订)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2006年2月修订)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培养的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该专业融理论、技能于一体,应用性较强。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本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两项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实地从事一项调查研究或管理、营销实践活动,也可以是进行一项模拟实践活动,目的是增强学生对管理实践活动的了解,锻炼学生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它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贯彻素质教育理念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进一步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培养目标。各地电大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需要,积极建立和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为圆满完成社会实践创造有利条件。

(一)

方式

社会实践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本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对关键或焦点问题进行社会实践,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推荐采用社会调查方式,即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

(二)内容

工商管理专业的社会实践必须具有专业特色,活动内容应当在经营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生产运作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范围内。为方便学生选题,特提供如下题目供参考:

1.调查企业市场环境,分析企业机遇与威胁;

2.为企业设定战略目标;

3.调查企业组织结构是否与企业战略相一致;

4.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5.人力资源规划与招聘计划;

6.人力资本投资及其成本与投资收益分析;

7.工作分析与评价;

8.员工队伍建设(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

9.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0.劳动保障与职业计划管理;

11.如何成为优秀的领导者;

12.如何以人为本,推动组织变革与发展;

13.需求分析;

14.消费者行为分析;

15.各种类型的市场分析;

16.商务谈判;

17.企业组织结构研究;

18.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19.某一项营销策划或商业计划;

20.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与模式研究;

21.关于西部大开发问题的研究;

22.关于各种零售业态的研究;

23.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研究;

24.广告策略研究;

25.企业文化研究;

26.各项管理职能的研究;

27.财务预算方案;

28.财务决算报告;

29.财务筹资方案;

30.投资项目分析;

31.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三)要求

1、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2、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生向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完成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的时间不少于三周。

3、进行社会调查的学生要根据选题列出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调查过程记录(不少于300字),并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统一采用机打形式,A4纸张。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社会调查报告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

社会调查考核表使用省电大设计的模板(见附表1),由省电大教材服务中心统一印制。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3)对师资较缺乏的地区,经审批可适当放宽专科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2年以上电大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分校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负责审核工作站(教学点)指导教师资格,并做好资料建档工作。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五)指导教师工作量:原则上专科专业教师指导论文总篇数不超过40人(包括不同专业)。

(六)组织实施

1、工作站(教学点)应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2、参加社会调查的学生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并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

(七)成绩评定与验收

1、成绩评定办法

(1)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管理实践活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调查报告由指导老师评定,分校负责审核。

(3)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2、社会实践由指导教师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工作站(教学点)负责审核并填写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见附表2,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分校负责社会实践成绩的复审,省电大在当学期期末抽查验收。调查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调查报告者不计学分。

3、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考核标准,社会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85~100分:

(1)全面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要求,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可行性,对被调查单位有一定的实质性的帮助。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结合实践的具体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3)围绕实践调查的课题,观点鲜明、正确,材料详实、充分,数据完整、可靠,论证有力、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须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75~84分

(1)按要求完成社会调查报告,选题适当,调查范围符合要求,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能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对被调查单位有一定的帮助。

(3)围绕课题的观点正确,材料充分,数据可靠,论证比较有力,逻辑性比较强,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基本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60~74分

(1)按要求基本完成社会调查报告,选题尚可,调查范围符合要求,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尚可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观点基本正确,材料基本齐全,数据比较可靠,论证有一定说服力,结构比较完整,格式比较规范,文字材料没有明显漏洞。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59分以下

(1)调查范围不符合规范,选题陈旧,无实用性和研究价值、无可行性或偏离专业。

(2)研究方法不正确,存在较明显的观点错误或观点不明,基本理论、知识运用错误。

(3)材料不齐或虚假、数据不正确或伪造,论证无力或片面,漏洞明显,逻辑混乱,结构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

(4)不能独立完成撰写过程、抄袭造假者。

4、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六)成绩录入

社会实践成绩由分校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将电子数据及文本成绩一份报省电大考试中心。数据上报省电大时间为当学期第十九周,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则不予受理。

二、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财经类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省电大、分校、工作站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组织、落实和监管。

1.省电大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校长任主任,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省电大系统毕业论文教学工作,接受并审议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成绩的审议申请。

教学管理处为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的常设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制定全省电大毕业论文工作各项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部署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对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专业骨干教师参加。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应在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制作毕业论文教学资源、开展基层电大指导教师培训、审核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资格、分析和反馈毕业论文终审情况、对全省电大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等。

2.电大分校、工作站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毕业论文指导小组。

电大分校、工作站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省级电大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毕业论文工作各项实施办法,部署和落实本地毕业论文工作。

