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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2 09:41:45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本文关键词:医药卫生,深圳市,工作情况,体制改革,报告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本文简介: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贵委《关于请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通知》,我局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总结。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一直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市采取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大力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本文内容:

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关于请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通知》,我局对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总结。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一直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市采取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优化医院管理流程、重点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等改革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状

(一)适度放开医疗市场。我市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放开数量、严控标准、全面监管”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1999年,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2002年起草了《深圳市办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送审稿),把目标定为:用5年的时间,使我市医疗服务行业中,营利性医疗机构占医疗市场的份额(指资源总量和门诊、住院服务的总量)从现在的不足5%提高到20%左右。2005年,我市放宽了对各区医疗机构数量的限制,由各区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医疗市场需求的情况,综合考虑实际需要的医疗机构数量,重点考虑劳务工集中、非法行医严重的地方。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审批方式也作了调整和改革,如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先受理、后选址”等,使之更科学、公平。仅2006年上半年,我市共受理新增社会医疗机构1360家,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拥有社会医疗机构共956家,占全市医疗机构的66.9%,其中医院52家,诊所门诊部575家,医务室329家,社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占全市卫生工作人员的35.7%,承担了全市门诊服务量26.8%和全市住院量的9.7%。按照十一?五医疗卫生规划,到2010年社会医疗机构将占整个医疗门急诊量的30%、住院量的15%。

(二)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自1996年下半年开展了社区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当年19个试点同时进行。为此,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并把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小区的内容之一。社区健康服务按照《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基本标准》等一系列文件规范运作,承担健康促进、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病防治、疾病诊疗等6大任务。截至2006年9月底,全市社康中心总数达到469家,以全市621个社区居委会计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覆盖率达到75.5%。目前,我市95%以上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被纳入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从2005年始试点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的企业有4879家,劳务工306.73万,为劳务工提供服务的社区医疗机构达522家,常见疾病的67.5%就诊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在社区医院。第三方付费机制已初步建立,社区健康服务有效地引导了病人的流向,“守门人”的作用初步显现,为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推行“劳务工医疗保险”,切实解决劳务工就医问题。2005年2月份市政府下发了《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障制度。2005年3月1日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正式启动,在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试点。从2005年9月13日起,劳务工合作医疗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六个区各增加一个街道试点。2006年5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同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范围由原来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扩大到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至2006年上半年,我市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300多万人,初步解决了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改革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约束公立医院过度服务行为。1、改革卫生机构领导管理体制:针对过去运用行政手段任命院长的传统体制,我市在改革中从引入竞争机制,提出“院长、副院长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的办法产生”。1999年首先在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药品检验所作试点,公开招聘了10位正副院长,实现了竞争上岗。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职位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管理制度。2、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事设岗,以岗定人,逐级聘用,分级管理,人员优化组合,岗位职责明确”的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其工资奖金的分配与其职位、技术、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紧密挂钩。在改革中,各医院都能够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定岗定编,大力精简内部机构,对员工实行双向选择、高职低聘、转岗、待聘等措施,建立了逐级全员聘用的人事制度。3、改革医院后勤管理制度:我市积极推行医院后勤社会化管理。各医院实行物业化管理,通过招标选择资信程度高、具有良好声誉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医院的物业管理工作。2002年初,经市编制委员会的批准,“深圳市医疗卫生设备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医疗卫生后勤服务中心”,作为该中心的首个重大项目——市医用被服洗涤制作基地,投资1180万元,设计最大日处理量为18000公斤,可以满足医院13500名员工和9000张病床的医用被服洗涤需要。4、改革分配制度:2005年10月我市试行新的医院内部分配管理办法,旨在切断职工个人收入与单位业务收入的直接挂钩,强化成本控制和效益管理。新的内部分配办法制定了“两费”增幅控制比例、人员费用支出控制比例、药品收入控制比例和收支平衡等一系列明确的宏观控制指标,取消职工效益工资与单位、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改变以经济效益指标为主的考核与分配办法,重点突出社会效益,以减轻病人负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社会服务目标,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成本费用为工作重点,实行综合量化考核。5、改革医疗服务流程,大大方便群众。针对目前我市大型综合医院普遍存在“三长一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就诊等待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情况,我市医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胆改革医院传统的服务模式,简化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了“一本通”、“一卡通”、“一站通”、“一检通”等,减少了患者的等候时间,节约了医院和病人的成本。6、推行适度医疗政策。为规范医疗行为,提供适宜技术服务,我市相关部门组织编写了约200万字的《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该《指南》的执行将有利于防止过度服务,为患者提供适宜的诊疗技术服务。

