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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7 10:50:53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中山大学,管理办法,专利,工作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利制度是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制度。为了调动我校师生员工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利制度是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制度。为了调动我校师生员工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专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南校区为科技处,北校区为医学科学处)负责我校的专利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专利法宣传教育,拟申请专利项目的申请专利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办理学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项目的跟踪管理,专利技术的实施管理,纠纷调处,以及专利基金管理和专利奖励等。

第二章

专利申请

第三条

凡我校教职员工做出的职务发明创造,在研究工作告一段落或完成后,应将有关成果资料申报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先申请专利,然后再组织成果鉴定、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在提交专利申请以前,有关人员应注意保护其新颖性;专利申请提出或公布后,对该项目有关的技术秘密仍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拟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

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发明创造,可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如需要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定后报校长批准,再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专利申请。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应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后十天内,将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整套申请文件复印件一份送交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存档;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应在收到专利证书后十天内,将专利证书原件送交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存档。

专利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应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决定通知书后十天内,将该通知书原件送交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存档。

第六条

校内的有关职务发明的权属纠纷,由所在学(医)院提出意见,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办法,并报校长裁定。本校与外单位发生的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事件,由所在学(医)院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或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学校对外交涉。

第三章

专利基金

第七条

学校设立专利基金,每年由学校拨款,用于本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维持专利权及专利奖励所需费用。

第八条

凡属于中山大学的职务发明创造,并以中山大学为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其专利代理费、申请费、维持费、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专利权登记费、专利年费等,可申请学校专利基金资助。

第九条

专利基金资助基本原则:重点资助发明专利,适当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原则上不资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五千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二千元。

第十条

专利基金的申请办法:申请专利基金资助时,由项目负责人(基金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和项目开发应用前景,由基金申请人所在学(医)院主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医)院公章后,报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项目申请专利后,凭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单据,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在批准资助金额限度内凭交费单据(复印件)按实际支出给付(转帐)。

第十二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后两年内的专利年费可由专利基金支付,授权两年以后的专利年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中山大学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申请专利,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申请人的,学校专利基金可资助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金额限度的70%;不是以中山大学作为第一申请人的,资助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金额限度的30%。

第十四条

以中山大学名义申请国外专利的项目,按申请国内同类专利金额额度给予资助。

第四章

专利实施与奖励

第十五条

专利技术的许可贸易(即专利使用权转让),以及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代表学校签约,并按有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后,视为被SCI收录论文一篇。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视为已经鉴定的科技成果(重复的除外)。

第十七条

专利项目的收益(即有关的转让费或自行实施的得益)的分配按《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学校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予以奖励。或从该专利项目收益中学校支配部分,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予以奖励。

奖金金额,发明专利不低于2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低于500元。

发明人不向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登记存档的不予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中山大学专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02年

9月18日

篇2: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中山大学,笃行,博学,调查报告,大赛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本文简介:关于开展2011年“践行纲要,幸福广东”社会实践活动暨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当前,我省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更加富裕、民主、文明、和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本文内容:

关于开展2011年“践行纲要,幸福广东”社会实践活动暨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当前,我省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更加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美好新生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校团委决定开展“践行纲要,幸福广东”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建言献策。

为强化共青团的“育人”职能,进一步服务好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促进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提高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团委决定结合2011年“践行纲要,幸福广东”社会实践活动,同时举办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大赛每年将举办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学笃行,服务广东

二、活动形式

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调研活动。

三、选题范围

调研内容由参赛团队自主确定,也可参考《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参考选题》(附件1)。调研范围以广东省为主,但也可涉及全国各地。

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新问题,总结概括新经验,以小见大,从实践上升为理论,从而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结合文科类本科生科研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来开展;鼓励积极参与社科类导师的在研项目;鼓励结合调研发表论文,若论文已发表在正式期刊(或提供发表证明),在评审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四、参与对象

中山大学全体在读硕士生、本科生。

五、活动流程

(一)5月6日前:组建团队、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填写《中山大学“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申报,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珠海校区,北校区及南校区交往各校区团工委,时间为团工委办公时间;东校区于5.5-5.6晚上7:00-10:00交往青科办公室(惠佳超市三楼)。

(二)5月7日至5月20日: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分组答辩,确定立项项目、公布获资助团队名单。

(三)5月21日至6月10日:对立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各团队成员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并办理保险手续。

(四)6月至9月:开展调研。

(五)9月16日前:各团队上交社会调查报告。

(六)9月30日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社会调查报告进行通讯评审(评审指标参见附件3),评出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七)10月:表彰先进;汇编成果。

六、资助办法

共立项资助100支团队,其中重点团队每支资助2000元,一般团队每支资助1000元。资助金额在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后统一拨付。

七、奖励办法

(一)获奖团队

比赛评出社会调查报告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其他为优胜奖。特等奖奖金5000元/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名,二等奖奖金1000元/名;所有获奖团队均获得奖状。

(二)优秀指导教师

比赛评出优秀指导教师1名,奖励特等奖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每名奖金5000元。

(三)优秀组织单位

比赛评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并对其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给予经费支持,评审指标参见附件4。

八、承办单位:中山大学青年科技协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903001101

附件:1.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参考选题

2.中山大学“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立项申请书

3.社会调查报告评审指标

4.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指标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参考选题

