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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浦东20XX-20XX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1-10-16 10:01:30

智慧浦东2011-2013行动计划 本文关键词:行动计划,智慧,浦东

智慧浦东2011-2013行动计划 本文简介: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智慧浦东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精神,根据《智慧浦东建设纲要(iPudong2015)——浦东新区

智慧浦东2011-2013行动计划 本文内容:

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推进智慧浦东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精神,根据《智慧浦东建设纲要(iPudong2015)——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总体布局,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委在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形成了《推进智慧浦东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推进智慧浦东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精神,充分对接《上海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切实推进实施《智慧浦东建设纲要(iPudong2015)——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全面发挥信息化在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智慧浦东建设“3935战役”框架下,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形成推进智慧浦东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32项重点任务,118个具体事项。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4项重点任务、21个具体事项)

统筹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缩小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差距,提升浦东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重点任务一:提升宽带能级

以上海电信全面实施智慧城市宽带大提速计划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城市光网”在新区的应用推广。在已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新区其他区域、楼宇以及农村地区宽带网络的光纤化改造,加快实现“百兆进户、千兆进楼、T级出口”网络能力全覆盖任务。同时,以东方有线“有线通”、长城宽带、网通等为有益补充,为居民提供更多样化的网络选择,进一步提升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责任单位:浦东电信局、东方有线)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以光网为主的城市宽带网络,实现主干光缆总长达29000皮长公里,基本完成家庭用户光纤到户和速率免费倍增工作,家庭百兆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90%,家庭用户平均带宽超过20M。

重点任务二:扩大无线网络覆盖面

加快推动3G、WLAN等网络在城市热点区域应用,实现各类无线网络的无缝切换,率先推动正大广场、八佰伴、大拇指广场、金桥国际商业广场、周浦万达广场、浦东国际机场等热点区域实现1M以上无线宽带免费覆盖;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带头,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如学校、医院、酒店、体育场所等)架设无线网络设施;在世博园区已有LTE示范网的基础上,在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开发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区域率先开展4G移动通信网的试验网建设,多网络结合,创建“无线金融城、无线科技城、无线旅游城”。(责任单位:浦东电信局、上海移动浦东分公司、上海联通浦东分公司等)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无处不宽带”的无线城区,建成各类室外无线基站2400个,WiFi热点3000个,移动宽带用户数达360万,实现区内热点商圈、重要公共场所无线宽带全覆盖,主要区域无线宽带覆盖率达80%以上,80%以上家庭能够享受3M以上无线宽带接入能力。

重点任务三:推进三网融合

配合市统一部署和工作开展,逐步开展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改造与升级,在完成浦东沿江片城区数字化整体转换和部分NGB网络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数字电视整体化转换工作。鼓励支持上海电信以IPTV的推广应用为主要手段,探索更为有效的三网融合发展模式。协助推动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平台等的建设;支持NGB相关企业不断开发综合视频、数据、语音应用的三网融合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浦东电信局、东方有线浦东分公司、浦东东方有线等)

功能标志:到2013年,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用户达95万户,NGB覆盖率超过70%,其中中心城区达99.9%。

重点任务四:整合城乡信息基础设施

在城市光网向郊区地区快速推进的同时,在重点城镇、村地区建设低价高效的无线宽带网,促进郊区农村无线应用的发展。推进实施“村村通”,整合现有农村信息化软硬件资源,建立标准统一,资源互通共享的浦东新区农业信息数据中心的专业机房。(责任单位:区农委、浦东电信局、上海移动浦东分公司、上海联通浦东分公司等)

功能标志:到2013年,完成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同质化改造,基本消灭城乡信息设施的差距,完成390个行政村宽带接入,带宽达2M以上,“农民一点通”在所有行政村安装率达100%,农村宽带接入率达45%。

二、应用示范体系建设(19项重点任务、60个具体事项)

以《智慧浦东建设纲要(iPudong2015)》提出的九大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以项目为主要抓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支撑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健康发展,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实现深度融合。

