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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能源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1 10: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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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能源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第一章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本制度依据下列规定结合水电公司具体情况制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3)工业“三废”(废水、废汽

xx能源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一章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依据下列规定结合水电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3)工业“三废”(废水、废汽、废渣)排放标准;

(4)水电部颁发“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试行)。

第二条、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的法律、法规及神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水电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水电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环保专(兼职)职人员,环保工作由水电公司经理主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水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质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行,各部门、专业要把环保工作列入生产工作中去,编制生产任务时编制环保工作计划。成员如下:

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一电厂、二电厂、水暖队、供电所

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兼职)管理人员

水电公司:刘思宏

厂:马国栋

厂:陈文玺

队:周汝生

所:那宝华

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流程图

水电公司

经理

水电公司

总工程师

水电公司安质部

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水电公司二电厂

水电公司供电所

水电公司水暖

水电公司一电厂

第三条、环境保护的任务:

防治污染,搞好文明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经济、保障生产发展,以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1、下列“三废”排放必须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内:

(1)、烟囱排放含尘量及其他有害物质;

(2)、各种废水(包括灰水及工业排水)废酸、废碱、废油;

(3)、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

2、厂内各处噪音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3、三废物质的综合利用;

4.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要进行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时(包括增产、挖潜技术措施及更改项目)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按国家规定办事,有关防止三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一起抓,大力消除跑、冒、滴、漏。编制年度计划时,也要编制消灭七漏计划的具体任务。

6.保持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画廊、板、牌的整体性,有关治理“三废”的设施不得任意停用或拆除,正常维修需要停用时应取得必要的措施并经生产调度同意后由总工程师批准。

7.各专业、部门划分的清洁区或绿化面积要保持清洁、完整、要教育职工保护绿化植物、严禁乱砍伐、乱堆杂物、乱倒垃圾。

8.目前暂不能治理的废水、废气、废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集中排放,不得任意扩散。

第四条

环保工作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分管,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贯彻和监督水电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令条例,制定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规划。对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审核、制定、修订后,报水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根据神宝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指标、目标分解后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监督执行;

(3)审核扩建,改进工程和重大技措的“三废”治理方案,并督促

“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时确保环保人员参加整体验收和“三废“治理落实情况。

(4)调整掌握水电公司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污染源,并对“三废”污染排放治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5)负责对水电公司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神宝公司对口单位的统计报表。

(6)、负责每月对水电公司各基层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7)、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水电公司各基层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职责

(一)、基层单位专职(兼职)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噪音、照明亮度和烟尘、废水等全厂的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工作,配合呼伦贝尔环保局定期对污染物指标测试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档案和台帐;

3、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异常负责及时向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汇报;

4、负责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按规定日期上报工作;

5、定期向水电公司环境保护专职人员报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及报表;

6、根据水电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指标、目标,负责执行和落实;

(二)、电厂锅炉专业环保职责

(1)负责管理和处理锅炉排污水,如锅炉排灰水、冲灰水的排放等,使其符合排放标准,并保证设备系统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设备检修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消除锅炉冒黑烟,改进燃烧条件保证除尘器除尘排放浓度指标≤250mg/l;

(3)降低本专业设备噪音,所有的汽、水排放点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8分贝以下)

(4)加强辅机用油的管理,消除漏油,严禁由于设备漏油污染冷却工业用水。

(5)专业照明应符合“发电厂照度标准”的最低照度,每季应进行一次检查。

(6)降低专业间粉尘,使其达到10mg/m3

(三)、

汽机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杜绝能源浪费,减少汽水损失,加强疏水技术管理工作,各种疏水都要回收,不得任意排放。

2)、负责处理好冷油器清洗废液的排放。

3)、加强油系统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泄漏点必须小于3‰,严禁油类漏入冷却水系统或下水道而污染排水。

4)、降低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8贝以下)

(四)、电气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按照“电力工程设计发电厂照明,标准,负责全厂专业、科室应有足够的照明度,每季度电气专业应进行一次普查。

2)、定期检查厂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确保工作场所足够的亮度;

3)、经常检查在装有压力表、水位计、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表盘、楼梯、通道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狭窄地方的照明,使以上场所光亮充足;

4)、经常检查事故应急照明、备用电源状态是否可靠;

5)、负责消除电气设备的油类渗漏,泄漏率应小于3‰,防止油类渗出污染水源。

6)、降低本专业及所管辖设备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7)、蓄电池废酸应收回集中管理,严禁乱倒、污染水源及环境。