二、已出台或拟出台的相关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

1、1994年,深圳市人大获得地方立法权不久,就颁发、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

2、1996年,为适应医疗市场管理需要,市人大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意见》,建立了医疗机构审批机制,推动了医疗市场准入、管理等规范化及程序化建设。

3、2003年,我市在全国率先通过并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开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先河。

4、2005年3月,《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

5、2006年7月,市政府正式颁布《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在总结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发展近十年的实践基础上,明确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思路,明确了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体系架构、功能定位,明确了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质等基本原则,重点围绕影响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业务用房难、经费不足、人员不足、服务能力弱和运行机制不适应等瓶颈问题作了政策规定。

三、已开展或拟开展的相关试点工作

(一)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目前在全市六个街道展开试点,已有306万多劳务工加入。

(二)卫生部社康中心服务工作试点。目前宝安、福田、盐田三个区作为国家卫生服务示范区。

(三)药品直接采购试点工作。目前正在盐田区正推进区属医疗机构面向药企直接进行政府采购药品的试点工作。

四、有关医疗卫生体制的问题

深圳也存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主要不是由政府卫生投资不足所造成,而是体制性的问题。1995年—2005年,深圳市卫生事业费总投入年均递增9.9%。2005年政府在卫生事业费投入13.4亿元,固定资产投入11.63亿元,公立医院自身投入4.9亿元,三项合计达到29.93亿元,这种投资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应该居较高的水平。同时,深圳又是一座外来人口众多,平均年龄只有25.37岁的年轻城市,60岁以上人口只有4.5%(上海60岁以上人口在20%以上),市民医疗卫生费用支出负担远远低于全国大中城市水平。全市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居民健康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当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为财政投入不足,而是体制性的原因造成了投入方式、重点、标准、结构和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公立医院财政供养的体制问题未解决。现体制下政府卫生投入的重点是医院,但对医院既没有“以事定费”,全额管理医院收支,也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公立医院存在创收、增收机制,这与私立医院的营利机制没有区别。在公立医院财政供养体制问题不解决的情况下,加大财政投入很可能成为医院的增收来源。

(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同样因为体制原因致使卫生投入过度集中于城市中心地区,我市各区拥有的公共卫生资源差别很大。特区内与特区外相比较,面积比为20%与80%,人口比例为38%与62%。但是,公立医院床位比例却为61%与39%,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为70%与30%。人口分布与医疗资源配置正好相反,区域卫生规划的执行未能较好体现公共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原则。另外,大型公立医院人满为患,而其他医院和社康中心却业务量不足。如2005年全市平均病床使用率达79.9%,其中市属医院病床使用率高达95.9%,高峰时超过110%。大医院里高档设备重复投入现象严重。

(三)卫生投入偏重医疗,轻防治防疫。我市人大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2005年卫生事业经费中防治防疫和妇幼保健事业费只占卫生事业费21.62%,而医院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例为58.23%,远远低于主要提供临床服务的医院经费,导致基层卫生防疫和保健机构工作的重点转向了各类创收服务,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

(四)民营医疗机构准入仍有体制性障碍。民营医院的平均运营成本低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经费支出低于公立医院,平均医疗收费低于或等于同类同级公立医院。但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却是“市场准入”。深圳在开放“医疗市场”方面好于其他地方,提出了“放开数量、严格标准、全面监管”的政策。但是,“市场”的真正放开还需要克服很多障碍。已存民营医院也有待遇不公的问题:一是民营医院住院医疗未纳入全市医保体系;二是医生不能参与副高以上职称评定、开展医学科研项目受限;三是民营医院不享受科研经费税前列支;四是处理医疗事故民营医院严公立医院松。

(五)政府投资偏重卫生供给体系,医疗保险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深圳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尚需提高。全市已有277万人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308万人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但劳务工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另外,尚有1/3的人口没有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规模较小,发挥作用十分有限。