重点任务五:完善政府网络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1+N”的政府网络服务体系,继续优化和拓展“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核心枢纽功能,在已整合各部门、各区域网站资源的基础上,以“上海浦东”功能升级和推广为抓手,积极推动综合应急指挥、移动政务应用、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功能完善和提升。加快推动村级系统,尤其是南片区域村级系统与“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对接。进一步发挥“浦东市民中心”物理平台和网络受理大厅的便民功能,完善网上和网下一体化的服务架构。探索建设无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发移动办公系统,扩大移动宽带和移动终端应用,推行无线办公试点。(责任单位:区委办、市民中心)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形成上下畅通、高效协同的政府网络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向“多个部门、一个政府”的服务模式,实现政府办公办事和服务系统(包括新建平台系统)100%和门户网站对接,达到行政事务“在线互动处理”的高级阶段,在部分委办局和街镇开展主要办公和办事无线化试点。

重点任务六:推动政务资源协同共享

打造标准统一、协同共享的基础数据资源库。进一步加快新区人口、企业、交通、建设工程、金融、地理信息等领域的数据采集和完善,积极推动新区“政务云”、实有人口信息、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数据库建设,并和上海市重点建设的法人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等充分对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动政务信息化深度协同应用。以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政府网上运作体系为目标,围绕政务公开、公文流转、行政审批、电子检务、档案管理、审计考核等政务领域,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信息化系统应用范围,全面提升应用效能。(责任单位:各委办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数据采集完整准确、政务应用协同高效的协同办公机制,实现90%以上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70%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受理及查询,90%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实现在线处理,60%的经济统计与决策分析可网上实现。

重点任务七:完善城市管理物联感知网络

围绕重点领域,以RFID、无线传感网络技术等为核心的新型信息终端为主要载体,建设覆盖全区、立体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的感知网络。加快优化和完善新区道路交通监控终端布局,提升智能交通系统在全区的覆盖度;加快布局环境、气象等方面的监控设备,探索以路灯、重点楼宇、电信基站等为主要物理载体布局城市多功能感知终端网络;支持和推动在有条件的楼宇布局安装具有节能、安防、视频监控等智能功能控制的传感器,提升楼宇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对接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快网格管理重心下移,加强与社区管理服务的联动。(责任单位:区建交委、环保局等)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覆盖全区、反应快速、智能互动的基础感知网络,城市区域感知网络覆盖范围在80%以上。

重点任务八:构建智能互动的交通管理系统

聚焦公共交通领域,在“一总三子”综合交通管理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广应用GPS、GIS、RFID等先进技术,积极协助推进道路交通信息公共服务系统、公共交通信息采集的应用系统、车联网示范应用、公交集群调度系统、车载无线调度系统等的建设,并争取在浦东率先试点试用,实现道路交通更为智慧化的精细管理。(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公安分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形成“数据采集+综合调度(管理)+市民感知”立体互动的公共交通管理体系,智能公交站牌覆盖率达到50%以上。

重点任务九:打造坚强高效的智能电网试点

围绕更清洁、更高效、更安全、更经济的电网发展要求,在浦东率先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工作。结合城市整体规划,推动各类智能表具在居民用电系统中的广泛应用;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对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区域(包括大楼、小区、园区等),建设并协助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和充电桩项目;以张江高科技园区为试点,探索试点高质量电力园区项目建设,打造更为坚强、更为灵活、更为安全的电力供应体系。(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张江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要建成若干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形成智能电网建设的雏形。智能表具、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等的建设数量要在全市占较大比例。

重点任务十:形成多层多元的环保网络

围绕“生态宜居浦东”建设目标,聚焦固体废弃物、湿地、水源、大气等方面的实时监测及相关项目建设,加强管网设施实时监测、智能调度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形成多层多元的环保网络。同时,积极对接上海智能水网和智能气象等计划,形成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集迅速感知、智能处理、综合管理于一体的新型智能环保系统,城市各类污染物及环境质量指标监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重点任务十一:建设城市智能安全防控体系

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安全、城市应急联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聚焦推进消防应急、安全监控、危化品监控等领域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防控水平。同时积极对接上海市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消防智能指挥调度管理平台、城市视频监控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责任单位:区府办、建交委、公安分局、食药监分局、质监局、气象局、安监局等相关委办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形成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智能安全防控体系,城市安防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重点任务十二:推动居民卫生医疗智慧化改造

实施“数字健康”计划,推动市民、公共卫生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等形成有机整体,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的信息整合共享、应用、实时医疗影像、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新型的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模式,构建覆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健康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形成以数字化、共享化、智能化、远程化为特征的市民医疗健康体系,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9%,电子病历使用率达到99%,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共享和交互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重点任务十三:推动实施“数字教育”计划

