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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晨读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发布时间:2021-10-24 17: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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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晨读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2015年宪法晨读心得体会范本两篇【篇一】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

宪法晨读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2015年宪法晨读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篇一】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篇二】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并且明确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同时表示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这些要求,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础。

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中的一个。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法中之法。一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只能在宪法原则框架内进行制定,绝对不能与之悖离。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仅此就不难看出,宪法是何等重要的法律。

但是,宪法在人们头脑中的地位,未必达到了敬畏的高度。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宪行为,大都与此不无关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就有忽视宪法教育的因素。一个人不懂得宪法的性质,不了解宪法的内容,难免会有出格的言行。所以从小掌握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意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基础中的基础。

有了宪法这个标准,就能从根本上厘清是非的边界。比如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宪法第1条),那么任何诋毁、否定、亵渎、破坏这个制度的言行,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抵制。比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3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第39条)。

那么任何强拆公民合法住宅的行为,都涉嫌违背根本大法。又比如,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43条),那些从来不让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单位,都是对宪法的轻慢。

我们太需要宪法的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太多的违宪表现,哪怕有其他法律法规做借口,都是站不住的,因为从法律位阶上说,宪法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全部法律的统领,这就是“宪法”的独特内蕴。只可惜,这个认知并不坚实。故而,从小给孩子根植宪法概念,形成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就是十分重要的了。

篇2: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

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 本文关键词:常态,心得体会,汇编,学习新,习惯

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 本文简介: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推荐)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篇一】“作风建设‘新常态’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在9日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省委书记秦光荣郑重提出,全省党员干部都要以新的境界、新的习惯、新的作为,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一年多来,

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 本文内容:

学习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七份范本稿汇编(推荐)

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篇一】

“作风建设‘新常态’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在9日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省委书记秦光荣郑重提出,全省党员干部都要以新的境界、新的习惯、新的作为,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党的作风建设正在迈入新常态。如何适应这种新常态?秦光荣认为,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境界。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退一尺。”秦光荣说,党员干部要补足精神上的“钙”,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学习领会关于抓作风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在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推进治国理政、坚持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认识上都进入新的境界,“升级”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动。

要适应新常态,就要下功夫养成新习惯,而具体的努力方向就是“回归”——

“切实回归到党内生活的本来状态、回归到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回归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秦光荣说,唯有这样,才能跟得上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待、时代的步伐。他告诫广大党员干部:

“必须把做官的意识淡下来,把公仆情怀浓起来,时刻摆正‘主’、‘仆’位置。”

“以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用党的纪律、国家的法规制度约束自己,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经常对自身进行检视,拿中央精神的标尺对一对、量一量,时时刻刻调整行为的舵、绷紧作风的弦。”

作风建设“新常态”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然而,有的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却出现了不适应、不习惯、不舒服,信奉“少干事、不出事”,推崇“冷”执行,甚至产生由“为官不易”向“为官不为”转变的苗头和倾向。秦光荣严肃指出,必须彻底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彻底抛弃“重温旧梦”的侥幸心理,坚决克服“且行且观望”的工作心态,以新的作为适应新常态。

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篇二】

近期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带领下,我们学习了如何适应“新常态”。官场的“新常态”对于我们基层人员的从政品德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因此要对新常态充分认识,坚定信心,不应该抱观望和应付的态度。

“新常态”是一种新的正常状态。之所以说是“新常态”,就是说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这种“新常态”,将是领导干部从政新的基本环境,因此也就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底线,不能违背和僭越。当然这种“新常态”也是会变化的,但是其变化只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明确,而绝不是相反。

现在仍有少数人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这种判断一方面是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

实际上,清楚的事实正摆在面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彻底地治理腐败的顽疾,既抓“苍蝇”又抓“老虎”,既抓小事又抓制度建设,既把腐败分子关进监狱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样的反腐就绝对不是选择式、运动式和有退路的反腐。如果中国的政治生态没有一个完全的改观,“新常态”没有完全稳定和充分到位,中央在这方面的推进是绝不会停止的,何况这已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坚定的支持。

反腐败带来的官场“新常态”,切切实实地向领导干部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权力行使要有明确的边界和规则了,监督无时无刻不在了,以致有些领导干部私下里感慨现在工作不好做了,因此出现了消极应付的现象。这种不作为心态正是对官场“新常态”不适应的典型表现。当然,在官场“新常态”下工作确实要求高多了,所以暂时有所不适应也还可以理解,但是一味抱怨的态度要不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善于从长远看问题,并且善于从自身找原因,要看到自己同党和人民要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调整心态,尽快学会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开展工作,实现自己的“转型升级”,争取在新的条件下、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有更大的作为。

2015学习新常态心得体会(精选3篇)

第3篇

最近,“新常态”成为在各媒体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所谓新常态,既不同于以往,又持续于将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这种新常态体现着民心所向,意味着风清气正,代表着发展大势。笔者认为,形成新常态不易,保持新常态更难,要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见成效。