8)、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定期检查及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五)、化学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地下水、工业排水、循环水、除尘水排污口的日常分析工作及定期全分析化验,并将化验单报保存在厂部。

2)、负责锅炉酸洗水,排污水的处理。

3)、化学排放废酸、碱液应回收综合利用,经过处理后〈PH值6-9〉排放,严禁将酸液排入厂下水管道系统。

4)、化学药品应有固定储存场所。严格管理,防止药品渗漏、飞散污染环境。

5)、剧毒、刺激性化学药品应封闭储存,按有关规程制度管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消除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85-90分贝以下;

7)、消除本专业油处理设备的泄露,要小于3‰。透平油的放水要经过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8)、配备必要的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并固定环境保护化验专责人做好定期化验工作。

9)、每周的星期一负责污水排放口的污水排放监测,监测后的监测数据填入《污水处理检查表》,存入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并每月25日前上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监测数据。

污水处理循环检查表

单位名称

水化车间

除尘水

锅炉排污水

污水排放地点

电渗析排水口

烟道排水口

膨胀器排水口

处理方式

沉淀后排出。不合格水加药使排出的污水不呈酸性

抽查日期

排入大自然中污水PH值

(标准值:6-9)

排入大自然中悬浮物

<70mg/L

排入大自然中COD

<120mg/L

对检查的排水整改意见

排放是否达标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合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电厂负责人:

化验员:

(六)输煤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降低本车间粉尘,使其达到国家规定专业卫生标准。(粉尘量小于10㎎∕m3

2)、负责水冲洗地面污水处理,其排放水悬浮物不大于500㎎∕L排水渗坑的积煤粉及时处理,严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以环境。

3)、提高除尘设备的工作效率,其投入率在95%以上。

(七)、热工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环保监测仪表的检修及定期效验工作。

第五条、检查监督

1、环保领导组织及管理机构认真负责环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各单位及有关科室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负责环保工作。

各单位应有本年度环保治理规划。环保人员在业务上受总工程师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在水电公司经理领导下,严格执行环保工作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污染情况,做好环保工作。

3、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水电公司每年对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有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水电公司将按神宝公司的《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4、违反国家环保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对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不认真进行治理,长期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及负责人应严肃处理,经济制裁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章

水电公司废油回收方案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水电公司特制定废油品回收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水电公司各单位将各轴承、变速箱更换废弃的油料及汽轮机油、变压器油回收到厂废油回收桶内,相应的检修用棉纱也要集中回收存放。

2、废油油料主要用于每次启动锅炉的部分燃料,浇在点火用的木材上,以及冬季管道冻结部位的加热用途,达到综合利用的目的。

3、车队将废油单独存放回收桶内,由于量比较小,也可自行进行综合利用,每次废油用途必须说明。

4、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废油利用情况记录。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水电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

关于对噪声测量管理的规定

根据质量标准化达标要求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两个电厂对《环保监督管理制度》中噪声监督一项进行监测,一电厂、二电厂按照《环保监督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1、

监测范围:

车间各操作间、控制室、厂界(以围墙为界,东西南北进行采点式测量)。

2、

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认真做好记录,记录项目清楚,内容应有监测人、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值、与标准值对比等项目,特别说明的加备注。

3、

噪声标准值:

厂界标准值:

类别

昼间(dB)

夜间(dB)

说明

0

50

40

疗养院、高级别墅、高级宾馆。

1

55

45

居住区、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

60

55

居民区、商业区、工业混杂区。

3

65

55

工业区

4

70

55

交通干线两侧。

车间标准:

根据ISO1999—75的规定:作业场所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规定85

dB

-90

dB。

4、

一电厂、二电厂各配置一台噪声测量仪,测量仪列入设备管理中进行建档管理,测量仪的备品、备件、说明书要求保存完整,不得丢失。如有损坏按神宝公司文件执

行。

附:噪声监测表

噪声测量

检测人:

检测地点:

检测日期:*年*月*日

单位

地点

测量值dв

厂界

昼间dв

夜间dв

标准值

昼间dв

夜间dв

二电厂

主控室

70

厂房南围墙

43

40

厂界

65

55

发电机前

96

厂房北围墙

55

48

作业场所

85~90

锅炉操作间

70

厂房东围墙

59

54

汽机操作间

70

厂房西围墙(门卫)

48

40

汽机零米

82

水化间

50

检测结果:根据《噪声测量管理》厂界标准和ISO1999—75的规定,经对二电厂工作地点、厂界的噪声检测,二电厂噪声数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主管:

审核:

第四章、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依法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排污口管理,是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计量装置和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档案。

第三条

水电公司经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水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厂级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电厂运行值负责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修部门负责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呼伦贝尔环境保护监督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经规范化整治后的排污口安装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等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排污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涂改。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1

污水

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

水体排放

2

废气

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

大气环境排放

第五条

标志牌的使用与维护

1

标志牌的设置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

2

检查与维修

标志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不符合本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工作由电厂水质化验人员负责,检查时间每周一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入环保设施巡回检查记录。

第五章、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的基本要求:

1、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自动监控设备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3、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条、系统维护

为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有效,保证设备完好,应严格按下述管理制度管理维护。

管理人员:

1.