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以“数字校园”、终身教育平台、科普资源信息化等工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整合区域内外教育资源,构建市民终身教育体系。试点中小学

“电子书包”计划,探索“数字教育”新模式。推动以电视、手机、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终身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数字校园”的应用。协助推进上海市建设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校际共享以及向社会开放。依托“上海学习网”,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探索市民学习账户和学分银行新机制。加快电子化的科普设施布局和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电子化科普推广渠道。加快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动“数字文化”等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科协、文广局)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市民数字化教育的立体网络,推动浦东新区中小学校率先探索有效的“数字教育”模式,构筑市民终身教育及数字学习的平台和载体。

重点任务十四: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的智慧化水平

加快扩展社保卡应用领域、创新社区服务推广模式,协助上海市整合各类市民热线资源,努力实现“一号接入,全面服务”,形成生活更便捷、服务更贴心、渠道更广泛的智慧化生活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智慧家居、民政管理、价格服务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同时,协助推进上海市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市民服务热线、社区生活服务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建设,并争取在浦东率先试点实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民政局、人保局、各相关街道和社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形成更有效、更互动、更便捷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舒适的智慧化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社区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60%。

重点任务十五:提升精准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以“惠农通”等项目的深入实施为主要依托,加强物联网、电子商务等在农业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农业精准生产、技术推广、疫病防控、质量监控、产品追溯、物流配送、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精准控制和配套服务,聚焦推进农村公共数据中心、智能农业监控展示、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物联网综合应用、农产品电子交易等方面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相关镇)

功能标志:到2013年,要实现浦东新区农村和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促进农村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生产功能与生活功能协调发展。

重点任务十六:加快提升制造业信息化水平

深入推进造船、汽车、飞机、重大装备、新能源等制造业重点企业信息化改造,以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制造业重点企业信息化改造,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管理、核心工艺设计、产品全程追踪等领域的信息系统建设,深化产业链信息化系统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科委、相关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浦东新区制造业信息化水平达到国际一流,两化融合指数争取达到85,在全市保持领先。

重点任务十七:加快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

加快引进信息、咨询、信用等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支持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整合完善并加强金融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优化新区支付结算体系,推动建设区域性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和投融资平台,支持重点企业开发和使用数据挖掘、客户分析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责任单位:区金融局、经信委)

功能标志:到2013年,金融信息化水平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培育若干具有行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重点任务十八:加快提升航运信息化水平

以“三港三区”为核心区域,提升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在电子通关、海关电子监管、电子支付、供应链管理、航运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水平,支持推动航运公共信息服务、综合物流信息服务、进出口货物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同时积极对接并协助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门户网站、上海港口数据中心等的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委(航运办)、建交委)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全面协同的航运信息化服务体系,以信息技术连通航运中心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

重点任务十九:加快提升商旅信息化水平

加大贸易便利化、无纸化通关、单列制审批等制度改革力度,加强各类贸易信息整合、分析和对外服务,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加快建设正大广场、八佰伴等核心智能商业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商旅信息化平台、物流配送管理平台、商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基础服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平台等的建设。协助推进国际贸易数据中心、国际贸易运行监控预警平台以及电子商务其他市级平台的建设,并争取在浦东率先试点实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经信委)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基本建成服务商旅的多层多维信息化服务平台架构,形成高效便捷的商旅发展环境。

重点任务二十:建设安全可控的信息保障体系

以建设安全可靠可控的“智慧浦东”保障体系为核心,一方面加大制度和规范创新力度,在电子政务安全标准、信息安全分级测评、网络安全监管、安全认证、信用管理等方面率先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加大信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聚焦推进安全监管平台、数字认证系统等的建设,全面提升新区信息安全公共服务、技术防范、安全监测、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经信委)

功能标志:到2013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网络安全监管向全区覆盖,实现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的运维调度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重点任务二十一: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以建设“智慧、低碳、生态、宜居”新城区为理念,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街镇实施“智慧社区”试点计划,重点鼓励和支持新兴信息技术的应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感受和使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智慧设施和服务,打造智慧浦东样板示范区域。(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相关试点街镇)

功能标志:到2013年,智慧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并形成辐射推广的态势,城市区域智能小区覆盖面达50%。

