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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14 0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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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附件:1: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一、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第一年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产科(病房+门诊)产房人流室(计划生育妇科)5月4月2月1月第二年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产科(病房+门诊)产房新生儿科5月4月2月1月第三年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产科(病房+门诊)MI

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附件:1:

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一、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

第一年

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

产科(病房+门诊)

产房

人流室(计划生育妇科)

5月

4月

2月

1月

第二年

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

产科(病房+门诊)

产房

新生儿科

5月

4月

2月

1月

第三年

妇科(病房+门诊,含计划生育)

产科(病房+门诊)

MICU

超声科

5月

5月

1月

1月

二、规培总要求:

1、妇科学:

(1)

人际沟通

(2)

知情同意、病史采集、查体方法、病例及医疗文件书写与填报

(3)

女性生理特点

(4)

女性盆腔解剖、下腹部消毒铺巾方法

(5)

妇科常见辅助检查原理及报告判读

(6)

妇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妇科常见急症的发病机制、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及随访规范

(7)

妇科常见恶性肿瘤的筛查手段、随访方法

(8)

妇科常用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作用机制、不良反应及使用方法、合理使用抗生素

(9)

妇科常见手术及急症手术的适应症、禁忌症、输血原则、术前准备及术后处理原则

(10)

基本手术操作技术

(11)

妇科1-2类(中、小)手术及门诊手术

(12)

临床路径的执行与实施

2、产科学:

(1)

产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妊娠期母体的生理变化、胎儿生理及其发育、胎盘及羊水的功能等知识

(2)

正常孕期保健规范

(3)

产科病史采集、医疗文书书写、围生保健病历及各类手册、卡片等填写

(4)

妊娠图、产程图的绘制

(5)

正确的四部触诊、骨盆外测量、肛门指诊及阴道检查的手法

(6)

独立完成正确接生、正常新生儿查体及处理

(7)

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和早产儿的处理

(8)

正常分娩、正常产程、正常产褥的特征与处理

(9)

孕妇用药原则

(10)

病理妊娠的诊断处理原则

(11)

异常分娩、异常产程的识别和处理原则

(12)

产科常用手术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手术前后的处理

(13)

产科常见急症、合并症和并发症的诊断和处理

(14)

头位难产、异常胎先露、异常胎产式的识别和处理原则

(15)

失血性休克的诊断与治疗

(16)

高危妊娠的识别与高危因素与不良产科结局之间的关系咨询、医患沟通与知情选择

3、计划生育:

(1)

计划生育病历书写,计划生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

(2)

避孕节育技术的知情选择,计划生育手术基本操作(包括早、中孕期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术、女性绝育术、宫内节育器放置及取出术等)的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步骤、术前准备、术后处理及注意事项

(3)

基本的宫内操作

(4)

计划生育手术常见并发症的识别、诊断技术与处理原则

三、轮转妇科基本掌握内容

(一)妇科病房要求:

1、第一年(5个月)

(1)病种要求:

生殖道炎症、附件肿物、早孕、流产、异位妊娠、宫颈癌、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癌、子宫腺肌症、滋养细胞肿瘤、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尿失禁、子宫脱垂、外阴阴道肿物、习惯性流产。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最低例数)

助手(最低例数)

附件手术

6

10

外阴阴道小手术

5

5

宫颈小手术

5

5

(3)管理住院病床不少于5张,书写大病历10份

2、第二、三年(10个月)

(1)病种要求:

生殖道炎症、附件肿物、早孕、流产、异位妊娠、宫颈癌、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癌、子宫腺肌症、滋养细胞肿瘤、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尿失禁、子宫脱垂、外阴阴道肿物、习惯性流产。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

(最低例数)

助手

(最低例数)

外阴阴道小手术

5

5

宫颈小手术

20

-

附件手术

10

20

子宫肌瘤剔除术

5

5

子宫次全切除术及全子宫切除术

5

20

广泛性子宫切除术

-

5

阴式子宫切除术

-

10

卵巢癌、输卵管癌分期或肿瘤细胞减灭术

-

5

子宫内膜癌分期手术

-

3

盆腔淋巴结切除术

-

10

宫腔镜、腹腔镜检查或1-2级手术

30

50

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矫治手术

-

10

(3)

基本要求:

管理住院病床不少于5张,宫腔镜、腹腔镜与1-2级手术的学习与掌握。

(二)产科病房要求

1、第一年(4个月)

(1)病种要求:

正常妊娠、早产、妊娠剧吐、先兆早产、产前出血、胎膜早破、过期妊娠、前置胎盘、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受限、巨大儿、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生儿黄疸(生理性/病理性)、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