各单位热工班组负责设备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日常工作开展负责人为热工班组负责人,负责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2.

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设立专人填写《CYA-863

CEM系统日常检查表》,及系统运行、维护保养记录。该人员应经过CEMS培训,并熟悉CEMS的日常操作。

2.技术员或技术厂长为系统配备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并在每班锅炉运行人员中指定一名本系统的运行人员,监督运行参数,并根据运行参数和环保要求的指标调整燃烧工况,并将负责人形成网络图备案,要求责任明确,分工清楚。

4.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分析、总结系统运行情况,同时制定改进措施。

5.技术员或技术厂长要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效果和修订。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的检查,并要熟悉设备的组成和性能,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做到向生产厂家反映现象,并根据厂家提供办法进行维修。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求:

技术员和技术厂长可针对系统出现问题情况下,查看设置,除此之外

1、不准使用本系统的计算机进行其它任何工作。

2、不得擅自改动本系统的任何设置。

3、禁止以任何理由占用本系统的通讯线路。

4、未经许可不能移动设备。

5、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6、保持工作间清洁,禁止在仪表间吸烟,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负责人职责:

1、负责常见故障的修复及设备的定期校验,故障现象、校验结果、修复结果须有完整记录,提交管理人员归档保存。

2、重大故障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填报清楚故障现象,定性分析,及时向生产厂家反映故障现象。配合生产厂家完成系统维修及恢复工作,修复结果须有完整记录,提交管理人员归档保存。

3、每天检查控制室机柜内各压力表的读数,确保各读数处于正常的范围内,并记录《稀释法系统日常检查表》。

4、检查各供电空开,确保系统供电系统正常。

5、检查各仪器的工作状态,并随时记录。

6、定期检查各标定瓶中的标气量;

7、打开标气瓶的节门,观察出口减压阀的头级压力指示,压力指示低于1MPa时,应该更换标气。

8、定期排放冷干器中的凝结水;

9、烟尘浓度的玻璃镜片要每周检查两次,擦拭两次,保护透光镜片清洁,保证烟尘浓度不受镜片灰尘影响,并在擦拭后要看激光是否对心。

10、负责人对烟气运行曲线负责,烟气指数超标应给出原因分析。

11、系统日常维护注意事项:要注意日常空气压缩机的放水,空压机是保证SO2采样系统正常工作的重要部分,所以尽量做到每天都对其进行放水,具体放水周期可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切勿等到空压机内有大量水时再进行排水。

第五条

运行参数管理

1、烟尘监测情况由当班值长总负责,随时监测烟尘排放量情况,使烟尘排放量控制在250mg/m3内保持曲线平衡运行,随时调节除尘器,不得出现曲线陡突落,如烟尘排放超标,立即汇报厂部,并检查水膜除尘器,保证本班烟尘浓度达标排放,使烟尘排放曲线平稳。

2、含氧量控制在11%以下,如超标,检查锅炉本体漏风情况并积极处理,氧化锆盘的运行温度不大于150℃,标气位置在气位计中间,如有异常做好记录汇报厂部;

3、当在线监测计算机出现死机或异常情况,值长负责进行计算机重启,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故障状态下

及企业停产状态下的停运行报告制度

第一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必须及时上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由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上报神宝公司企业规划部环保负责机构,并积极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进行远程维护。

第二条、自动监测设备不准私自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如正常维护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时,应与厂家联系,在厂家的指导下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机组停运1天以上,电厂环保负责人应向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申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向呼伦贝尔环保局申报及神宝公司有关部室申报,经呼伦贝尔环保局审核、批准后进行发电设备维修、停用。

第七章、

处罚规定

第一条、自动监控设备各单位没有专人负责,未建立烟尘在线监测控制负责网络图和没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扣罚单位1分;

第二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未及时上报扣罚负责人300元/次,没与厂家联系的扣罚负责人300元/次;

