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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通用3篇)

发布时间:2022-05-16 08:49:01

把手,也指拉手,握手;器物上手拿手握的地方;机械配件。语出《三国志·魏志·张邈传》:“ 吕布之舍袁绍从张杨也,过邈临别,把手共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3篇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篇1

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个目标,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县管“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监督  我们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牢牢抓住事权、财权和用人权三个重点,开展对“一把手”的干部监督。  1、规范“一把手”的重大事项决策权。一是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近年来,县委重视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制订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对议事的形式、范围、要求和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凡属于本地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的拟订、重要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工程项目审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党委会上进行逐项表决。对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单位的《议事规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一把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一把手”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议事规则》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决策行为。二是健全党务公开制度。XX年,县委出台了《象山县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在各镇乡(街道)、部门全面推行。《办法》规定,党委(党组)执行上级的有关决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工作目标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任免奖惩等情况都要通过公开栏、政府网、局域网、触摸屏及向公众开放有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不少镇乡和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公开形式。如鹤浦镇、大徐镇等镇乡实行“群众出题、代表点题、领导解题”的“三题制”,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还有的单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一把手”的从政行为。同时,我们还把《议事规则》的执行、党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照检查,确保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2、规范“一把手”的财权。一是开展对“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出台了审计预告制度、审计承诺制度、审计回避制度、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把财政财务收支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单位“一把手”列入A类对象,作为审计重点,在坚持“逢离必审”的基础上,对A类对象实施两年一审。目前,共有12家单位列入A类对象。实行审计谈话制度。审计结束后,部长对每位“一把手”及时进行约谈,对有突出问题的“一把手”进行严肃批评,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审计档案。加大整改力度。我们在对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的基础上,对上一年审计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下一年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意见未整改的,提请县财政局等部门对该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财务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对审计决定未执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分别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县建设局和爵溪街道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XX年,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风廉政监督扣分制相结合,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相挂钩,制订实施《象山县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管理办法中有关审计结果的具体扣分细则》,规定“一把手”在履行经济责任时对违反财务规定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分别扣0.5分至2分,年度累计扣分4分以上的,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资格,6分以上的,扣发该年度50%目标考核奖,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累计扣分在14分以上的予以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扣分制的实施,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一步严格内控制度,严肃财政纪律,在去年的财政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对70名“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部长与“一把手”普遍进行了约谈。对2名“一把手”进行降职处理,1名调离重要岗位,2名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度。2000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向28家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委派了19名会计,具体负责该单位的财务工作。所在单位的日常财务开支除财务负责人签字外,还需委派会计签字同意方可列支。为增强委派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委派会计的人事、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财政局,每两年轮换一次,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四年多来,共纠正和制止违规、违纪、违法金额28243.72万元,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等违纪现象,有力地制约和规范了“一把手”“一支笔”审批权的运用。  3、规范“一把手”的用人权。一是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从1996年起,我们首先在县直属单位推行这项制度,规范了竞争上岗程序。规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会议决定、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的竞争上岗方案进行审核,对重点单位的竞争上岗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其他单位的关键环节都派员参加,保证“一把手”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2000年在总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镇乡(街道)和县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分管计划、项目、指标审批,人事、资产、财务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任正职满6年以上的原则上要轮岗交流。二是规范县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我们规定每年组织一次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公开推荐必须经过群众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组织推荐三个环节,“一把手”推荐必须署名,其推荐的后备干部必须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各单位把得票集中、群众公认度高、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三是坚持“凡进必考”,把好新录用人员的“入口关”。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从XX年开始,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把公务员录用办法延用到事业人员的录用工作,通过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录用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录用工作的透明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录用1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一人投诉用人单位。四是强化对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县委组织部以“一把手”为重点,每年对镇乡街道、县直属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乡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的错误做法予以纠正,重申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考核,增强了“一把手”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减少了“一把手”在用人权上的“自由裁量权”。  