电大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电大分校、工作站主管教学的校长、站长或负责人任组长,电大分校、工作站的教学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当地的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受理学生对于毕业论文成绩的审议申请并及时上报上级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电大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专职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省级电大毕业论文各项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

(二)选题要求

毕业作业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以内,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调查报告。

选题原则:应符合工商管理专科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注意选择与当前现代化建设和科技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有可能的话,应尽量接受企事业单位的实际课题;题目大小应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份量和难易程度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能完成为宜;鼓励学术创新,可适当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知识;鼓励解决现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要求

1、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实践性教学环节(除毕业论文外)均已完成并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2、毕业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周。

3、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一切抄袭、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

4、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5、学生应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语言通顺。

6、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7、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由封面、写作提纲、正文(含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项目构成。

第一、封面

1、封面左上角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字样,并用方框加以突出,方框内字体为小五号宋体。

2、标题及作者情况。封面的“毕业论文(设计)标题名称”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情况包括分校(站、点)、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稿日期,使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

第二、写作提纲

另起一页。“写作提纲”项目名称用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使用小4号宋体。

第三、正文

另起一页。正文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内容。

1、标题:毕业论文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加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2、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内容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简要概述,一般字数为150至300字;关键词应是文章的关键概念、词组,一般在3至5个,最多不超过8个。中文“内容摘要”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1.5倍行距;“关键词”另起一行,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词间空一格。

3、正文内容:除一、二、三级标题外,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1.5倍行距;5000字以上。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小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黑体加粗,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若不独占行,标题后面须加句号;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第四、参考文献

所引用参考文献如果是著作,应包括编者(或著作人)、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如果是期刊文章则应包括所引用的文章作者、文章名、期刊名、期刊日期;如果是网上资料,则应包括作者、文章名、网址、日期。

“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在正文或注释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4号楷体排列,序号用“1、2……”的形式编排,引用著作和引用文章时的注文顺序同注释。

第五、打印与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毕业论文全文应连续页码,从写作提纲开始编写页码)及左侧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包括:1、封面;2、写作提纲;3、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附: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范例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毕业论文

(小五号、宋体)

(小二号、黑体加粗)

分校(站、点):

学生姓名:

号: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

写作提纲

(项目名称:小二号、黑体加粗;提纲内容:小四号、宋体)

一、绪论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本文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二、本论:(文章的主干,要点)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1、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2、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1、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2、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

(三)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则的辩析

1、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规则

2、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规则

(四)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

三、结论(用1-2句话阐述)

(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小四号、宋体)

【内容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道德秩序,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消除履行合同中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情势变更原则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但其与现行法律所规定和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诚实信用原则应作为情势变更原则的一项基本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规则、显失公平规则既有联系和相似之处,同时又有许多根本的不同。完善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立法,规范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倡导合同当事人诚实交易,合理承担风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长期努力的目标。

【关键词】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

不可抗力

显失公平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内容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正文)(小四号、宋体,标题黑体,1.5倍行距)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确立起来的,现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势变更的直接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渐完善,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越来越显其重要;同时,由于情势变更原则所涉及的理论复杂性和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差异,有必要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究。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理论依据

(一)情势变更原则含义及沿革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应当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乃至合同解除的一项法律原则[1]。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与功能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商品安全交易。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略)

【参考文献】

1、苏惠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75页。

2、郑玉波:《民法实用》,中国法制出版社,1969年3月第1版,第15页。

3、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2月第1版,第20页。

4、崔建远:《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108页。

(下略)

(项目名称四号、楷体加粗,在正文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

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四号楷体排列)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对师资较缺乏的地区,经审批可适当放宽专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2年以上电大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从2006年春季起省电大启用“福建电大实践教学网络管理平台”,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答辩申报等环节都实行在线操作。各教学点在线填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为开学第二周,各教学点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省电大试点专业主任应及时审批、反馈。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指导。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分阶段指导,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学生人数规定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4、成绩评定

(1)考核标准:毕业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85~100分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75~84分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60~74分

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59分以下

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

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

凡具有以上条款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

5、答辩

专科生的毕业论文不要求答辩。

6、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质量给出建议成绩;由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评定成绩;省级电大负责终审,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7、学分

毕业作业经审核合格后给予5学分。未完成毕业作业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8、上报终审要求

分校汇总上报终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执行(闽电大教[2005]31号附件9)。“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及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清单”使用2005年秋季版,可上教学管理处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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