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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10 12: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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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 本文简介: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全体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合格共产党员,根据《中共济源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x组文〔2016〕x号)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政办〔201

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 本文内容:

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

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全体党员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合格共产党员,根据《中共济源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x组文〔2016〕x号)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印发的通知》(x政办〔2016]x号),按照区分层次、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要求,现就学习安排提出如下具体方案。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

全体党员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通读熟读,全面掌握。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作为“专业课”,系统学习,深刻领悟。同时全体党员要把新时期愚公移山精神以及我市的革命史、党史、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作为“特色课”,典型带动,提升素质。

2.学习系列讲话

全体党员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作为“必修课”,掌握其精神要领、核心要义。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作为“专业课”,全面系统掌握其精神实质。

二、全体党员学习要求

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1.学习党章党规

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行为规范,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增强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思想自觉。

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学习弘扬新时期愚公移山精神以及我市的革命史、党史、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学习系列讲话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学习系列讲话,主要领会掌握以下方面内容:(1)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人民的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核心要义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总方略,自觉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5)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按照新发展理念做好本职工作;(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7)全面从严治党是全体党员共同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8)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中原更加出彩、济源更加出彩、学院更加出彩。

3.重点解决的问题

(1)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信仰不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不足,精神空虚迷茫,推崇西方价值观,有的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问题。坚守党的信仰信念,牢记党的历史使命,把正确的理想追求转化为行动的力量,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章党规党纪看齐。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

(2)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的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自觉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约束规范自己,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

(3)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利己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为师生办事不上心不主动等问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教职工和学生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联系师生,真心对师生负责,热心为师生服务,用实际行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4)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违反党纪党规,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公权私用,为政不廉、碰触底线等问题。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气节操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有的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等问题。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崇德向善、注重自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用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群众。

(6)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工作,在促进学院健康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积极作为、建功立业。

三、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要求

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1.学习党章党规

系统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全面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党章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章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具体要求。

2.学习系列讲话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要注重整体把握、掌握内在联系,防止碎片化学习。

学习系列讲话,要注意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着重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深入领会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变与不变的深刻内涵。(2)深入领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3)深入领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4)深入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实践。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增强发展整体性协调性,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5)深入领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网络主权,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建设互利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正确义利观、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6)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强化正风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7)深入领会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观大势、定大局、谋大事;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树立问题导向,注重防风险、补短板;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8)深入领会总书记对河南的殷切期望和最新要求,重点是领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中原更加出彩、济源更加出彩、学院更加出彩”、“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道德情操,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等重要论述。学院党委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3.重点解决的问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重要论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针对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上的模糊认识,针对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等问题,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升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把理想信念体现到修身律己、为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西方sss民主、“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以及质疑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

(2)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不认真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针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针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问题,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针对那些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行为、做法,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树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自信,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4)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针对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危机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坚决斗争等问题,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负责。针对新形势下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提升精气神、增长新本领、展现新作为,做到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坚持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

(5)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针对不照章办事、不依规用权,特权思想严重,设租寻租,千方百计用手中的权力捞好处,顶风违纪搞“四风”等问题,认真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子女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良好的校园环境。

(6)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针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建意识淡漠、党建工作缺失,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割裂开来的问题,针对那些认为正风反腐影响发展等错误观点,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依规治党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四、学习方式方法

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以党总支、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民主评议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用好党校、网络、新媒体等教育培训渠道,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更好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要与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的精神动力。

1.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学习篇目,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可编印制作口袋书,运用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满足党员学习需求。

2.专题研讨学。学院党委以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等形式,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次确定1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各党总支、支部要围绕学习讨论专题每月开展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讨论。专题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做到“四对照四反思”,即对照讲政治、有信念标准,反思坚守理想信念情况,增强党性观念;对照讲规矩、有纪律标准,反思遵守纪律规矩情况,增强看齐意识;对照讲道德、有品行标准,反思修身律己情况,增强道德修养;对照讲奉献、有作为标准,反思践行宗旨情况,增强责任担当。注重创新学习载体,确保学习效果,推行“五进四评比”,即走进党校学、走进红色教育基地学、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学、走进项目建设一线学、走进扶贫攻坚一线学,开展手抄党章评比、诵读经典评比、“学党章、学讲话,悟警句”评比、知识竞赛评比。利用院系两级党校阵地对全院党员轮训一遍。

3.领导带头学。党委委员、中层正职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做在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搞“灯下黑”、搞“手电筒照人不照己”。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4.党课辅导学。讲党课一般在党总支、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总支、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充分运用好“三大讲堂”(济职讲堂、济图讲堂、道德讲堂)宣传阵地,分层次讲好党课。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各个系部讲党课。党建理论课教师、先进模范要引领示范讲,充分发挥党校和先进党员群体的作用,组织党校教师、先进模范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作辅导。各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要联系实际讲,紧密结合自身工作,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5.对照典型学。要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充分发挥焦裕禄、史来贺、吴金印、李连成、燕振昌、马海明等先进群体的标杆作用;利用好留庄民兵营纪念馆、晋豫边革命纪念馆、愚公移山精神展览馆等教育基地,深入学习我市、我院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的革命英雄和先进人物,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受教育、找差距、明方向。要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党员干部以中央、省委、市委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懒政怠政不作为干部等反面典型为戒,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6.在线交流学。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运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报刊、广播等多元媒体,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7.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知名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学院内涵发展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为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党总支要在抓好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指导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组织部将会同纪检监察、党政办等部门,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防止简单以开了多少会、做了多少笔记来评判学习教育的成效。