重点任务二十二:建设临港“智慧新城”

以临港新城获得首个国家级下一代互联网试点示范区域为契机,综合、集成应用各种成熟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进临港新城主城区“城市光网”、“无线城市”和“三网融合”等建设,加快布局和实施TD-LTE等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应用试点,积极支持城市交通管理、清洁能源使用、城市安全、环境保护,数字教育、电子医疗、智能建筑等领域的智慧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新一代互联网一体化标识网络”应用示范工程、下一代广播电视网项目、城市光网和无线城市建设、GIS(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平台、公共自行车智能租赁系统、智能有轨电车项目、海洋科技创业园一期信息化项目等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临港新城开发区管委会)

功能标志:到2013年,临港“智慧新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信息化平台建设初具成效,并在若干智慧化应用方面体现出试点效应。

重点任务二十三:加强信息市民培训

实施“智慧浦东人”信息化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人才教育和培训实施力度,全面提升全民信息化意识、应用水平和应用效益,加快构建智慧浦东建设强有力的群众基础。率先在陆家嘴、金桥、塘桥、周浦、张江等区域开展试点培训,提升市民对智慧城市的认知程度。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深化“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推动实施农民信息化培训教室、农村信息化科普推广等工作,将信息化普及培训打造成为农民提升生产技术、管理水准、电子商务意识,以及收入水平的重要助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妇联、教育局、科协)

功能标志:到2013年,市民信息化素质实现大幅提升,完成40万人的“智慧浦东人”培训任务。

三、着力推动智慧产业发展(4项重点任务、31个具体事项)

以国家级和上海市级产业“十大基地”为主要载体,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重点,聚焦“十大整机”品牌,充分对接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等,全面打造“智慧浦东”核心产业高地。

重点任务二十四:提升产业基地能级

提升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能级、促进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快速发展,推动陆家嘴金融信息服务业基地深度展,着力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企业集聚和服务优化,积极发挥国家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在新区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体系构建中的独特作用。同时积极争取

“中国物流云服务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ICT)示范基地”落户浦东,打造若干具有在国内具有引导示范效应的核心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文广局、相关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各类智慧产业基地能级进一步提升,以园区(基地)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进一步突显,新形成2-3个国内一流的产业基地。

重点任务二十五:争取相关功能性机构和企业落地

尽快形成相关建设规划方案,加快开展战略招商,争取引进一批核心机构和企业。支持超级计算中心四期建设;重点支持引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具有功能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或相关机构,加快推动知名企业落户浦东。(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科委、商务委、相关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推动新区成为国内智慧城市建设龙头企业的重要集聚地,引入和新建10个以上对智慧浦东建设有重大支撑意义的企业、机构或项目。

重点任务二十六:加快提升智慧产业发展能级

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项目为依托,对接上海市“云海计划”,聚焦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领域产业化项目,形成具有浦东特色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和规模。(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科委、相关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新区智慧产业要在新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电子信息制造业达2750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达185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4000亿元。

重点任务二十七:加快培育智慧龙头企业

聚焦区域内重点企业,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提升企业在产业核心竞争能力,迅速做大做强企业。强化“整机带动、终端崛起”战略,加快推进以整机为核心的产业聚合发展,实现新型终端制造型龙头企业的快速崛起。创新高端数字产品制造模式,以总部落地、品牌落地、结算落地和研发设计自主为原则,重点聚焦数字高清产品、3D显示产品、数字多媒体产品、移动终端产品、智能表具产品等高端数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国家高端数字产品品牌集聚地。(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科委、相关园区)

功能标志:到2013年,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5-10个在海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终端品牌产品。

四、智慧浦东环境保障建设(5项重点任务、6个具体事项)

重点任务二十八:提升智慧浦东认知水平

组织召开智慧浦东建设推进工作会、研讨会等,提升公众认知水平,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认识到智慧城市建设在引领和带动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市发展模式创新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尽快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抢抓机遇,扎实推进智慧浦东建设的良好工作局面。(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重点任务二十九:分级实施“智慧浦东”行动计划

根据《智慧浦东建设纲要(iPudong

2015)》总体要求,在推进实施本行动计划的同时,各委办局、街镇、园区制定并实施各自领域推进智慧浦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将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各委办局、街镇和园区)