第三条、自动监测设备不经批准私自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给予当事人扣罚500元/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在线监测微机控制系统因中毒致使死机或数据不能正常传输,罚当班值长500元;

第五条、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巡回检查不到位,出现掉线、线路破损、元件损坏、漏汽、表面不清洁等现象的,扣罚使用单位1分。

第六条、对烟尘排放指标控制监察不到位,造成污染超标排放或烟尘控制曲线突升突降扣责任单位1分。

第七条、每天检查系统一次,检查内容见《CYA-863

CEM系统日常检查表》,不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视为没有检查,按规定处罚。

第八章

水电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事故预防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环保意识。

2、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各单位要将上级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下达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对可能造成环保事故的设备、设施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保证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发生环保事故汇报程序

1、发生环保事故时,值班人员要直接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水电公司调度室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水电公司调度室值班调度接到事故单位报警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报神宝公司调度室,同时联系公司救护队、消防队、医院等救护机构;

3、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求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求援;

4、求援工作结束后,马上向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在24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单位、调室室写出事故经过,报公司调度室及相关领导。

第三条、发生环保事故应急措施

1、加药人员加药时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若发生盐酸泄露时要穿工作服、胶鞋、戴防毒面具、乳胶手套、,严禁皮肤外漏,及时关闭盐酸控制阀门,用清水对盐酸进行稀释,防止盐酸泄露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的腐蚀。

2、污水处理

(1)

打开取样管,检查净化器水质,如不符合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泥。

(2)

过滤器发生出水水质较差时,运行人员应采取强制反冲洗或单台套运行,力争提高水质,保证安全供水。

(3)

组织技术人员对其他配套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部件正常运行。

(4)

待事故处理完成后,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目录

第一章、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条、总则………………………………………………………………………………1

第二条、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1

第三条、环境保护的任务…………………………………………………………………2

第四条、环保工作管理人员岗位职责……………………………………………………3

第五条、监督检查…………………………………………………………………………6

第二章、水电公司废油回收方案…………………………………………………………6

第三章、关于噪声测量管理的规定………………………………………………………6

第四章、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8

第五章、污染源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9

第一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基本要求……………………………………………9

第二条、系统维护…………………………………………………………………………9

第三条、设备管理…………………………………………………………………………10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负责人职责……………………………………………………10

第五条、运行参数管理……………………………………………………………………11

第六章、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故障状态下及企业停产状态下的停止运行报告制度……………………………………………………………………………………………12

第七章、处罚规定…………………………………………………………………………12

第八章、水电公司环保应急预案…………………………………………………………13

篇2: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简介: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经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各种形式的讨论和研究持续不断,本文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角度浅谈对《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见解。对环境保护法律基本制度包括哪几项,并无定论。本文立足《环境保护法》既有的明确规定,先分析其存在的缺陷,然后选取已作规定的环境影响评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内容: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经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各种形式的讨论和研究持续不断,本文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角度浅谈对《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见解。对环境保护法律基本制度包括哪几项,并无定论。本文立足《环境保护法》既有的明确规定,先分析其存在的缺陷,然后选取已作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对其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再对需要增加的许可证制度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作了阐述,使其适应时代的发展,这也是《环境保护法》修改之本意。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基本法律制度;协调

1989年,我国对原有的《环境保护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8年。该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新的环境保护法律陆续制定、实施,原有的法律也都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的飞速发展,环保事业的兴旺和国民环境意识、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特别是其中确立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立市场经济对环境保护的规范与需要。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着手,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整部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也能与各单行法保持协调一致,发挥其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宪法”作用。

一、《环境保护法》中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按照环境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确立的、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对具体环境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整合的功能和提纲挈领的作用;在适用对象上具有特定性,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某一类或某一方面。[1]各个基本制度之间相互配合形成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

由于环境保护法律众多,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因此对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包含的内容有不同的说法。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曾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归纳为八项,即所谓“老三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新五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但理论界并未形成定论。根据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特点,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制度归纳起来有环境标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当代,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现已经将可持续发展制定为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在环境保护领域贯彻这一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其应有之义。而《环境保护法》并没有明确地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其第1条的规定表明了该法单纯注重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公益追逐经济私益。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便直接导致《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存在诸多不足。

第一,从宏观上看,《环境保护法》的内容过多的集中在污染防治上,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仅仅是少量的政策性宣示,规定非常抽象、原则,可操作性差。因此,该法中规定的基本制度很大程度上都是适用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的。例如: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但是在《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单行法中对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许可证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等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而在《环境保护法》中有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却未有明确规定,这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地位不符,也使得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迟缓,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