五、深化医改工作的建议

(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切断卫生部门与医院的行政隶属和利益关联,形成公正的管理架构。

1、取消部门办事业的职能,将所有公办医院从卫生行政部门剥离,设立公办医院管理机构。改变卫生行政部门既管医疗卫生行政、又直接举办公办医院,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政事不分、管办合一的问题。

2、核定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办医院管理机构的职能,前者负责全行业行政管理和医疗市场监管,后者负责公办医院的人财物管理。

3、从大卫生大医疗的角度,可考虑将医疗保险事业划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形成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医保责任统一在一个部门,形成从源头上减少医疗支出的动力和机制。

(二)放开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形成有效竞争、促进医疗服务改进和提高的供求环境,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1、打破公办医院的市场垄断,在设立准入标准、监管办法的基础上全面开放私人诊所、民营医院市场,大力发展非营利社会医疗机构。增加低端和高端医疗供给,尤其是专科和高端医疗要更大比例的民营成分。社康中心医疗服务要引进多元社会主体,促进体制创新。

2、医保和政府医疗扶持政策对民营医院一视同仁,非营利社会医疗机构应享受公办医院的所有政策。

3、充分发挥公办医院的教学、培训、医师考核、示范作用。

(三)公办医院财政供养,收支两条线——消除通过药品、检验手段牟利的根源,使公办医院成为医疗市场稳定的基础,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1、公办医院全部实行财政全额供养,收支两条线,除医疗服务费以外的全部收入上缴财政,由财政核定医院收支。

2、公办医院的设施设备投入由财政预算负担,医护人员基本收入由财政全额保障。

(四)建立激励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并提高医院经营效率,刺激医护人员重视技术和服务,确保医疗改革具有内部动力。

1、改革公办医院人事分配制度,设计一套能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的利益机制。基本思路可考虑将医护人员的收入奖励与诊疗技术和服务(包括工作量)挂钩。服务费用全部收入列为医院收入,主要由医院支配,用作医护人员的浮动工资和其它需要调动医院经营积极性的开支。

2、取消药品和检测的医院加价,相应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允许病人自选医护服务,刺激医护人员重视技术和服务。

(五)加强外部监管,严惩医疗违规违法腐败行为——建立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

1、加强卫生行政监管,对严重违规违法医疗行为加大惩处,包括关闭违法医院和禁止违法医生行医。

2、加强医保监管,建立医疗评价制度和惩处办法。

3、全面严格禁止医疗广告,形成以“口碑”为主吸引病患顾客的行业风气,增强病人作为顾客的市场地位,同时减轻病人的广告费用负担。

(六)建立起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制——切实解决劳务工、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根据户籍就业家庭人口、老年人、儿童、外来工、失业人群等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保险计划。

2、重点提高劳务工合作医疗覆盖面,并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3、建立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制度,规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4、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规模。

5、探索建立老后护理储蓄保险,为未来老龄人群的医护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报告。

篇2: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武汉市,医药卫生,实施方案,体制改革,深化

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http://www.jsfw8.com.cn2009年09月15日19:37荆楚网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性很强、内容丰富,为了使广大市民更加便捷

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http://www.jsfw8.com.cn

2009年09月15日19:37

荆楚网

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性很强、内容丰富,为了使广大市民更加便捷、准确、快速地了解医改各项政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武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我市医改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

(一)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

我市医改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同时详细提出了2009-2011年三年工作任务,即:在全市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

(二)让老百姓受益

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市老百姓可以得到以下实惠:

(1)平时少得病。《方案》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尽最大努力降低重大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城乡居民生命和健康的危害,确保老百姓“平时少得病”:一是建设以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完成市区二级14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女儿童保健大楼、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全市181家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公共卫生科等建设。二是建设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全天候实时在线网上直报,建立反映及时、处置有力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处置机制。三是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制定3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队伍培训和一系列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四是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新增加免费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推广“武汉模式”的艾滋病防治100%安全套项目,开展结核病控制耐多药工作,实施血防“整市推进、综合治理”,提高血吸虫防治水平。五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政府逐步向城乡居民按项目免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例如,2009年,将免费为全市5.78万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免费为2万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服叶酸等,免费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8465座,减免费用为6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免费为2000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早期检查。以及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

