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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

发布时间:2021-11-03 10:49:41

IDC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 本文关键词:制度化,日常维护,工作,IDC

IDC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 本文简介:为了使机房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数据机房的管理,要求制定以下机房管理维护制度(参考),以下重要制度应上墙:《机房现场管理制度》《机房值班制度》《机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房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操作管理制度》《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参考一、机房维护人员应注意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IDC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 本文内容:

为了使机房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数据机房的管理,要求制定以下机房管理维

护制度(参考),以下重要制度应上墙:

《机房现场管理制度》

《机房值班制度》

《机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机房交接班制度》

《外来人员操作管理制度》

《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参考

一、

机房维护人员应注意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于重大故障,在对故障进行

处理的同时要按传报流程向上汇报。

二、

机房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机房环境进行巡检,并根据表格做好相应记录;机房内温度应保23±3℃,相对湿度在40%~60%,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如遇到通信保障期间、电源变化、气候恶劣等情况时,应加强巡回检查。

三、

机房维护人员应对出入机房人员身份进行确认,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得到主管部门同意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机房维护人员应督促其在《机房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并督促其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工作,机房维护人员应要求其出示工单或者上级部门通知。

四、

定期检查机房各消防设备情况,如消防设备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

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要动用明火必须得到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同意。

六、

机房内各种图纸资料、文件、工具仪表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

七、机房内系统的网络拓扑图和各设备所配置的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上级部门同意,

外来人员不得查阅、复制。

八、机房内严禁在终端和

PC机上运行游戏程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九、

机房内计算机禁止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外来存储设备,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联网计算机上

使用该类设备,需先用防病毒软件对其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十、机房应经常保持清洁,文明生产。要做到进门换鞋,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

布线整齐,仪表、工具齐全,资料完整,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十一、

机房内不准吸烟、喝酒和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十二、进入机房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值班制度》参考

信息中心机房是整个内外设备局域网的核心,为保证局域网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信息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自觉遵守、执行机房管理制度和保密工作制度。

二、

中心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专职值班,晚间轮流值班。工作日值班时间为17:00

至次日8:00,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为8:30至次日8:30。当日值班员必须到计算机房接班,并

与前一值班员当面交接。

三、

接班后要仔细检查电源、空调、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并

认真做好故障记录。

四、

值班员每日至少在下列时间内巡视机房:早8:00前;中午11:30-13:00;下午和晚间17:30-21:00。巡视时做好记录。

五、

要经常监视机房内和机柜内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

值班期间接到用户要求服务的请求后,要及时响应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要耐心向用户解释清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在值班期间要经常监视内网、外网、设备网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处理。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网络配置等内容。

八、

值班期间遇到停电时和来电后,要严格按照开关机顺序进行操作。

九、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带无关人员

在中心机房停留。

《机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考

机房突发事件包括网络设备或服务器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

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等等。突发事件上报流程需要根据单位部门实际管理关系进行制定,

确保流程切实可行,关键节点落实到人,流程确认后必须上墙明示。

一、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如下:

1.

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

服务器采用可靠、稳定的硬件设备,落实数据备份机制,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

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二、机房漏水应急预案如下:

1.

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2.

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

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

3.

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

知办公室,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渗漏水隐患。

三、机房火灾应急预案如下:

1.

完善机房环境,确保机房具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2.

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

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懂得灭火的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并定期组织灭火演习。

3.

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切断机房电源,避免灾情的扩散,并迅速拨打物业管理和119火警电话。

4.

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应组织物业保安或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应在第一时间内集中所有二氧化碳灭火器抓住时机尽可能的把火扑灭。

5.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对造成的损失和起火原因做好记录,以便进行灾后总结。

四、雷击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

遇雷暴天气,机房管理人员在下班后应及时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

机网络工作。

2.

雷暴天气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对设备

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部门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信管部门。

3.

因雷击造成损失的,机房管理人员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

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

五、设备防盗被盗或人为损害应急预案如下:

1.

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查看、清点设备并锁好机房大门。

2.

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录像监控服务器状态,确保监控画面正常,并检查每日录像正常

性、完整性。

3.

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信管部门负责人,同

时保护好现场。

4.

信管部门接报后,通知保安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

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5.

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信管部汇报。

6、

机房停电应急预案如下:

1.

接到停电通知后,信管部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

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UPS电源的状态,确保在突发停电时,UPS电源能自动供应服务器正常工作半个小时以上,保证员工工作的数据及时保存。

7、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如下:

1.

发生通信线路中断、流量异常等故障后,员工应及时通知信管部门人员。

2.

信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并作相关故障处理,必要时通知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

应急处理结束后,信管部门应在一日之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以便备案。

八、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如下:

1.

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服务器状态,确保系统运行的完善。

2.

机房管理人员定期备份数据、系统目录和重要资料。并将备份资料刻录成光盘或拷贝到移动硬盘。

九、发生机房突发事件后,信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信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机房交接班制度》参考

做好机房交接班工作是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必须落实“谁在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本规定适用于监控、数据机房等重点机房。

1.

值班人员应报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有关领导许可不得私自调班。

2.