第二,《环境保护法》是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立法背景的,其基本法律制度不可避免的带有浓厚的计划、行政主导色彩。行政命令性、行政强制性措施条款占据全篇,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预过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很难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比如,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体现区域性、灵活性特点,政府行使限期治理制度的决定权,环境主体单一,群众参与不足等。

第三,受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强烈影响,以填补立法空白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创新为基本目标,[2]1993年以后,共有18部单行环境保护法律被制定修改,有的已经进行过多次修改。新制定、修改的法律在顺应了新的环境保护理念、贯彻了新的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规定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如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等;一些基本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得到修改。这些变化没有及时地反映在《环境保护法》中,使得该法处于尴尬地位,有损其作为基本法应有的效力,且各个单行法之间不协调,重复规定多,更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制的建设和完善。

三、《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有些已经暴露出了不适应新形式的缺陷,亟须进行修改,同时也要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单行法已经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之保持协调一致。

(一)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条款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始于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经过不断的发展,在2002年8月通过并于2003年9月施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它是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环境立法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环境管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产物。

相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已显陈旧、滞后。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环境保护法》第12条和第13条,有三点明显不足:一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单一。第13条只规定对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把破坏环境的建设项目排除在外,同时环境影响评价也只是针对建设项目。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的规划环评只字未提;二是忽略对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后评价。第13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只包含了预测性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还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进行跟踪监测;三是公众参与的规定缺失。《环境保护法》全篇中对公众参与未有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当然就得不到体现。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得一项重要内容,虽有不完善之处,但较之《环境保护法》是有进步的。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无疑要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作出总结与提升,囿于其基本法的地位,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侧重于基本性规定即可。

首先,扩大环境影响评价对象的范围,增加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性规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工作程序、文件审批等可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只要对环境能够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就包含了涉及到生态保护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一点不容忽视。更值得一提的是,《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评价对象也不尽全面,尤其是对法规和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没有作出规定,成为该法的一大硬伤。另外,虽然规定了规划环评,但有一部分规划如国务院的规划,市级、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未被囊括,还有部分规划的环境评价从其编制和审批来看,也有事实上被轻视的可能。[3]为了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战略环评必须得以重视。它除了包括规划环评,还包括法规和政策环评。但是,开展战略环评的难度也不小。缺乏系统的战略环评理论和技术方法,部门间的合作机制有待完善,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等。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能否全面引入战略环评将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工作。

其次,增加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不仅包含评价的结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后续的跟踪监测同样重要。这样的规定使得环境影响评价条款更完满,也能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遥相呼应。

最后,对于公共参与,应该放在《环境保护法》总则中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使其能贯穿到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这也是环境保护法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对限期治理制度的完善

限期治理制度作为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在环境管理实践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除了《环境保护法》对限期治理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外,《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单行法都有相关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18条、第29条、第39条规定,限期治理针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设施;限期治理的决定权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行使;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了加收超标排污费外,还可以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总结其特点,应从以下方面改进:

第一,扩大限期治理的范围。从《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两类限期治理的范围来看,没有包括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情形。而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作了规定。《环境保护法》应该作出同样的规定,从而强化国家的环境监督管理。

第二,将行为违法性作为限期治理的构成要件。《环境保护法》中不论是否污染严重,还是超标排污,都没有将它们定性为违法行为,限期治理也只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早已确定超标排污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中规定的限期治理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具有法律制裁性。因此,《环境保护法》中应该将违法性作为限期治理的要件,这样有助于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责任,提升污染防治的效果。

第三,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按辖区下放到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法》将限期治理的确定权授予给对被治理单位有直接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使,而环保行主管部门只有很少范围的限期治理建议权和较低层次的决定权。这突出表现了“命令-控制”型环境管理模式的特点,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易助长“地方保护主义”之风,也不利于该项制度经常全面地实施。由环保主管部门行使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则有利于权责分明,提高行政效率,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制度发展趋势的需要。

第四,增加对环境破坏进行限期治理的规定。《环境保护法》中的限期治理重点是针对环境污染行为。而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时的限期治理鲜有规定。限期治理作为恢复、补救措施同样适用于严重的环境破坏性为。例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对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环保部门也应对责任人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三)对排污收费制度的修改建议

排污收费制度是实施环境管理的一种经济手段。它源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一些单行法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2002年修改制定的《排污费征收适用管理条例》已突破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将超标排污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环境保护法》第28条和第37条的规定表明超标排污行为并非违法行为,超标排污的只需交纳超标排污费。而《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早已将超标排污修订为一种违法行为,即“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同时,依照《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即是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所以,《环境保护法》应尽早确定“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制度,将其推广到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领域。