(2)得病有保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方案》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得病有保障”的重要途径。今后三年,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09年启动实施在汉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两年内,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相应的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二是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2010年,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三是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09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5%、75%以上。逐步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在门诊看病也能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偿。四是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011年底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2010年开始,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4万元,达到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五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资助32.6万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人员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3)看病更方便。一是用三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全市城乡群众不出社区、乡村就能享受到便捷有效的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6个、站386个,实现“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2010年以前完成全市84家乡镇卫生院和1800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任务。三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打造中部医疗服务中心,改善服务,完善基层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4)治病少花钱。一是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逐步降低药品费用,使群众用上安全、放心和价廉的药品。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和监管,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采取降低CT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实施药品器械及医用耗材集招标采购、开展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推行医疗检查一单通、实行医疗检查结果同级医院互认等措施,努力减轻群众用药就医的负担。

(三)我市医改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和思路

我市医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市情和医药卫生工作实际制定。

总体上看,方案制定遵循以下思路:(1)坚持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框架、总体目标、改革理念和改革原则与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把握改革的方向和国家医改精神的实质。(2)在改革的举措上,重点部署我市医改2009-2011年三年具体行动方案。突出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旨在增强在医改方案实施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力争尽快取得实效,为实现我市医改长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3)结合武汉市实际,突出武汉特色。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我市医改任务按照以下原则拟定:凡是任务指标的实际值低于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值的,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值执行;凡是任务指标的实际值高于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值的,按照实际值执行。同时,将建设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内容纳入医改总体布局,以符合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服务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辐射能力的需要。

(四)今后三年市政府新增卫生改革投入的重点投向

今后三年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基本、基层、基础”建设,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政府负责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提供低成本服务。三是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政府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用两年左右时间将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此外,还将为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打造中部医疗服务中心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

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由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三部分构成,其保障的人群和内容也不相同。(1)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分别覆盖我市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业人口,是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构成部分。(2)城乡医疗救助的主要作用是“兜底”,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对经济困难家庭人员自负医疗费用进行补助。(3)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以及特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二)基本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基本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为“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水平还不高,既保大病又保小病还难以兼顾。同时,从大多数群众的经济水平看,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一般都可以承受,而大病住院费用是医疗负担的主要部分,也是造成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重点保大病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保障的互助共济作用,是“雪中送炭”。

从另一方面看,患大病的毕竟是少数人,这种做法会使多数人都得不到实惠,而且一些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累计下来的费用也很高。因此,在提高大病报销销水平和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将逐步把群众造成较大负担的慢性病等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区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三)逐步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

2009年逐步将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和依法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多渠道筹资,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市级财政按中央政策对有困难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

(四)将在校大学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我市医改方案已明确提出,2009年启动实施在汉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在校大学生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等。

(五)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营医院看病也能报销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条件,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群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目录的民营医院就医,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医药费用,同样都可以得到报销。

(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主要措施有:一是将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比国家要求提高5%)。二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2009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已达到140元。三是提高补偿水平,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要达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4万以上,相当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2009年,我市将在1/3的地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到2011年全面铺开。四是进一步完善服务,落实市、区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直接补偿,并逐步实现网上审核报销。

(七)医疗救助针对的人群

目前困难人群急需给予医疗救助的有以下四类人员:一是城市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是农村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农村五保户;四是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上述医疗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一)基本药物的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强调,基本药物是指那些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数量和适宜剂型、价格是个人能够承受得起、群众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基本药物不等于低质药,基本药物遴选的主要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共307种)等文件已经相继出台。

(二)基本药物的价格

基本药物由国家按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经营者在不突破政府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实际购销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三)使用基本药物老百姓得实惠

使用基本药物,患者能够获得四个方面的实惠。一是省钱,基本药物不但本身价格低廉,而且报销比例高,能够有效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二是安全有效,政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遴选,药品质量有保障。三是可以避免药物滥用,防止患者耐药性的过度提高。四是方便可及,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

(四)确保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

我市医改方案明确提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全市各类医疗机构也要按照湖北省公立医院分级使用基本药物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2009年,我市将在3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2009年底前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购药报销范围。

(五)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的异同

凡是纳入医保报销基本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求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基本药物如此,非基本药物也是如此。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医保报销方面的不同有:一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范围,而非基本药物仅有部分纳入;二是国家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一)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让群众放心就医