当值人员监守岗位,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作好接班准备,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应向领导报告,并留在岗位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3.

在交接班时,应尽量其它操作工作,如在这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在故障处理告一段落,方可继续交接。

4.

在交接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5.

如遇重要操作及其它工作未告一段落、事故处理未结束时、接班人员到岗时受酒精影响或精神状态呈不正常,不得进行交接班。

6.

接班人员须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如果在休息、休假后上班,应同时查阅休息、休假期间的值班记录)。

7.

交班人员应明确答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温湿度、UPS装置的运行变动情况,以及备品备件、工具、钥匙、环境和设备卫生情况,当值未完成要求接班人员继续的事项,领导布置的工作等。

8.

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的有关工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指出,如交班人员不予明确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领导。

9.

交接班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接班人创造有利工作条件,执行“谁在岗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10.

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会同交班人员逐项检查,交班人员认为无差错和疑问时,可在交接记录上签名,然后由交班人员签名,完成交接班。

11.

交接班记录表需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及重点巡查内容制定。

《外来人员操作管理制度》参考

1

非机房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先进行登记,经允许方能进入机房。

2

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及携带的物品,均须接受检查登记,详尽、如实地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机房管理人员负责登记的监督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

3

外单位员工进入机房前,根据不同的工作属性,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属于工程施工类的,需出示机房施工进出审批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经同意后才能进出机房。

4

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信管部门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5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需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机房卫生、整洁,进入机房要求穿机房专用鞋或戴鞋套。

6

机房门禁卡管理系统有专人管理,门禁卡严格控制,统一调配;门禁卡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配置,设置确定的权限,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持卡人应刷卡出入权限规定的机房,确保门禁系统的记录完整、真实;相关单位新增门禁卡或变更门禁卡权限,需专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审批;持卡员工要妥善保管门禁卡,不得随意擅自将门禁卡借予他人使用。

7

设备厂商人员进入分局机房需向信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并由信管部门进行审批。设备厂商提供的操作计划应明确设备供应商技术人员每步操作步骤对网络、设备、业务的影响,事前要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按照预案进行相应操作。

8

设备厂商人员进入机房后严格按照操作计划进行,不得对任何不在审批计划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操作或超出审批计划范围进行操作。若因厂商人员超计划操作,造成网络安全故障,相关厂商除承担一切损失外,同时信管部门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9

设备厂商人员进入机房后,信管部门派专人全程现场配合,配合过程中信管部门人员认真监督,对于设备厂商人员对设备的每步操作,要认真核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如因监督不力,造成网络安全故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

10

设备厂商人员现场操作完成后,需经信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视为操作完成。

篇2: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医师,考核,定期,华利

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为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证性和公开性,使此项工作能够长期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工作制度如下:一、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医务科于医师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收定期考核的医师。二、考核规则(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比华利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证性和公开性,使此项工作能够长期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医务科于医师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收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考核规则

(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医师、退休返聘医师)。

(三)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三、考核方式及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报人事科、党办负责进行复核。

4、时间安排:每年4月份个人提交“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5月份科室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提出评定意见,6月份完成评定意见的复核。

(二)业务水平测评:

1、业务水平测评由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结合进行:

⑴个人述职;

⑵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⑶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⑷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2、业务水平测评的管理

⑴每年7-8月份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⑵由医务科负责组织。

⑶以上1、第(2)、(3)款为考核重点,每年有侧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试。

(三)考核结论:

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

考核医师名单于每年3月1日前公布。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

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四、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医院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医院及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个人,取得市厅级以上技术成果的第1-3名作者等;

不良行为记录: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

一般程序:按第三条规定进行的考核。

简宜程序: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院部审核。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三)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科提出复核申请。医院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医院将参照市卫生局的处理意见执行。(处理规定: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篇3:【行政管理制度】经理层工作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经理层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行政,经理

【行政管理制度】经理层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经理层工作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权限2第三章总经理职责与权限3第四章经理层内部分工7第五章总经理工

【行政管理制度】经理层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

经理层工作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权限2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与权限3

第四章经理层内部分工7

第五章总经理工作制度7

第六章对经理层的考核与奖惩8

第七章与董事会的沟通制度9

第八章附则10

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制度

(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责,保障经理层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立经理层内部明确的分工体系以及经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界定,确保经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理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

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符合《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八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十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但应待董事会正式批准后离任。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若总经理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或在与劳务合同规定不符时、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经理层其他成员(除财务总监)提出辞职时,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请董事会批准,财务总监提出辞职时,应直接向董事会提出。

第十二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

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

1.

根据董事会决议,领导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2.

组织实施公司总体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二)

制定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

1.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

2.

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变化;

3.

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

4.

组织实施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三)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1.

负责与董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2.

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

3.

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

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协调各部门关系。

(四)

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1.

主持、推动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建设,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

2.

领导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五)

主持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1.

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层管理人员;

2.

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它重要活动;

4.

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负责;

5.

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

6.

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

(六)

处理公司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四条

总经理主要权限包括:

(一)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包括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以及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重大合同、协议等方面等权力;

(二)

对董事会经营目标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建议权和部分审批权:

1.