2、修改按单一的浓度收费为对不超标排污的按排放总量计征排污费;转向按浓度和总量收费。《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建立在对污染物实行浓度控制的基础上的,未考虑区域的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不利于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在特定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度,《排污费征收适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实现了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收费的转变。实践中也已经采用了浓度与总量相结合收费的模式。这种转变要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中反映出来。

(四)

明确清洁生产制度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其实质是贯彻污染预防原则。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技术的采用和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

实行全过程控制,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减少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环境保护法》第25条是对清洁生产的规定,但仅仅是作为企业所应承担的义务,没有规定义务违反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于政府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责任也未有提及。2003年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我国的清洁生产制度较详细地作了规定,比较丰富和完善了清洁生产制度,但很多地方存在不足,例如,着重于对工业生产领域的清洁生产的推广和实施,对公民个人在生活领域如何消费产品的问题没有涉及;同样,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的责任的规定不足。因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引领下,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环境保护法》有必要对清洁生产制度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在《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基础上,将相关规定的原则性与全面性体现出来,如明确清洁生产制度的主体、实施、责任等。

(五)增加许可证制度的规定

许可证制度是指环境法所确认的,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者,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5]

实行许可证制度意义重大。它是加强对排污者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我国环境管理战略思想三个转变的具体手段。我国许可证制度广泛地被运用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大气、水、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方面,对矿产、森林、渔业、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方面等。相关的单行法、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等为许可证的实行也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作为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却没有规定。即使该法的内容偏重污染防治方面,也未对排污许可制度有所涉及。在理论和实务界探讨最热烈的也是针对排污许可证制度。因此,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过程中,要将许可证制度作为基本法律制度规定下来。特别是对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污染防治一章中,更应予以明确。排污许可证制度具有明显和丰富的功能多样性、灵活机动性,适用于污染防治管理的全过程,是环境监督管理中普遍采行和优先适用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集中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排放上,环境噪声污染没有在单行法中作出规定,对占海洋污染绝大部分的陆源污染物排放没有设置许可证制度;并且各项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法律依据不同,设定主体不明,层级混乱,程序也不健全。[6]如《水污染防治法》中未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放许可,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水污染物排放学许可证暂行办法》、《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对完整作了规定。《办法》自行设定行政许可权,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对此,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中确立排污许可证制度,统一规范,将对散落于各单行法、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生指导性意义,也易于对该制度进行梳理、整合与拓展。

(六)增加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

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和排污费制度是征收环境保护费的主要内容,它是对“污染者

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的反映,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理制度之一。而《环境保护法》因侧重于污染防治领域,仅规定了排污收费制度,其第19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太过原则、模糊,对于采取何种措施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具体规定。而实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能够保证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也为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和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凸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我国除了《森林法》规定了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和对占用林地单位开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法》中规定的草原植被恢复之外,在生态环境补偿费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中增加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对征收的对象、范围、标准等基本内容作出说明。

四、结语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是相对动态发展着的,作为《环境保护法》的支撑,在经历社会一系列变迁之后,理应作出适时调整。而《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是个很好的契机。正是此时,要抓住时代的脉络,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以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为基石,完善作为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期待这次的修改能为环境保护法律事业的欣欣向荣推波助澜。

注释

[1]

周珂著:《环境法》,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

[2]

李启家:《中国环境立法评估:可持续发展与创新》,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年第3期。

[3]

李淑文:《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思考》,载《求索》2007年第1期。

[4]

吕忠梅著:《环境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第249页。

[5]

周珂著:《环境法》,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

77页。

[6]

李启家、蔡文灿:《论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整合与拓展》,载《环境资源法论丛》第6卷。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生态法学结课论文

论文题目: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专业、班级:

法学

0802班

号:

080601041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参考文献

[1]

周珂著:《环境法》,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

[2]

李启家:《中国环境立法评估:可持续发展与创新》,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年第3期。

[3]

李淑文:《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思考》,载《求索》2007年第1期。

[4]

吕忠梅著:《环境法学》,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第249页。

[5]

周珂著:《环境法》,中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

77页。

[6]

李启家、蔡文灿:《论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整合与拓展》,载《环境资源法论丛》第6卷。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篇3: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本

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关键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环境保护,生态,范本

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简介: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范本今年以来,生态科在县局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关心下,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本科室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坚持生态立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5年成功创建“安徽省生态县”,县委政府拉高标杆,自我加压,致力于打

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本 本文内容:

