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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2 10:41:27

货运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货运

货运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

货运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警告一次,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处一次警告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处警告一次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

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1)

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2)

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3)

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4)

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5)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8)

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19)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处警告一次。

(20)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处警告一次,重犯者从严处罚。

(21)

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处警告一次。

(22)

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处警告一次元。

(23)

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处警告一次,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

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

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

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2)

(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处罚方法:

1)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2)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篇2:产品标识管理制度2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2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标识,产品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2 本文简介:1.目的:利用适当的标识,使得在各流程阶段能够正确地鉴别产品状况,并在反馈时能顺利地追溯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流程阶段的产品。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生产制程中物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标识。3.2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4.定义:5.作业内容:5.1.1原材料/包装材料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2 本文内容:

1.目的:

利用适当的标识,使得在各流程阶段能够正确地鉴别产品状况,并在反馈时能顺利地追溯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流程阶段的产品。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制程中物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标识。

3.2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

4.定义:

5.作业内容:

5.1.1原材料/包装材料/外购件/外加工品/客供品由仓库人员点收,放于待检区,并粘贴[物料标识卡],填写材料品名、数量、入厂日期等内容。IQC检验时,材料标识于“检验中”一联,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并填写保质期、批号等内容,通知仓库人员将合格物料转移至指定区域,保留“合格”一联。检验不合格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后放入不合品区。

5.1.2

生胶,药粉备好后,由作业员统一放入塑料筐后再放入[胶料生产流程卡],品管检验员依《主材/助剂/促进剂称量作业看板》确认称量结果,检验合格后在[胶料生产流程卡]签字.检验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上贴红色[异常品标签],并放入异常区。

5.1.3流变检验合格的胶料,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中盖“合格”章,并填写流变检测结果。对于流变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人员在[胶料生产流程卡]上贴红色[异常品标签],并放入异常区。

5.1.4

硫化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硫化抽验员在[产品生产流程卡]的“硫化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OK,并记录检验结果,填写完成后将[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相应产品筐的PE袋中。

5.1.5

硫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抽验员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放入异常区。若属于尺寸、硬度不合格时,还需在[产品生产流程卡]“硫化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NG。

5.1.6

修整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于红色不良品篮。

5.1.7

抽验合格的产品,由抽验员在[产品生产流程卡]“修整抽验判定”栏目中填写OK,然后将[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产品筐PE袋中;抽验不合格时,填写[返工通知单]并通知修整人员及时返工,无法及时返工的,放置于不合格区。

5.1.8

未检验的产品放于“待检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将产品放入“合格区”,并在[产品生产流程卡]“成品抽验状况判定”栏目中填写OK,并记录检验结果。二次硫化检验不良品,由检验员将产品放入异常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1.9

包装后待入库的产品由包装人员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包装标签上盖“合格QA”章,入库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将产品放于“品质异常隔离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1.10

出货待检产品,由包装人员依客户代号将产品放入“出货待检区”,检验合格后,由出货抽验员将产品放入“出货检验合格区”。出货检验不合格,由出货检验员将产品放入“品质异常隔离区”,并用红色[异常品标签]标识。

5.2产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

5.2.1仓管人员负责对所有生产来料粘贴[物料标示卡],并填写材料品名、数量、厂商、入厂日期等内容。

5.2.2

切胶员将称量后的原材料放入筐子中,然后依据《色别管理作业规范》在每一筐子中放入相应颜色的[胶料生产流程卡],并贴上批号条码,填写材质、规格及重量。有NSF认证的配方要在[胶料生产流程卡]的左上角盖“NSF生产管理章”。

5.2.3

密炼后的黑烟胶,由密炼包装人员在每一支黑烟胶上放入对应的[胶料生产流程卡].