重点任务三十:拓展多渠道资金保障体系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形成“智慧浦东”建设资金保障体系。三年内,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智慧化应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同时,引导社会投资机构,探索建立旨在推动智慧浦东建设的产业投资基金,三年内争取导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级的智慧投融资体系。(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重点任务三十一:推动多领域试点示范项目

未来三年,每年选取5-10个有条件的园区、街道(社区)、镇等作为试点先行区,重点支持试点区域开展智慧浦东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建设,逐步打造若干缩小版的智慧浦东,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向周边区域辐射推进,形成以点带面的推进格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相关街镇园区、职能部门)

重点任务三十二:加大宣传推广交流力度

加大智慧浦东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和知名媒体开展合作,争取智慧浦东建设成果“每月见网络、每季上报纸、每年现电视”。同时,通过加强政府间合作、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机制、国际间合作,加快引入在智慧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建设方面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机构和论坛会议,为智慧浦东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区经信委等)

本行动计划所提到的118个具体事项,将根据项目成熟度在年度信息化工作要点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篇2:20XX年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推优细则

2012年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推优细则 本文关键词:浦东新区,少先队,细则,优秀,推优

2012年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推优细则 本文简介: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细则一、名额分配:六年级优秀队员1名七年级优秀队员1名八年级优秀团员1名优秀团干1名九年级优秀队员1名学校优秀中队数1二、评选表彰条件:(一)优秀团、队员: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

2012年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推优细则 本文内容: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细则

一、

名额分配:六年级

优秀队员

1名

七年级

优秀队员

1名

八年级

优秀团员

1名

优秀团干

1名

九年级

优秀队员

1名

学校优秀中队数

1

二、

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认真完成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团、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团龄。

(二)优秀团、队干部:

在具备优秀团、队员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团、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三)优秀队集体:

在市、区少先队红旗大队、中队、小队的评选中,要求如下: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在以上推选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个人须获得学校“模范银星”及以上称号,集体须获得上学年“文明班“及以上

称号。

三、评选流程

1、成立校评审领导小组

4月1日

2、年级组长会议布置评选工作

4月1日(周日)中午

3、全校广播评选动员

4月1日(周日)大课间

4、汇总各中队推选

4月5日(周四)

5、校评审组进行评议

4月6日(周五)

6、评议结果张榜公示

4月6日(周五)

7、向教育署送报材料

4月12日(周四)

初三评优原则

1、

品学兼优、获模范学生银星及以上称号。

2、

模拟考成绩优秀。

3、

体育成绩优秀。

4、

积极参加各类少先队活动,表现突出。

5、

获得学校评优推荐后原则上放弃推优机会。

6、

学生申报,学校评议。

附件一

2011-2012学年度浦东新区少先队优秀集体登记表

红旗大队(

)/红旗中队(

)/优秀小队(

集体名称

上海市浦东模范中学大队

八(一)扬帆中队

小队

集体人数

39

队长姓名

卢怡婷

辅导员姓名

杨莹

学校地址

博兴路918号

邮编

200126

电话

68511535

在班主任杨老师的带领下,八一扬帆中队创建了良好班风和学风,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班级以班风正学风浓、凝聚力强,成绩显著,榜样示范作用而突出。

一、

优秀的组织规范:

1、

创制了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制度。班主任组织同学开展了自律小组的活动,其内容贯穿了行为规范以及学习生活。每一天都会有值日班长负责,对于班中六个自律小组中每一位成员每日表现从各个方面进行评分。最后由同学汇总成一张大表格。直观地体现了我班各个方面的情况,也便于对班级稍有不足的地方及时改正。

2、

提倡班级“人人一岗,温馨集体”。

班主任杨老师有意识地放手让学生参与管理,使学生民主意识得到培养,管理能力得到增强。班委们协助班长完成相关事宜。自律小组组长,负责好自己小组内同学的学习情况。其他一些同学,有的担任课代表的职责,有的负责黑板报,还有的负责植物角……所有同学都担任了不少于一项的工作,共同努力创设好温馨集体。

二、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1、

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班主任提倡“自主学习,及时反思”,班中设计了拓展作业记录单,让同学们从更多方面复习、拓宽自己的题量。除此之外,同学们每天从备忘录上向班主任反映一天的学习情况。班主任深入班级,每天找学生谈心,了解和熟悉每一个学生,体察学生的心理动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