某某环境保护局生态科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范本

今年以来,生态科在县局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关心下,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本科室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生态立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15年成功创建“安徽省生态县”,县委政府拉高标杆,自我加压,致力于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为目标。为积极响应习总书记视察xx时指出的,要把xx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县的号召,我局及时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相继出台《xx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20)、《xx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生态制度顶层设计。2017年,处于国家创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的机遇期,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到省环保厅就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全面配合现场验收。得益于xx县得天独厚的政治和生态发展优势,我县于9月18日荣获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为贯彻落实县政府生态立县的战略思想,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4个:槐树湾乡、全军乡、果子园乡、沙河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20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同时,成功创建包括青山镇抱儿山村、沙河乡碾湾村等27个市级生态村,实现生态村全覆盖。

二、开展“绿盾”行动,落实天马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行动。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及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我县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xx样板。突出问题导向,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掌握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状况。根据遥感梳理结果显示,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变化点位多达120处,目前仍有24处未整改到位,根据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以及国家7部委联合开展的“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及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金政秘〔2017〕130号)要求,建立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7”专项行动及环保督查问题责任清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划定生态红线,不断优化生态空间和格局。

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行严格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生态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保障与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上半年,省政府对2016

9

月的“划定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征求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精神,结合xx县情,经认真研究,对生态红线的划定提出修改意见上报省政府,红线保护范围占国土总面积的53.94%。根据《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对全县红线保护范围的工业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管理与整治。

四、重视土壤污防,不断提升生态质量。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2017年土壤污控取的明显成效。

(一)、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构建治理和修复体系

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按照“打基础、建体系、重协调、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县域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农用耕地、建设用地主要污染源,制定《xx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建立项目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参与制定《xx县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茶园土壤贫瘠化、酸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建立污染防控体系

农用地土壤面积较大,受污染范围广,承载着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重任,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7〕31号)和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全县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在此基础上,补充划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对农用地详查点位进行了核实、调查与补充,经认真核实,我县共计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8家,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64个。为加强管理,建立了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相关部门、相关队伍、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三)

、提升防控检测能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设置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监测分析,初步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日常监管跟踪,落实项目进展定期报告制度。

为扭转我县金属矿开展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状,我县选取金铜矿业为试点,制定《xx县汞洞冲铅锌矿土地生态修复方案》,采取科学的系统修复技术,对污染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为改善垃圾堆埋对我县土壤的污染,在对全县废弃垃圾场进行全面细致摸排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垃圾填埋场闭库封场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

2018年工作计划

一、在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后,生态科将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生态科工作的突出地位,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为建设美好xx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常规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监测布点取样工作,落实汞洞冲铅锌矿土壤污染修复计划。

三、协助林业局、水利局做好天马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

四、协助梅山镇红河社区、青山社区、红村社区省级绿色社区完成验收工作。

个人工作总结与计划

时光流逝,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我们就要走完2017而迎来2018年。我是今年4月份加入xx大家庭的,回顾在xx的这半年的工作、生活历程,作为xx销售团队中的一员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和团队内其他同事建立起信任、合作、默契的团队关系。虽然未能完成公司制定的区域销售目标,但却朝着公司制定的目标努力迈进,当然未能完成是因为存在不少的问题,为了给来年工作提供更好的规划,我在此将本年度接收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2018年的工作计划。

述职部分

在我们xx环保节能电器有限公司里,我的职位是镇区业务,说到底就是负责xx在东莞市所下辖的6个镇(大郎、东坑、桥头、企石、横沥、常平)的直营销售与协助代理商做好代管区域市场维护这方面的工作。从今年四月进入xx开始,我逐渐认识到作为一家成功运作的销售公司,除了拥有一批敬业忠诚团结进取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的销售人员,还需要一个高素质,英明果断,能把控市场起伏敢于决断的领导团队。这点,也是xx团队能够不断发展、壮大的因素之一吧。