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要把务实思想树起。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所谓务实,就是要在思想上求实,在行动上扎实,在品德上纯实,在作风上老实,用“实事求是”律己、铸魂、见行,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切忌空谈,力戒浮躁,避免虚夸,要有一种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有一种继续当好领头雁、火车头的进取精神;有一种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在实干中转变作风,在实践中服务群众。

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要从不良行为改起。群众最反感“干打雷不下雨”的假把式,最厌恶“只有唱功没有做功”的空头承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反复强调突出解决好“改”的问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实功虚做、不愿改。因此,领导干部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破除陈旧思想,敢于打破思维惯性,敢于突破传统做法。要善破“下不为例”的陈规陋习,愿破好大喜功的不良风气,勇破高高在上的庸俗之风,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行为调控能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要从日常养成做起。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从过去的教训看,有些党员干部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加强作风建设,为的是让优良作风在养之成习中实现可持续,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从细节养成,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要从一点一滴养成,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地敲,一颗接一颗地钉,持之以恒地践行好作风、养成好习惯。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

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要以制度为保障。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要从建立制度抓起,以制度为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自身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形成好作风、养成好习惯,确保作风建设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第4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成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推进,以及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加大,党员干部一些旧有的工作和生活模式被打破,产生了诸多不习惯和不适应,有的感叹工作节奏比以前快了、“压力山大”“为官不易”;有的感到教育实践活动标准太高、要求太严,期盼活动快点结束,“歇一口气”;有的抱怨禁令太多、福利取消、收入减少,觉得“越来越不自由,越干越没意思”。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各项党纪党规持续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管党,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将成新常态,能不能适应这些新常态,保持一颗平常心,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新考验。党员干部不论是谋事、干事还是做人,都要践行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从严从实抓作风、持之以恒改作风,适应新常态,保持平常心,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在谋事上要适应“不唯上”的新常态,保持“群众第一”的平常心。多数时候,上级和领导的要求与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在两者不相一致的时候,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当年,焦裕禄在安排粮食统销工作时,不是机械地执行上级政策,而是结合兰考群众大饥荒的生活实际,先安排社员生活,把其他工作向后推一下,最终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认可。时下,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推进,无论是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还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核心是践行群众路线、赢得群众满意,“群众第一”将成为一切工作的新常态。然而,部分党员干部不是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把握机遇,净化自身,而是心怀“闯关”心理,抱着作秀思想,领导在时劲头十足,领导一走偃旗息鼓,根本原因是思想上没有把群众放在应有的位置。活动虽有期限,但作风建设无止境。随着活动结束,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也将建立起来、固化下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将成为新常态。在此状况之下,要保持“群众第一”的平常心,时常学习先进、学习典型,对比先进,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经常性地开展“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净化思想和心灵,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群众至上为根本,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见于行,使“群众第一”成为谋事做事的新常态,把群众至上当成一种追求和修养,这样才能工作方向不偏、自觉服务人民群众。

第5篇

今天,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适应反腐带来的官场“新常态”》这篇文章。官场的“新常态”对于领导干部的从政品德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因此官员要对之充分认识,坚定信心,不应该抱观望和应付的态度。

“新常态”是一种新的正常状态。之所以说是“新常态”,就是说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这种“新常态”,将是领导干部从政新的基本环境,因此也就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底线,不能违背和僭越。当然这种“新常态”也是会变化的,但是其变化只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明确,而绝不是相反。

现在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这种判断一方面是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

实际上,清楚的事实正摆在面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彻底地治理腐败的顽疾,既抓“苍蝇”又抓“老虎”,既抓小事又抓制度建设,既把腐败分子关进监狱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样的反腐就绝对不是选择式、运动式和有退路的反腐。如果中国的政治生态没有一个完全的改观,“新常态”没有完全稳定和充分到位,中央在这方面的推进是绝不会停止的,何况这已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坚定的支持。

反腐败带来的官场“新常态”,切切实实地向领导干部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权力行使要有明确的边界和规则了,监督无时无刻不在了,以致有些领导干部私下里感慨现在工作不好做了,因此出现了消极应付的现象。这种不作为心态正是对官场“新常态”不适应的典型表现。当然,在官场“新常态”下工作确实要求高多了,所以暂时有所不适应也还可以理解,但是一味抱怨的态度要不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善于从长远看问题,并且善于从自身找原因,要看到自己同党和人民要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调整心态,尽快学会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开展工作,实现自己的“转型升级”,争取在新的条件下、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有更大的作为。

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心得体会【优秀篇】

【篇6】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常态”的表述,对现阶段中国经济走势的客观基础作出了新的研判,提出了经济发展新阶段对发展动力新的要求,也预示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新的方向,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基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和宏观经济基本走势的判断,作为基层工作者要在当前新形势下,判定方位,理清思路。

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我国在经历了过去30多年将近10%的高速增长、总体上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以后,不仅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且原有的以投资和资本扩张为主导、低要素成本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劳动年龄人口和资本积累率的下降使潜在增长率降低将成为必然趋势和常态,而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产能过剩、财政金融风险加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等几个因素的叠加,都使得经济不可能再维持此前的高速增长。也就是说,减速或换挡是经济发展内在因素导致的必然结果。更为重要的是,与前期增长减速主要源于周期性因素不同,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减速主要源于经济基本条件变化带来的结构性因素,而这种减速也不能继续简单地沿用过往凯恩斯主义的总量需求政策了。