经济类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市场取向经济体制改革30年历程的典型调查

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典型调查

4.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途径和形式调查研究

5.我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新格局进程的调查研究

6.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调查研究

7.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调查研究

8.农村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调查研究

9.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典型调查

10.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查研究

11.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人力资本问题的调查研究

12.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需求问题的调查研究

13.货币、保险和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问题研究

14.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

15.中国式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发展与完善调查研究

16.民间投资问题研究

17.民营企业中业主和雇员关系问题的案例研究

18.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典型调查

l9.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典型调查

20.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典型调查

21.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调查

22.垄断行业改革问题研究

23.积极利用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结构调查

24.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的典型调查

2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调查研究

26.资源节约型企业典型调查

27.小城镇现代化建设的典型调查

28.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调查分析

29.我国企业“走出去”

的典型调查

30.名牌战略案例研究

法律类

1.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和法律保障研究

2.知识产权法问题研究

3.物权法实施问题研究

4.婚姻法实施中的问题调查研究

5.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调查研究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问题研究

7.刑事法律问题调查研究

8.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

9.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调查研究

10.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问题研究

11.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12.中国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13.我国行政法治实践调查研究

1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

15.中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

社会学类

1.当代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化调查

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3.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4.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5.社会信任问题调查研究

6.我国当代社会结构变动的单项调查

7.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调查研究

8.我国人口素质问题的研究

9.城镇老龄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10.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典型调查

11.社会转型中妇女地位变化调查研究

12.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问题调查研究

13.新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调查研究

14.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和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

15.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和状况调查分析

16.我国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影响调查研究

17.新社会阶层的调查研究

18.城市中农民工现状专项调查

19.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典型调查

20.大众传播中表达的价值观对受众的影响调查

21.时尚的社会心理学研究

22.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影响研究

23.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及其测量研究

24.代际关系变化的调查研究

教育类

1.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调查研究

2.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瓶颈问题的调查研究

3.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课题研究

4.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5.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典型调查

6.高等学校人文素质教育的调查研究

7.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和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8.加强和改革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典型调查

9.城镇学龄前儿童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

10.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大中小学教育

1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调查研究

12.中西部农村教育发展困境问题调查研究

13.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问题的调查

14.中外学校间学生活动交流的调查研究

管理类

1.电子商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调查分析

2.电子政务建设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3.新型科技企业的定位与管理调查研究

4.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的典型调查

5.大型零售企业物流系统发展调查

6.信息化对企业价值增值作用调查与分析

7.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调查与分析

8.我国民营企业破产、倒闭和再创业问题调查

9.企业在创新中崛起和发展的典型调查

10.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

11.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与状况的调查研究

12.医疗与药品的监管体制、机制和现状的调查

13.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及其法制化、规范化调查研究

14.新世纪我国商会(企业家协会)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15.影响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调查与分析

16.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转型和行政改革典型研究

17.反腐倡廉的典型调查和案例分析

18.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

19.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个案研究

20.市政管理机构建设和体制改革调查研究

21.都市圈同城化现象调查研究

18

附件2

中山大学“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立项申请书

队伍名称

申报项目

院系、专业

学号

手机

家庭地址和电话

员(不超过4人)

社会调查项目简述(包括调研问题概述、有关文献综述和评论、调查方法、预期调研结果等)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注:1.此表需于5月6日前报校团委(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社会调查的理论与方法建议参考有关专著,如《社会研究方法教程》(袁方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附件3

社会调查报告评审指标

科学性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10

论据的严密性与可靠性

10

论据的正确性

10

先进性

创新程度

10

难易程度

10

学术水平

10

是否发表论文

10

现实意义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5

影响范围

15

总分

100

附件4

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指标

类型

分值

参赛队伍数量

20支以上(不包括20支)

100

11—20支

70

10支以下

40

获奖情况

特等奖

100/支

一等奖

70/支

二等奖

40/支

三等奖

20/支

篇3: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

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 本文关键词:中山大学,管理人员,党政,公开招聘,面试

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 本文简介: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为加快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拓宽管理人员的选拔渠道,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改善管理人员结构,我校于2006年1月19日发出启事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0名高素质管理人员。截止至今年2月28日,共收到国(境)内外数百所高校硕士以上学历者的应聘材料1342份及网

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 本文内容:

中山大学2006年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通知

为加快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拓宽管理人员的选拔渠道,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改善管理人员结构,我校于2006年1月19日发出启事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0名高素质管理人员。截止至今年2月28日,共收到国(境)内外数百所高校硕士以上学历者的应聘材料1342份及网上报名资料702份,我校党政管理人员招聘小组根据相关要求优中选拔确定笔试人选,经过2006年3月18日笔试的遴选,现已确定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面试的名单。请已经参加过笔试的应聘者于2006年3月28日中午12时前登陆如下网址:

http://rsc.sysu.edu.cn/Sites/SignUp/Interview/SearchResult.asp

查询笔试遴选结果,请入围者及时反馈能否准时参加面试,我们不再一一通知。

我校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得到了国(境)内外数百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同仁的极大关注和支持,在此深表感激之情。对于未能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恕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希望大家以后能一如既往关注中山大学的发展。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

面试时间: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一天(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心理测试和英语面试,具体的安排将在3月28日通过网络通知,敬请留意)

面试地点:中山大学中山楼701室(516室为面试等候室)

查询确认入围后,请于3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时之前在查询系统中确认可以参加面试

。逾期不候,敬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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