从刚加入xx到8月

,我是负责另外一个区域的工作,对于过去种种,这里就不做多提。8月份因工作区域调动,我来到了常平,刚来时我第一步做的工作是,对整个区域进行摸底,对区域内各个经销商(合作客户以及待合作客户)分布情况了解清楚,其次了解合作客户在合作中有没什么问题或建议,能否在自身能力范围内解决;未合作客户没有合作的原因是什么,以及确定后续有没有合作的可能,在接手以后的近四个月中,我所负责的区域内业务基本上呈上升趋势。各渠道门店年度销量大部分是上升的,并且综合电器业务方面,在两个镇上新开了门店。当然也有一家店面销量下滑,我总结了一下原因、经验,争取在来年的工作中扭转这一下降趋势。这其中直营区桥头、企石、横沥三个镇的销售业绩增长比较明显,当然这也离不开前任业务对市场良好的维护以及进入销售旺季的原因。而在电器三大类品种燃热、电热,厨具当中,厨具的销量最大,其次是电热,燃热最低。当然销量最大的厨具,在各个镇、店面的销量差异比较大。在企石、横沥二镇的一些店铺,有的厨具销量多大6个单位,而有的销量为0。这说明在一部分地区,对厨具的潜在消费需求有待于下一步在2014年,就可以大力开发。这将是我们来年提高销售量的有力增长点。说到美的大家最熟悉的可能是它品牌下的其它产品,厨房电器和热水器对于美的来说算是后起之秀。而我们xx做的就是在美的这颗大树下,拓张其在热水器、厨房电器领域的业务。

总结部分

总结回首这走过的半年,我认为自己的工作通过自己认真的态度,不管是在市场方面还是个人能力方面都有所提升。

纵观xx面对的厨具、热水器行业,呈现出城市市场深挖高端产品潜力,农村市场需求将放量的趋势。而我主要负责农村或城镇的业务。厨电产业属于传统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加上近年来国家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导致购置全套家电的需求降低,导致厨电市场增速放缓。不过随着人们对生活水平的追求不断提高,新型厨房电器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加之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大规模普及的燃气灶、油烟机、微波炉等产品经过数年的使用已经频临更新换代。

近几年随着国家的家电下乡、节能补贴等政策的出台,农村家电市场需求呈现放量式增长态势,特别是厨电产品,尚处于开发初期,像消毒柜、电烤箱、油烟机等产品才刚刚开始在农村地区普及,未来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正因为农村市场待开发,更需要厨电厂商抓住细分市场的机遇,推出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操作简便、性价比高的产品,推进农村用户对现代厨房电器的认知,促进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为此,整体厨房这一产业将成为我国厨电行业下一阶段的另一热点。另一方面,以洗碗机、净水设备、榨汁机为代表的新型厨房电器,目前仅仅是在高端消费市场有所建树,但整体市场的辐射以及用户拥有率还很低,未来出点生产企业应抓住厨房电器更新换代的契机,加快新型产品概念的推广,特别是与整体厨房的搭配或许能够极大的加速新型厨电产品的普及。未来,随着消费者口口相传的口碑效应,以及厂家的持续推动,各类新型厨房电器将不断进入消费者的家庭。

总之,我认为乡村市场的家电潜力还是非常大的,热度不减。

很荣幸能与各位同事共同进步,我也在大家的身上学到不少的知识。半年以来我心中最大的感受便是要做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不难,但要做一名优秀的销售人员就不那么简单了。我认为:一名好的销售人员不仅要为人谦和正直,对事业认真兢兢业业。

而且在思想政治上、业务能力上更要专研。我,作为一名年轻的销售员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所以我很感谢公司能让我在11月份有机会去到美的工厂总部参加美的全国旗舰店的一个培训,让我学习到了系统化的产品知识培训,顺带参观了美的现代化的宏伟壮观的生产流水线,更是有幸见识到芜湖总部的KA系统终端物料摆设及出样陈列标准化所带来的视觉享受,对于我今后工作的开展有着莫大的帮助。

明年规划

通过这半年的工作,我很幸运学到了不少东西,业务上也努力做了一些成绩。但这还远远不够,尤其在新市场开发方面上还显得稚嫩。我将在未来继续多学,多思、多试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

我的计划

1、维护市场:目前现有网点还有一定的潜力待挖掘,大都有一定上升的空间,通过近几个月的努力,后续发力很强的客户也不少,如桥头光明、企石晶典、华声系统店等客户,相对起以往的数据,有明显的增涨。

2、除维护现有合作客户以外,明年加大对大郎、东坑等镇的业务开展,同时争取在其他几个镇增加新开店铺,当然主要精力是放在区域内公司产品相辐射对比较薄弱的地方,如建材城,橱柜店以及地标卖场,目前进展缓慢。

3、这样进一步拓张市场。此外对于销量较小的燃热这一部分,要加大宣传和渠道建设。努力争取2014年的整体销量会有一个大大的提升。因为从13年来看,在电器三大类品种燃热、电热,厨具当中,厨具的销量最大,其次是电热,燃热最低。当然销量最大的厨具,在各个镇、店面的销量差异比较大。

3、不但如此,还要进一步改善和渠道店铺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强化xx在我负责区域内的业务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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