开展扶优抓差学习活动。成绩好的同学来为一名学习成绩偏差的同学制定一系列的学习计划。同学是每一个人朝夕相处的对象,相比起老师可能更加了解自己,可以随时督促提醒。所以通过同学们结队互相帮助更能大幅度提高自己的成绩。优秀的同学也能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分析自己身上这一方面的不足之处,对症下药,与其共同进步。班中还设有两两PK的活动,每一次考试的成绩,都由名次相邻的两位同学相互竞争,不仅促进了班中的学习氛围,而且在有益竞争中提高学习成绩。

三、丰富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

1、开展多彩的班级活动结合时事、节日、或是班内情况,班级每周会开展班队会,例如近期响应开学主题报告的“主动发展,责任自我”班会和上学期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班会都取得了非同凡响的好评。班级的“阳光之家志愿服务”已成为班级品牌服务。每周礼拜五放学后,由两位自律小组组长以及小组成员组成的志愿服务小队都会一起前往阳光之家进行探望服务活动。我们曾经与浦兴中学一起在阳光之家举行义卖活动。也与那边的成员们一起上过课。我们与阳光之家的学员们一起游戏,一起劳动,共同欢笑,共同感动。除此之外,同学们也参加过由华师大二附中组织的“拥抱农民工子弟活动”

通过此次体验活动,让农民工子女在游戏中发现自己的潜能,逐渐改变对周围世界的看法。在农民工子女游戏的过程中,我班同学体验积极阳光的人生态度,感受坚持目标、不懈努力给生命带来的改变,也为现实中的他们开启一扇窗户,感受生命的“绿色”。

2、琳琅满目的奖项。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中,班级都积极参与表现良好。

……

三年来,八一扬帆中队在班主任杨老师的带领下及全班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长为一个充满朝气、勤奋上进、团结互助的优秀集体,但他们相信进步永无止境,所以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一定会扬起自信的风帆,积极进取,努力创造更好的明天!

(盖章)

学校审批意见*年*月*日

(盖章)

教育署审批意见*年*月*日

(盖章)

区少工委审批意见

社发局、团区委、*年*月*日

注*年*月*日

注:1、4月13日前交教育署少工委

2、登记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

3、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

4、表格可自行下载

5、表格正反面打印

6、主要事迹直接填写在表内,不要求附页

附件二

2011-2012学年度浦东新区少先队优秀个人登记表

教育署

学校

中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现任职务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登记号

表彰称号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队长(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获奖情况

学校审批意见:

教育署审批意见:

区少工委意见:

迹*年*月*日填写

注:1、4月13日前交教育署少工委

2、登记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

3、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

4、表格可自行下载

5、表格正反面打印

6、主要事迹直接填写在表内,不要求附页

7、初三学生请加填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登记号

2011-2012学年度浦东新区初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教育署

学校

年级

中队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团年月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登记号

现任职务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表彰称号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获奖情况

学校审批意见:

教育署审批意见:

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意见:

二○

填写

注:1、4月13日前交教育署少工委

2、登记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

3、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

4、表格可自行下载

5、表格正反面打印

6、主要事迹直接填写在表内,不要求附页

7、初三学生请加填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登记号

附件四

评优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说明

为确保此次评优材料的统一性和准确性,特对上报的评优材料作如下要求:

1、根据档案工作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等),纸张一律使用A4,左边距2.5CM,表格正反面印制。

2、表格种类及数量

主要事迹全部以第三人称撰写,直接填写在表内,不要求附页。

“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

“优秀集体登记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3、大队部名称要填写完整、准确,必须与所盖学校公章保持一致;表格上的学校意见请盖学校行政章。注意不能复印必须红章。

4、中队要填写具体中队名称,如“五(3)阳光绿洲中队”;小队也要填写具体名称,如“五(3)阳光绿洲男子汉小队”。

篇3: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芜湖,支行,船舶,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长江船舶运输事业的发展,加强个人船舶按揭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置(建造或购买

浦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

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支持长江船舶运输事业的发展,加强个人船舶按揭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置(建造或购买)内河运输船舶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股票或股权投资、买卖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及其指定的分支机构。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行政辖区(以下简称芜湖市)境内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贷款人、借款人、船舶挂户的航运公司、保险公司、船舶价值评估的中介机构在芜湖市。贷款人与合作开展个人船舶按揭贷款的航运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第二章