(最低例数)

助手

(最低例数)

骨盆外测量

60

40

电子胎心监护图形判读

50

50

产程图绘制用

100

50

缩宫素点滴引术

30

30

阴道分娩接生

50

50

人工破膜术

10

10

骨盆内测量

10

10

会阴侧切缝合术

10

10

会阴裂伤缝合术

5

5

产钳或胎头吸引助产术

-

5

(3)基本要求

管理住院病床不少于5张,书写大病历10份

2、第二、三年(9个月)

(1)病种要求:

多胎妊娠、妊娠合并生殖道感染、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死宫内、先兆早产、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糖尿病、产前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高血压、胎膜早破、新生儿黄疸、过期妊娠、新生儿窒息、产力异常、产道异常、产后出血、产褥感染、胎儿畸形、前置胎盘、妊娠期合并症、胎盘早期剥离、异常分娩(头位难产)、异常胎先露。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

(最低例数)

助手

(最低例数)

胎心监护仪使用

50

-

骨盆内测量

10

10

人工破膜术

20

-

会阴裂伤缝合术

10

5

胎吸产钳助产

-

5

手剥胎盘

-

5

臀位助产

2

5

剖宫产

20

50

新生儿窒息复苏

5

5

(3)较高要求:

增加以下疾病学习:子宫破裂、妊娠合并外科急腹症、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泌尿系统疾病、妊娠合并肝脏疾病、妊娠合并肿瘤、妊娠合并内分泌系统疾病、产前诊断或筛查、胎死宫内。

(三)妇产科门诊要求(含计划生育门诊)

1、第一年要求

(1)病种要求:

生殖道炎症、外阴阴道肿物、急慢性宫颈炎、盆腔炎、宫颈上皮内瘤变、不孕症、月经病、闭经、痛经、围绝经期综合征、子宫肌瘤及附件肿瘤、妇科急腹症、流产、围生期保健。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最低例数)

盆腔双合诊检查

100

盆腔三合诊

20

四步触诊

50

骨盆外测量

20

电子胎心监护图判读

30

清宫术诊刮术

50

宫内节育器放置和取出术

20

后穹窿穿刺或腹腔穿刺术

5

下生殖道活检术

10

宫颈扩张术

3

门诊接诊病人数

200人次/周

2、第二、三年(4-5个月)

(1)病种要求:生殖道炎症、急慢性宫颈炎、盆腔炎、宫颈上皮内瘤变、不孕症、月经病、闭经、痛经、围绝经期综合征、子宫肌瘤及附件肿瘤、妇科急腹症、流产、围生期保健。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最低例数)

盆腔检查

200

四步触诊

150

骨盆外测量

60

后穹窿穿刺或腹腔穿刺术

5

分段诊断性刮宫

20

人工流产术

50

门诊接诊病人数

200人次/周

3、计划生育病房

(1)病种要求:

病种

术者或操作者(最低例数)

早孕

100

人工流产术后随访及并发症

10

孕中期引产

10

避孕咨询指导

10

药物流产

20

高危人工流产

10

宫内节育器并发症

5

(2)基本技能要求:

手术或操作技术名称

术者或操作者

(最低例数)

助手

(最低例数)

宫腔负压吸引术

40

60

钳刮术

5

5

放、取环术

10

10

羊膜腔穿刺术

5

5

药物流产术

20

20

输卵管节育术

1

输卵管复通术

1

(3)基本要求

管理住院病床不少于5张,书写大病历10份。了解宫腔镜、腹腔镜技术在计划生育手术与并发症诊断与处理中的作用。

四、规培其他要求:

1、可根据培训内容完成情况决定酌情增加轮转相关专业,如外科、内科、急诊科、超声科等。

2、3年内应参加一定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1篇。

篇2: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山西,学前教育,实施细则,广播电视大学,专科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专科阶段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特制定本实施细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专科阶段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相关教育技能,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胜任在学校、社区、家政等各种儿童教育场所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通过专业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养: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较好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人文艺术修养,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先进的学前教育思想、教育反思精神和初步的教师专业成长能力。

3、具有一定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体魄。

二、山西电大各分校开办本专业的条件

1.思想认识

具有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意识,对运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模式培养新型幼教专科专业人才有着深刻的认识和迫切愿望。

2.生源条件

应拥有具备强烈学习愿望的充足生源。

3.技术条件

应具备通畅的传输渠道,拥有卫星电视收视系统设备、视听阅览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VBI阅览室、小组讨论室、面授辅导教室、教学实习基地等。