决策建议权: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设备投资有建议权,对预算外投资有建议权,因环境变化需要对董事会所制定的经营目标进行重大调整,总经理有权对目标提出调整建议;

2.

部分审批权:公司财务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总经理有权审批公司1000万元以下(含)的设备投资(需财务总监联签),但审批结果应报请董事会。上述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

对所辖人员的人事权:

1.

考评权:总经理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总经理助理拥有考核评价权,考核评价结果以及相关处理意见应报请董事会批准;对公司其他人员的考核评价可以授权相关部门进行,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做出处理意见;

2.

招聘、解聘权:总经理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总工程师拥有提名招聘和解聘权,提名结果应报请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可以授权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其他职位的招聘,并根据员工个人表现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解聘不称职员工;

3.

任免权:总经理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总工程师拥有任免建议权,并报请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可以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他员工进行任免;

4.

奖惩权:总经理负责拟订公司职工的福利、奖惩方案。并可以根据员工个人表现、考核结果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重大奖惩事项应报请董事会批准。

(四)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

(五)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六)

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对金额低于

万元(含)的财务支出有审批权(需财务总监联签),超过

万元的财务支出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批;

(七)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资金运用、资产处置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未经董事会批准,总经理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第三方提供借贷等担保。

第十七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令、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以上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当总经理依照董事会决议具体执行业务,因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因董事会决策错误致使公司造成损害时,总经理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经理层其他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

经理层内部分工由总经理决定,并应通过公司文件等方式予以明确;

(二)

副总经理等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等受总经理或董事会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四)

经理层成员在工作中必须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做出决定的问题,应尽可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应急措施,并即刻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副总经理等的主要权限:

(一)

经营目标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建议权、授权范围内的审批权;

(二)

授权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奖惩决定权、工作监控权;

(三)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四)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五)

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

(六)

总经理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二十条

公司在财务审批方面实行高度授权模式,各高层管理人员在所分管范围内均享有一定的财务审批权。财务审批权限的大小根据支出的类型(计划内经营性支出、计划内资本性支出、计划外经营性支出、计划外资本性支出)不同而不同。

第二十一条

财务审批实行财务总监联签制,总经理的财务审批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调整,其他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财务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调整。

第二十二条

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

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七)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八)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九)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

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经理层内部分工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原则上应控制在3—5名),各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工作上接受总经理的领导,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经理层内部分工:

(一)

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具体内容参见第十四条;

(二)

经理层内部分工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决定;

(三)

项目建设期各副总经理分别负责销售部门筹备、工程建设、设备招标等项工作,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技术工作(在总工程师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由总经理负责管理技术工作);

(四)

正常生产期各副总分别负责生产组织、质量检验、市场营销以及根据业务需要新增的其他职能工作,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工艺技术、产品研发等方面等工作。

第五章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

工作例会制度:

(一)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审议有关公司发展、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一次;专项会议由总经理根据情况随时召集并决定参加人员和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1.

董事长提出时;

2.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二)

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召开一次所分管部门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并明确今后工作计划;

(三)

各级工作例会应确定开会日期,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和按照规定分发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的保密工作;

(四)

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名称、次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讨论事项之案由、讨论情况及决定;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出席人员、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工作报告制度:为建立公司内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总经理应组织建立公司内的工作报告制度,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以及总经理所直接领导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向总经理提交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第六章对经理层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对经理层的考核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进行。

第二十九条

对经理层整体的业绩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一)

建设期业绩考核指标:

1.

施工建设进度;

2.

施工质量管理;

3.

施工成本控制;

4.

企业制度建设。

(二)

正常生产期业绩考核指标:

1.

资产回报率;

2.

成本控制;

3.

销售增长率;

4.

利润增长率;

5.

货款回收率;

6.

企业制度建设。

第三十条

对总经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与对经理层整体的业绩考核指标相同,对经理层其他成员的业绩考核指标除以上指标外,还应考核其所分管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还包括对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见《某化工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手册》。

第三十二条

经理层实行年薪制,任期内成绩显著的高层管理人员,还可以享受股权奖励等奖励措施,具体规定参见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经理层人员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应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四条

经理层在任期内由于工作上的失职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应视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甚至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与董事会的沟通制度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应确保建立与董事会之间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主要沟通渠道包括:

(一)

月度工作简报制度:总经理应指定专人在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简报,通报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建议。工作简报主要内容有:上月工作总结、上月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上月重大事件、本月工作计划以及其他需要向董事会汇报的事情;

(二)

季度工作报告制度:配合每季度召开对董事会,总经理应提交书面的季度工作报告,汇报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

(三)

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四)

日常报告制度: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副董事长进行非正式报告。

(五)

质询制度:公司董事或监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就具体问题质询经营层人员。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但有权拒绝董事越权发出的工作指令;

(六)

突发(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公司经营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总经理应在事件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通报情况。并在事件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况。应报告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包括:

1.

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2.

大额银行退票;

3.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5.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

6.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

重大行政处罚;

8.

公司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9.

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制度规定的或者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有关内容若与最新的董事会决议不一致时,以最新的董事会决议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经第XX届董事会第XX次会议决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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