篇2: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本文关键词:福建省,招标,依法,规模,标准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本文简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规定,我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本文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闽发改政策[2007]1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规定,我委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项目,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项目,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招标的其他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以及本规定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所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仅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占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四)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的;

(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的;

(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企业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该企业具备自行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的货物的能力,或者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其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可以采取拍卖、挂牌出让或者电子竞价等方式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二)国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三)除以上项目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项目投资来源中使用下列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政府融资,包括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等;

(三)按规定由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河道治理、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围垦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排水、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

(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七)科技、教育、文化(含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用事业项目;

(八)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项目;

(九)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第八条

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第九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拆除、修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章

项目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选择

第十条

下列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面向社会选择投资人、经营人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

(二)依法应当实行有偿使用的项目用海,同一宗海域有三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海域使用权的;

(三)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

(四)国家确定应当采取招标方式设置的探矿权和采矿权;

(五)其他依法应当招标的国有自然资源经营性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公共信息技术平台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面向社会选择投资人、经营人的,应当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公告期不少于20日,公告期满后有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城镇客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二)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

(三)供水、供气、供热项目;

(四)污水、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项目;

(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

(六)公共信息技术平台项目;

(七)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的其他项目。

以上项目也可以直接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省人民政府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下列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面向社会选择经营人、承办人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网吧经营权、文化体育活动冠名权等专营性项目;

(二)户外广告、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等依附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性项目;

(三)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出让、租赁,出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租赁的单项合同估算年租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罚没公物及其他公物的处置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

(六)其他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第十三条

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选择承办人(代建单位),单项合同代建费用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公认的技术标准和明确的市场通用价格、指标明确量化、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资助的重大技术转让推广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章

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

第十五条

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二)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三)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

(MM50);

(四)质子治疗系统;

(五)其它未列入甲类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七)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八)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九)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十)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核准可以不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外,一律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第十七条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招标事项,适用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第五章

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垄断性国有企业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本省此前出台的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

篇3: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中小学校,全县,教育工作,党员,方案

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本文简介: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一、工作安排(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真正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

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本文内容:

XX县全县中小学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年)

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真正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抓好各项组织准备(5月上旬前)

1.5月上旬,启动全县中小学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组织关系;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

2.5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党费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促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三)完成动员部署任务(5月上旬前)

1.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市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

2.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学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3.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力量负责学习教育的组织工作;

4.全县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召开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对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四)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全年,其中5—10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1.学习党章(5-6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5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进行专题讨论,结合“六查六看”谈学习体会;

③6月底前组织党员参加党章知识测试;

④6月底前,组织党员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

2.学习党规(7—8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①7—8月,坚持个人自学为主,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各学校党小组(党支部)暑假前要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8月底,秋季开学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六查六看”谈学习体会;

③8月底前组织党员参加党规知识测试;

④8月底,秋季开学前,组织全体党员以我省、市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3.学系列讲话(9—10月进行重点学习讨论)

全县中小学校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

①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

②10月底前,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进行专题讨论,结合“六查六看”谈学习体会;

③10月底前组织党员参加系列讲话知识测试。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中小学校党员重点解决在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领会中国梦的深刻内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是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

(五)创新方式讲党课(6—7月进行集中讲党课)

1.

各党组织要组织好党课进基层活动,党员干部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在所在党支部讲一堂党课;

2.6月底前,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可联系实际,在所在党支部讲一堂党课;

3.“七一”前,党支部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

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月底前)

1.

12月上旬,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围绕“两学一做”主题,完成年度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

2.

12月中旬,支部班子成员完成谈心谈话工作;

3.

12月底前,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4.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2月底前,可与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

1.

12月中旬,组织支部党员对个人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

2.

12月底前,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客观公正地进行互评,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3.

12月底前,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分别确定每名党员的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

(八)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全年)

1.在学习教育期间,党员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做到查找一个解决一个;

2.针对年底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党员及时制定细化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3.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九)做合格党员(全年)

1.全体党员要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立足岗位作贡献,全心全意为党的教育事业服务,廉洁从教、依法执教,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师生,加强服务指导;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积极推动创建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在教育业务工作中把好政治关;要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要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师德修养、师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记《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争做为人师表的楷模、规范办学的表率、教学工作的骨干、人民满意的教师;

2.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做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

3.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各党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中小学校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强化组织保障。要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突出问题,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各学校党组织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进一步摸清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三)准确把握方式方法。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在组织方式上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在组织方法上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突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

(四)注重分类指导。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认真谋划教育学习内容、组织方式,切勿一头重、一头轻,要双肩在挑,做到教学工作与学习教育两不误。离退休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印发学习资料等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五)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各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工作,通过示范培训、集中轮训等形式,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要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和具体工作安排,切实明晰工作目标、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更好地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和网络教育平台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要在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开设“两学一做”专栏,宣传交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池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十三五”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防止“两张皮”,切实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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