5.2.4加促完成后,[胶料生产流程卡]随胶料一起流入下道工序。

5.2.5裁边人员依据《色别管理作业规范》对胶料进行打包,然后附上[胶料生产流程卡]。

5.2.6切料人员依据《色别管理作业规范》对切出/预成型的胶料用相对应的油纸包装,然后放入对应的[胶料生产流程卡]。硫化车间领料前,在ERP处扫描条码并打印相同批号的条码,贴于成品[产品生产流程卡]。有NSF认证的配方,ERP人员要在成品[产品生产流程卡]的左上角盖“NSF生产管理章“5.2.7

硫化后的产品放入塑料筐后,由硫化作业员再将[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塑料筐的PE袋中,并在[产品生产流程卡]上填写客户、材质、规格、硫化条件、模数/孔数、机台号、班别、硫化作业员名称。

5.2.8

修整合格后的产品由作业员将相对应的[产品生产流程卡]放入塑料筐的PE袋中。

5.2.9

二次硫化后的产品,由作业人员倒入塑料筐中后,再放入相对应的[产品生产流程卡],在[产品生产流程卡]签名并填写二次硫化温度、时间、日期、烤箱号。

2.10

产品装入PE袋中后,由包装人员贴上标签,包装标签必须注明材质、规格、批号、单重及数量。

5.2.11

出货的每一包产品上用标签注明材质、规格、批号、单重及数量,并由备货人员将产品放置于相对应的客户出货区。有NSF认证的配方,包装人员要在包装标签上贴“NSF”标签;对于有RoHS认证的配方,需在产品包装标签上盖“RoHS”章。每一箱产品装好后,要在外箱右角上贴标签,注明规格、数量、材质及订单号,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执行。

5.2.12

产品入库后由品管部负责将[产品生产流程卡]依[品质记录管理程序]归档保存。

5.2.13追溯:客户抱怨或内部品质异常时,依批号找出相应的[胶料生产流程卡]、[产品生产流程卡]及检验记录,追溯到原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状况,进行品质异常的分析。追溯方式按虚线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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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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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熏蒸杀虫管理制度

熏蒸杀虫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杀虫,熏蒸,管理制度

熏蒸杀虫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2014年熏蒸杀虫管理制度一、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和《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按照“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为规范储粮害虫防治措施,制定本制度。二、虫粮处理原则: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下时可不作处理;一般虫粮在15℃以上时,必须在半

熏蒸杀虫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2014年熏蒸杀虫管理制度

一、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和《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按照“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为规范储粮害虫防治措施,制定本制度。

二、虫粮处理原则: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下时可不作处理;一般虫粮在15℃以上时,必须在半个月内处理;严重虫粮必须在一星期内处理;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存隔离,在三天内处理,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许可后,粮食方可出仓。

三、粮食入仓前和出仓后,及时进行空仓消毒,避免虫害交叉感染,必要时使用防护剂进行防护。

四、粮食熏蒸前,根据粮情检查情况和仓房密闭性能及周围环境情况,制定熏蒸方案,包括施药方式、用药量、密闭时间等。

五、熏蒸施药前落实熏蒸人员,准备好药剂和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及检测仪器,做好仓房密闭、安全防护和仪器检测等检查工作。

六、业务科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熏蒸作业,出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施药结束后,组织回收剩余药剂及处理药剂包装物。

七、粮食熏蒸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粮堆内磷化氢浓度,并根据其浓度变化和设定浓度适时补药。

八、熏蒸散气后,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残渣处理工作,并在仓房的出入口、孔洞等处设置防虫线,以防止仓外害虫对粮食的感染。

九、磷化氢环流熏蒸作业时详细填写《磷化氢环流熏蒸记录表》。

第三章

安全防护措施

十、熏蒸人员在施药前要了解所用药剂性质,掌握熏蒸技术,防毒面具使用方法。

十一、熏蒸人员在分药、施药、散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具有良好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完毕后详细记录虑毒罐使用人名称、使用日期、毒气的名称和在毒气中停留时间等。

十二、熏蒸施药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点进仓人数,确实查明进仓人员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十三、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均严禁一人操作。药剂残渣要到远离水源的专定地点进行深埋处理。

十四、散气后,仓内磷化氢浓度降到0.2mL/m3以下时,人员方可入仓。

第四章

熏蒸防护用具

十五、防毒面具应专人专用,并经常保持干燥。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其气密性,使用完毕后用酒精或0.5%高锰酸钾溶液擦洗,并放阴凉处晾干。

十六、滤毒罐在两次使用之间,应用密封端盖密封保管。当滤毒罐浸水、长时间暴露于低浓度或意外地暴露于高浓度熏蒸剂中、已达到推荐使用的期限时将失去其防护作用,必须进行更换。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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