4.师资条件

本专业试点单位应配备至少3名以上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其中至少要有1名为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1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所在地区应有1所以上师范专科学校或地区级教育学院,能够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主持教师应能利用互联网与中央电大课程主持教师和

山西电大课程责任教师保持业务联系。

5.组织保证

本专业试点单位应由1名业务领导分工管理专业实施,并成立小学教育专业开放试点教研室,对本专业的具体教学和研究工作实施统筹管理。

三、学习者的资格要求

1.本专业招生对象限定为:

①在职的、已具备中等师范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幼教教师及相关人员。

②准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已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包括高中、中专、技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幼师毕业的各类人员)。

本专业重点面向经济不发达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地区的以上各类人员。

2.学习者入学注册工作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关于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一)教学模式

1.设计原则

(1)适应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的需要,遵循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律,实现由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的转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2)适应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应用型一线教师的要求,注重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课程实践性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过程中锻炼职业能力。

(3)教学模式仅提供一种教学资源建设与课程学习的思路,不能僵化使用,教学的重心永远是发展学生的专业技能与思维能力。

2.模式构想

根据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阶段教学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以及上述设计原则,本专业主要采取“课程学习包+教学辅导+网络学习”这种基于资源、网络、项目(任务、问题)、有支持的学生自主学习模式,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体验现代教学理论和学前教育的实践探索过程。

学生利用课程学习包中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包括DVD)、CAI课件(包括网络版)、IP课件、网络课程等多种学习媒体资源和必要的面授辅导进行自主学习,并通过与学习小组和辅导教师的交互进行协作学习;教师通过面授辅导、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电子信箱(E-MAIL)、网络教学、网上交互平台和双向视频系统等教学手段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学前教育专业注重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重点培养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此外,各门课程依据其课程性质及具体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课程教学模式。如基于问题的教学、观摩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教学模式。

(二)教学媒体

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遵循以下分类建设的原则:教学计划中统设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由中央电大课程组完成;选修课程资源的建设,由中央电大组织,在全国电大采取招标方式进行,并由山西电大负责整合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提供给全省电大使用。

1.教学媒体的类型、功能及其内容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是各门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是传递教学信息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在整个教学资源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文字教材应当全面提供课程教学与学生自学所需要的各种基本信息。不仅应当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系统阐明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应当向学生提供学习支持与帮助。

文字教材既可以是“合一式”,也可以是“分立式”。“合一式”文字教材应当将教学基本内容与自学指导内容以及参考资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模块化设计;“分立式”文字教材则应当将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内容有机衔接、相互配合。

(2)音像教材(含VCD光盘)

音像教材(含DVD光盘,下同)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进一步阐释与必要补充,以加强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音像教材的内容应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关联,又不是简单重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加以必要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音像教材一般采用重点讲授式,也可以采用课堂直录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应以真实、形象、生动、具有现场感的画面来演示技术及教学过程,以加深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CAI课件(含网络版)

CAI课件即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分解与细化,起帮助学生自学、加强学生自我练习与检测的作用。

CAI课件的内容应与文字教材内容紧密配合。应通过对教学内容的多角度分解与细化,为学生提供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开展个别化、交互式学习的途径,强化学生的学习效果。

CAI课件的形式既可以是光盘版(CD-ROM),也可以是网络版课件,便于学生根据自身条件灵活选择。

2.其他学习支持服务

(1)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工作原则上由各试点单位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山西省电大予以相应的指导。

各门课程均应适当安排面授辅导,由教师解答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建议各试点单位组织进行案例分析、实践操作、小组协作学习、以及其他形式的专业实践活动。在面授辅导过程中要充分教师的作用,通过教师的启发,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授辅导的方式及时间由各试点单位根据课程的性质以及学生的需求自行确定。原则上做到:第一,面授辅导时间不宜过长,每学期每门课程的面授课时按照每学分不应超过7个学时计算;第二,面授辅导的次数随着学生对电大教学规律的熟悉和自主学习方式的掌握,随学期逐渐递减。

(2)电视直播教学

中央电大每学期组织电视直播教学,适时安排。试点单位应及时组织收看。

电视直播教学节目由中央电大负责制作,主要内容有教学信息、疑难问题解答以及学前教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专题讲座。

电视直播教学将与双向视频系统融合,开展实时教学。

山西电大每学期也组织电视直播教学,各分校也应及时组织收看。

省开课电视直播教学节目由山西电大负责制作,

电视直播教学将与双向视频系统融合实施教学。

(3)双向视频系统

中央电大与山西电大将与试点单位开通双向视频系统,进行师资培训、专家讲座及教学交流等。

(4)网络教学(包括专业与课程平台、网上讨论、电子信箱等)