为了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建设大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和农村卫生院分级医疗模式,我市医改工作将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方面入手,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模式:一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基层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09年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为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师。2009至2011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000人次、1500人次和5000人次。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均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促进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深入开展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革。制定优惠政策,建立鼓励老医生、高校医学毕业生、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社区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从2009年起,按国家规定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二)鼓励居民看病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

目前,“看病难”主要是难在大医院挂号难、住院难,许多大医院人满为患。事实上,近几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院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很多常见病、多发病并不需要去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可以治好。有病先到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既方便又快捷,省时又省力。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较高,能够有效降低医药费用。如果基层医疗机构解决不了问题,患者可以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到大医院就诊。

(三)积极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是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我市医改方案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务。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自2009年起,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制度”,划分服务责任区,以健康管理为中心为居民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实现我市“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真正做好老百姓的健康守门人。开展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

(四)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区别

全科医生是指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的医生,能够综合运用生物医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居民个人和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疾病预防以及一般疾病初级诊疗等服务。对于难以诊治的疾病,由全科医生将患者转诊给专科医生进行治疗。因此,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有两大不同。一是服务模式不同。全科医生坚持以健康为中心,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与病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对所有社区居民实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而专科医生则是坐堂行医,依托医院的诊疗技术和设备进行诊治。二是服务范围不同。全科医生主要解决的是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而专科医生主要诊治疑难重症患者。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内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免费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的重点项目

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我市将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底前,城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左右,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

二是在完成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础上,我市将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不断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到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地区和人群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

(三)稳步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针对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和某些地区居民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困难,国家设立和实施了包括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我市在实施好上述各个项目的同时,还将从2009年起,新增以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用3年时间,为全市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为全市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大力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到2011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必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我市将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巩固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卫生和医疗市场监管,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五)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由政府采取委托授权、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我市居民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到两类以下机构:一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等。

(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市民提供

我市加大了对公共卫生的投入,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将不低于20元,2011年不低于25元。以保障我市对国家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够完全免费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

六、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

(一)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试点重点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二是推进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通过改革,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打造中部医疗服务中心

积极打造中部医疗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将制定高起点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出台强有力政策措施,力争用5年时间,将我市建成服务质量优、技术水平高、就医环境好、辐射能力强的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培育国内领先的龙头名院,通过改善医疗环境,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形成我市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相互促进的国内一流品牌医院群。加强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造就我市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在中部地区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临床重点专学科,形成武汉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方面的医疗、科研综合优势。培养高技术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311工程”,建立一支德医双馨的医疗服务队伍。积极鼓励海内外优质资源来汉投资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

(三)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国务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出台,并将在全国选择12个左右地市级城市100家左右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工作。我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将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选择条件适合的公立医院开展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保障改革所需资金。三是鼓励探索创新。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篇3: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 本文关键词:广西,医药卫生,技术推广,适宜,申报材料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 本文简介: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项目内容简介项目名称专业评审组成果登记号项目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简要内容(不超过800个汉字)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卷内目录项目名称: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日期页次1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一、项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 本文内容: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项目内容简介

成果登记号

项目主要负责人

申报项目简要内容

(不超过800个汉字)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

卷内目录

项目名称:

序号

文件编号

页次

1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推广奖申报书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一、项

归口专业评审组:

号:

项目名称

区成果登记号

市成果登记号

主题词

学科(专业)

分类名称代码

名称:

代码:

□□

主要完成

人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主要完成

单位

(盖章)

任务下达单位

所属计划

类别

A

B

C

D

E

计划(基金)

名称和编号

F

G

H

I

J

评价方式

成果

水平

A、国际领先

B、国际先进

C、

国内领先

D、

国内先进

E、

区内领先

F、

区内先进

G、

其他

评价组织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公示异议情况

无异议

有异议

申报等级

A、一等奖

B、二等奖

C、三等奖

二、项

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内容、特点及推广应用情况

(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项

立项背景

(不超过800个汉字)

详细科学技术内容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

(不超过800个汉字)

推广应用情况

(不超过800个汉字)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四、本

获奖时间

奖励

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

3、地、市设立的科技奖励;

4、经科技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五、

、获

六、主

完成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

邮政编码

□□□□□□

家庭地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专业

专长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

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本人签名:*年*月*日

七、主

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A.研究院所

B.