借款人条件

第五条

申请个人船舶按揭贷款的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自然人,身体健康,贷款到期时的实际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有芜湖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三)有2年以上从事长江船舶运输的经历、有船舶运输合同或运输资源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持有经与国家船舶检验局或中国船籍社检验合格、颁发的《船舶检验证书》、长江航务管理局或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五)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的评估报告;

(六)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所购船舶办理财产抵押担保、船舶挂户航运公司股东另外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10%比例的最高额抵押担保、航运公司出具的《船舶按揭贷款推荐承诺函》;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个人船舶按揭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书面评估报告认定的船舶价值的40%,贷款起点金额不低于5万元。

以贷款人认可的质押物进行质押担保的

,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

第七条

贷款期限。个人船舶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确定。

第八条

个人船舶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分段计息。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船舶按揭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借款人有配偶的应夫妇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二)借款人能够提供的足以证明其支付能力的收入或财产证明材料。如近期船舶运输合同、运输资源证明以及其它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船舶挂户航运公司的《船舶按揭贷款推荐承诺函》。

(四)国家船舶检验局或中国船籍社检验合格颁发的《船舶检验证书》、长江航务管理局或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证书》;

(五)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的评估报告;

(六)以财产质押的,应提供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的证明;

第十条

贷款人自收到借款人提交的有关身份、收入和担保等要求出具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材料的真实性及担保物状况进行审查,同意贷款的,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形成书面贷款调查报告,以其稳定的收入来源,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时作出答复。不同意贷款的,应向借款人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应将经审查后其可贷额度、期限及利率通知借款人、,经借款人确认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必要时,应办理公证、保险和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全部手续办妥,并核实无误后,贷款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以转帐方式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回单。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交付的有关物权及抵(质)押凭证及证明设专人妥善保管,至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后,将有关物权凭证或证明归还借款人,并及时办理抵(质)押权利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

贷款担保与保险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船舶按揭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贷款担保采用按揭贷款船舶抵押担保、按揭贷款船舶挂户公司股东另外提供不低于按揭贷款总额10%比例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人、担保人必须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担保财产的保险。

借款人也可以本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提供质押担保。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办理贷款所购船舶的财产保险。按揭贷款的船舶投保一切险。贷款本息未还清以前,借款人不得中断投保。

第十六条

贷款人为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和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第一位的、全额请求权。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款。

第十七条

贷款本息还清以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第六章

贷款偿还方式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应提前15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九条

贷款本息按季偿还,采用等额逐季归还法,还本付息日为每季末月二十日。

每季还本付息额=

贷款总额

×季利率+

贷款总额×季利率

(1+季利率)还款总季数-1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协议,授权贷款人从其提供的帐户中直接扣收每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七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时,应由借贷双方协商同意,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并征得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贷款不得展期。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或其监护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合同。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终止后15日之内将用于担保的质物及有关凭证归还给借款人。

第八章

借款人违约行为与债权保护

第二十四条

(一)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定期监督检查借款人有关情况;

(三)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危及贷款安全;

(四)未按合同约定续办保险手续;

(五)与他人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六)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法定继承人、受馈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七)质押物或担保人因意外事件影响担保能力时,借款人没有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根据贷款人要求重新落实担保;

(八)违反本办法和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有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时,贷款人可视借款人违约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按规定加收利息,计收复利;

(三)从借款人帐户中直接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四)按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清偿贷款本息;

(五)依法追索担保人连带责任;

(六)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原发放的贷款;

(七)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九章

贷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

贷前调查。贷前调查由市场部指定专人进行,核实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重点是现场核验《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所载内容与贷款按揭船舶的实际状况必须一致。其次是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按揭贷款所购船舶价值的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定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保险事宜。

第二十七条

贷款审批。个人船舶按揭贷款实行三级审批。市场部客户经理进行贷款调查、市场部(个金)主管复查,风险管理部初审、复审,行长或授权审批人终审。重点审查贷款材料的齐备性、借款合同与抵押担保合同的合规性、合法性。必要时,可实地核查。

第二十八条

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应密切关注借款人的履约能力,确保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贷款出现逾期,应在10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书面催收函。借款人属恶意拖欠,应在1个月内采取强制措施,部分或全部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章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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