中央电大与山西电大借助电大在线网络教学平台,建立学前教育专业网络平台,向师生提供一个可以获取学前教育专业发展动态,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学习、信息交流以及问题讨论。

通过课程平台向学生提供课程学习的支持服务,包括提供课程学习资源、指导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合作探究学习以及研究性学习。

通过网上讨论区解答学生的问题,并促进学生之间的交互学习。

提倡利用社会性软件开发教师、学生、课程或专题的博客(blog)等,进行深度反思学习与对话交流。

通过网络视频、音频、文本向学生提供实时与非实时、交互与单向等形式多样灵活的课程教学及辅导与交流。

通过e-Mail交流沟通。

五、关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一)教师队伍的配备

各试点单位应有健全的教师队伍,负责本地区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每门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均应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主持教师和专兼职主讲教师(教材主编)、辅导教师:

1、责任教师:主持教师必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具有整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熟悉电大教学的特点。

2、主讲教师:由当地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担任,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口头或文字表达能力,语音清晰。主讲教师负责文字教材的编写和录像教材的讲授,参与课程授课、集中辅导、集中答疑等教学活动。

3、辅导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经验;在电大或者普通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辅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的面授辅导教学活动及学习支持服务,并将学习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电大或中央电大。

(二)教学媒体的编制与使用

1.必修课程的教学媒体及学习资源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编制,选修课的教学媒体及学习资源由山西省电大负责组织或选定,或选用中央电大所提供的统设服务课程资源。

2.教学媒体编制人员的资格、能力等应当符合中央电大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

3.选修课的主要教学媒体,应在开课前,将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意见及相应的教材样本提交给中央电大,由中央电大对其进行审查评估,优秀者将向电大系统及全国教师网络联盟推荐使用。

(三)教学过程管理

1.教师培训

各试点单位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主持教师、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培训。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必修课程的教师培训。山西电大负责组织对本省辅导教师的培训,并相应对选修课辅导教师进行培训。

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既可以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师资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要求、阐释课程重点、难点,介绍多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以及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2.学习指南

学生入学时各试点单位应对学生所学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学习计划、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每门课程开课前,中央电大和山西电大将通过一定方式给予必要的课前指导。

课前指导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要求、教学媒体及手段使用以及学习方法的介绍。

3.集中辅导

中央电大通过电视直播教学、双向视频、网络教学系统等方式对必修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辅导。各门课程每学期组织1-2次的集中辅导。

山西电大通过双向视频、在线平台系统等方式对必修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辅导。各门课程每学期组织1-2次的集中辅导。

4.教学实验点

山西电大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地区建立学前专业教学实验点,开展专业教学实验活动,检验各种教学媒体的实际效果,探索教学模式改革方向,完善学习支持服务。

教学实验点的设立由山西省电大根据试点单位的申请进行考察后具体确定。

5.形成性考核

为促进学生平时学习,并检测学生的学习水平,每门课程需要设计安排书面作业、实验、大作业等形式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具体采用的形式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与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选择使用。实验作业的成果形式为实验报告。由试点单位的辅导教师负责批改、评分,并给出指导性的评语。具体安排及实施可按照每门课程的教学设施方案执行。

6.课程考核

学前教育专业各门课程的考核均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一般来说,必修课程的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或开卷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内容较为稳定的课程将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部分实践性强的课程采用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选修课程的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或开卷考试,由山西电大统一组织命题

学前教育专业各门课程的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一般由卷面成绩与形成性考核两部分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具体比例按具体课程考核大纲要求执行。形成性考核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

闭卷考试试题的类型应视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具体确定,一般应不少于四种,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填空题等。

命题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本学科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关于免修课程及学分替换和计算问题

考虑到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开放教育阶段可能招收一些非本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只要这些学生在学历教育中学习过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相同课程,经试省电大验看成绩单或相应证件,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即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修手续。

对于允许免修并获得学分替换的课程,不管替换课程以前实得多少学分,都要按教育部批准的学前教育专业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对于允许免修并获得学分替换的课程,按照中央电大免修免考课程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8巡教巡考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形成性考核及实践环节教学安排,掌握教学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山西电大负责组织对各试点单位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包括形成性考核及实践环节教学安排

六、实践教学环节

1.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践环节和综合实践环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活动。中央电大统一制定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由山西电大根据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2.课程实践环节的形式可根据课程要求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主要采取课程作业、实验、实习(设计)等形式。学前教育专业的技能性课程将适当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分量和比例。