学校

C.社会团体

D.事业单位

E.国有企业

F.民营企业

G.

其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章:*年*月*日

八、

门(单

位)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

九、附

1、技术评价(含鉴定、评审等)证明及全套技术材料

2、推广应用证明

3、其他证明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要求和填写说明

一、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卷内目录填写及装订要求

1.文件编号:指文件材料的文号(如合同书、鉴定证书等文件材料的文号)。

2.责任者:文件材料的撰写单位。

3.日期:各申报文件材料生效的原始日期。

4.页次:指每一份文件材料的起始页码,但最后一份文件材料需标出起始和结束页码。例如:一项申报材料有5部分材料,第一份10页,第二份10页,第三份10页,第四份10,第五份10页,5份材料相应的页次分别为1、11、21、31、41-50。

5.将《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卷内目录》作为封面和成套材料一起装订。

二、《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广西医药卫生技术推广奖申报书》适用于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设立的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是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归口专业评审组》:按申报项目专业所属,以下16个专业评审组中择一填写。

01、西医内科(心血管、呼吸、消化、血液、肾病、神经、传染、内分泌、免疫)

02、西医外科(普外、脑外、胸外、骨科、烧伤)

03、预防医学

04、中医

05、中药

06、肿瘤

07、口腔、耳鼻喉

08、妇产

09、儿科

10、眼科

11、皮肤

12、中医骨伤科

13、职业病

14、护理

15、医技

16、其它

《编号》:由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专业)分类名称代码》:按16个专业评审组的16个专业择一填写。

《主要完成人员》:按《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主要完成单位》:按《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任务下达单位》:指申报项目任务下达(委托)的单位。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的名称和编号。

《所属计划类别》:按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自治区计划:指由自治区计委、经贸委、科技厅下达的计划项目;

D.委办厅局计划:指除自治区计划以外,由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下达的计划项目;

E.地市计划:指由各地市科技局下达的计划项目;

F.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G.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I.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J.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评价方式》指成果评价采用的形式,如鉴定、评审等。

《评价组织单位》指对成果做出评价结论的组织单位。

《成果水平》根据评价结论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公示异议情况》:指在项目申报前公示七天的公示异议情况,具体指有或没有异议,有异议的必须提交异议处理的有关材料。

《申报等级》:根据奖励条件综合考虑。申报等级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在相应字母上划“√”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示简明、扼要地介绍,字数不超过800个汉字,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简明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等。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科学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应采取见某某附件的表达形式。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了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国务院、省部、地、市或经科技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

《申请、获得专利情况》应包括申报项目所含的全部专利申请情况及已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主要完成人员情况》:是核实完成人员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主要学术、(技术)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独立做出的创造性贡献。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申报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公章。

《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完成所做出的主要贡献。

(八)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意见》由申报部门(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参照奖励条件写明申报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并加盖申报(部门)单位公章。

注:1、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只须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2、其余单位还须在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填写所在市卫生局(卫生处)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附件

1、技术评价(含鉴定、评审等)证明:指评价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评审证书等。

2、全套技术资料:指的是

(1)计划任务书(如: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等);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技术总结(含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实)试验报告、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设计文件、图表、背景材料、来往技术文件等);

(4)测试报告;

(5)产品技术标准,如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标准说明、标准审批文件等;

(6)查新报告;

(7)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3、推广应用证明:指实施、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指对于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或涉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等推荐项目(诸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先行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十)《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要求

1、《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及整套材料的规格和要求: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项目内容简介》按要求填写,不用装订,但要与成套材料一起作为全套材料报送。

《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要严格按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办公室当年的组织申报通知的要求填写,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纸型为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号为小四。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卷内目录、申报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用纤维线竖装成册,整套材料规格应与申报书规格一致。装订后的整套材料不要附加封面和做任何包装。

2、《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装订排列顺序要求:

(1)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材料卷内目录

(2)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申报书

(3)技术评价证明

(4)计划任务书

(5)项目工作总结

(6)项目技术总结

(7)测试报告

(8)产品技术标准

(9)查新报告

(10)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1)推广应用证明

(12)其它证明材料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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