新常态意味着宏观调控思路的转换。除了原有的总量平衡外,结构调整、预调微调、防范风险和稳定预期将成为宏观调控的“新常态”。适应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十八大以后中国新领导层在对现阶段体制改革和经济形势特征提出全新的分析判断基础上,在宏观经济调控的内涵、目标、取向和政策工具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创新。中央的界定了“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与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提法有了重要的区别;中央提出“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但是没有把产业、价格政策放在宏观调控体系之内,这表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职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宏观调控的目标方面,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稳”字当头,并提出“上下限”论,体现了底线思维的宏观调控方针。在宏观调控的取向方面,今年初以来中央对经济形势作出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判断,政策思路从过于重视经济增长速度向更加重视结构调整转变。与此相适应,在政策工具方面,从“全面调控”向“定向调控”转变,瞄准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确定调控靶点,在精准、及时、适度上下工夫,根据不同经济部门和区域实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精准调控方式。

面对新常态,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企业,都需要调整心态,适应新的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有“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标志着持续高速增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意味着经济增长总量指标的重要性下降,也预示着长期以来唯GDP增长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指挥棒将会淡化使用,这将改变过去以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的偏好与思维定式。政府将更多资源和精力用于广义的发展如社会保障、民生福祉、文化建设、医疗教育等方面,强化中央所提到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对于企业来说,在增长速度下降、产能过剩的年代,劳动力等低端要素不再是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过去依靠拉关系、走后门等寻租行为获取资源的机会成本或难度也加大了,创新和研发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价值的创造才是企业立足的基础,因此大多数企业都要面临转型升级。

【篇7】

近期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带领下,我们学习了如何适应“新常态”。官场的“新常态”对于我们基层人员的从政品德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因此要对新常态充分认识,坚定信心,不应该抱观望和应付的态度。

“新常态”是一种新的正常状态。之所以说是“新常态”,就是说这种状态不是一阵风。这种“新常态”,将是领导干部从政新的基本环境,因此也就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底线,不能违背和僭越。当然这种“新常态”也是会变化的,但是其变化只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明确,而绝不是相反。

现在仍有少数人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这种判断一方面是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

实际上,清楚的事实正摆在面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彻底地治理腐败的顽疾,既抓“苍蝇”又抓“老虎”,既抓小事又抓制度建设,既把腐败

分子关进监狱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样的反腐就绝对不是选择式、运动式和有退路的反腐。如果中国的政治生态没有一个完全的改观,“新常态”没有完全稳定和充分到位,中央在这方面的推进是绝不会停止的,何况这已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坚定的支持。

反腐败带来的官场“新常态”,切切实实地向领导干部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权力行使要有明确的边界和规则了,监督无时无刻不在了,以致有些领导干部私下里感慨现在工作不好做了,因此出现了消极应付的现象。这种不作为心态正是对官场“新常态”不适应的典型表现。当然,在官场“新常态”下工作确实要求高多了,所以暂时有所不适应也还可以理解,但是一味抱怨的态度要不得。“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善于从长远看问题,并且善于从自身找原因,要看到自己同党和人民要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调整心态,尽快学会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开展工作,实现自己的“转型升级”,争取在新的条件下、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有更大的作为。

篇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心得体会,学习贯彻,两篇,条例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本两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主持召开市政协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市委党校王连喜教授应邀作了题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专题报告大家一致认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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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主持召开市政协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市委党校王连喜教授应邀作了题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专题报告

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作为政协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问责条例》约束和警醒自己,牢记职责使命,激发担当精神,推动我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戴北方表示,《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后,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越来越严,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我们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到不是出了腐败才会被问责,不负责、不担当等六种情况也要被问责,通过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对责任人实行终身问责,今后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

戴北方表示,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从建立和完善制度着手。一是建立和完善市政协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对机关各党支部履行党的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通过系列制度的建设,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三点明确认识:

一是明确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继去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打出的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法规利器。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意图。

二是明确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使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这之前,我们党有100多部党内法规涉及问责内容,但党内缺乏一部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问责法规。《条例》对分布于多部党内法规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

三是明确认识到党的问责工作将实现常态。《条例》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特别是强调要“终身问责”,充分释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见真章的强烈政治信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条例》

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规矩。《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执行到位,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二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作了具体明确,瞄准的是各级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盯住的是关键岗位。这充分表明贯彻执行《条例》,不是简单的上级对下级的要求,领导对下属的部署,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而是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

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过去一些人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理念,消极作为,积极怠工。《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强化《条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要结合“两学一做”严肃查找整改问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依据《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立说立行,立查立改。

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肃换届纪律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了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其中最主要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整个换届过程风清气正。市委即将换届,我们要充分运用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经验,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从严肃政治纪律抓起,从严压实责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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