3.综合实践环节的形式可以采取教育实习、毕业作业等形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综合实践不得免修,未取得综合实践环节学分者不得毕业。

综合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各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将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综合实践环节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学生基本学完规定的课程学分之后。

七、教学实施和管理

为顺利实施各个教学环节,本专业在中央电大现行的教师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教师责任制:

1.中央电大教师对全国省级电大教师负责。中央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主持教师对全国省级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主持教师的教学、培训和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

2.省电大教师对各电大分校及以下教学点教师负责。省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主持教师对各电大分校以下辅导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教学、培训和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

3.各电大分校以下教学点教师对学生负责。各电大分校以下辅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对教学点的学生负责,师生比为1:40。学生可以利用电话、网络直接与上级教师对话,咨询各类问题,各级电大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回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

4.在专业建设初期,可以适当配置助教人员,辅助专职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探索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篇3: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统一工程计量与支付用表,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本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计量与支付细则”)。二、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综合单价。(一)工程量

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为加强工程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统一工程计量与支付用表,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本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计量与支付细则”)。

二、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即合同内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依据施工图纸编制的投标报价书的工程量数量;而“工程量清单单价”则指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时的定额子目、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让利幅度等原则编制的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编制,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确定。申报用表为《支表1

工程量清单》。

(二)变更工程量。

“变更工程量”是指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分为“设计类工程变更”和“通用类工程变更”两种。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变更,属设计类工程变更;而通用类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其它原因引起的变更,如根据业主的指令、不可预见等原因所引起的变更。但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属于工程变更的范围。所有工程变更均包括数量的变化和项目的增减,经报批同意后方可作为变更工程量。

(三)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是指由承包人对工程变更部分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的综合单价(该单价仅适用于中间支付)。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是:当某工程变更仅增减合同内相同或相近子目数量时,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相应子目的单价;而当变更增减项目在原投标书中没有相同或相近子目时,则必须由施工方依据投标报价时的定额、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让利幅度等编制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才能确定为工程变更综合单价。

三、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流程。

合同外工程

合同内工程

承包人申报

完成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计量

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

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

本月完成工程量

中间支付证书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申报当月实际完成的清单工程量(即合同内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即合同外工程量),申报的原则是:合同内工程量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申报,申报用表为《支表3

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表》。所谓“工程形象进度”是指将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一周内编制、报监理工理师审核业主批准的工程量清单划分为若干分部,并计算出各分部的合同价格,根据每月实际完成并验评合格的各分部工程量确定一个百分比即为工程形象进度。合同外工程量则按照实际完成并计量的数量申报,计量用表为《支表2

工程计量表》,申报用表为《支表4

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表》。“设计类工程变更”使用《支表5

承包人申报表(设计变更类)》,并同时附有设计变更文件;“通用类工程变更”使用《支表6

承包人申报表(通用变更类)》。无论是设计类工程变更还是通用类工程变更申报时均还要附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的确定使用《支表10

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申报表》。

四、工程计量。

(一)计量程序:

工程计量申请

(承包人)

①《承包人申报表》

②《工程计量表》

工程计量文件审查(监理工程师)

符合实际或规定?

现场测量或计算(监理工程师、承包人)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业主)

(二)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施工图纸、承包人申报表(设计类和通用类工程变更);

3.合同条件;

4.技术规范;

5.分部分项验收评定表;

6.其他有关计量的规定或补充协议。

(三)计量方法:

1.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可采用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确认、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三种形式。无论何种形式均需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双方签字。

2.当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量测计算时,将事先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立即派人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量测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量测计算后双方签字确认。

3.如果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不派人参加实地测量,则监理工程师的计量结果将作为支付的依据,承包人无权提出异议。

(四)计量范围:

1.按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2.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不属工程量清单或变更工程量范围内的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量。

五、工程费用支付

(一)工程费用支付程序。

工程支付申请

(承包人)

①支表2~支表4

复核计量支付文件、(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符合实际或规定?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报业主审批?

业主同意支付?

编制支付证书付款(业主)

(二)支付依据:

工程费用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范围、支付方法及本“计量与支付细则”规定的支付程序等进行。中间支付的比例按照施工合同有关工程进度款的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六、有关附表。

支表1:工程量清单

支表2:工程计量表

支表3:合同内工程月计量报审表

支表4:合同外工程月计量报审表

支表5:承包人申报表(通用变更类)

支表6:承包人申报表(设计变更类)

支表7:工程变更汇总表

支表8:中间支付证书

支表9: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

支表10: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申报表

七、本“计量与支付细则”的解释权属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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