二、把握三个环节,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  通过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网络,努力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机制。  1、强化预防,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为增进与“一把手”的思想沟通,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管理,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县委常委会成员与县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委常委会成员与“一把手”交流沟通的规定,做到“八必谈”。当出现“一把手”职务调整,考察考核反馈,班子内部有不团结苗头,受到表彰奖励、工作遇到挫折,有重大事项要求组织谈话,廉洁情况有反映以及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必须找他们谈话。XX年,县委常委会成员与县管“一把手”普遍进行了一次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一把手”的思想脉搏。二是深化述职述廉。县委每年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把一年来的个人重大事项、家庭财产、出国(境)情况以及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述廉重点,进行自我剖析,由干部群众进行当场测评,并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布测评结果,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对新提拔任用的“一把手”强化廉政教育,除开展党纪条规测试外,还在电视上向全社会公开作出廉政从政集体承诺,廉政承诺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通过深化述职述廉,进一步提高了“一把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一把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把各镇乡、街道和县直属单位正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必须申报的对象;把“一把手”本人及其配偶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济另立的除外)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包括家庭财产、年度收入、买卖交易、接受馈赠等四方面作为必须申报的内容。结合述职述廉,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公开,接受监督,并存人领导干部本人的廉政档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财产申报的受理、调查、分析、检查。该制度自XX年10月实施以来,共有113名“一把手”和21名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了申报,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构建网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一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信息联系通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等9家单位共同组成了对“一把手”监督的信息通报网络,并继续完善组纪例会等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联系传递“一把手”的问题性信息,及时掌握“一把手”的相关情况。二是发挥代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出台了《中国共产党象山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实施办法(试行)》,把党代表“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作为重要职责,县党代表对县直属单位的“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评议。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必须征求本地本单位县党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县人大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组成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述职评议,既评工作实绩,又评廉政情况。三是发挥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为群众监督提供平台,凡是群众反映有具体线索的问题,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同时,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副主任,干部科科长兼任县效能监察中心副主任,接受群众的投诉。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尝试对“一把手”监督进社区,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的方式,从县城6个社区聘请党性强、素质优、作风正的6名同志担任干部监督信息员,通过他们收集、提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问题信息,直接向组织部干部科反映,干部科还派干部上门主动与他们联系。党内、党外监督网络的构建,拓宽了监督渠道,形成了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了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  3、严肃纠正,加大对“一把手”的惩处力度。一是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重视对“一把手”问题的调查核实,做到“四个必查”。即反映问题有明确线索或具体内容的必查;举报人署真实姓名或提供具体联络方法的必查;反映“一把手”用人问题或存在严重思想作风问题的必查;在干部考察考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必查。近两年来,共受理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件8件,分别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实现“四个必下”。在考核中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一把手”必下;在任前公示中发现有工作、生活作风问题,影响任用的必下;在试用期考核中“不合格者”必下;被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者”必下。据统计,XX年以来,进行廉政谈话的“一把手”共6人,受党纪处分3人,重要岗位调整7人,降职7人,免职2人。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体会  通过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认真思考和不断实践,我们认识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政策性强,是干部监督工作中重点和难点。要做好这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是关键。我们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都是县委、县政府特别是县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只有上级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干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一把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良好局面,才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制度建设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保障。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予以保障,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同时,要一丝不苟地抓好现有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防止“有章不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程序规范决策,以制度制约权力。  3、工作方法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前提。组织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对“一把手”的监督只有突出组织部门的优势,从关心爱护“一把手”出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以“一把手”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表现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基本途径,以实施组织调整为主要手段,才能实现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才能构建和谐的干部成长氛围。  虽然,我们在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市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努力把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文标题: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篇2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作者:陈正恭

作者机构: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办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上海机关动态

年:2005

卷:000

期:002

页码:24-26

页数:3

中图分类:D924.39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一把手”;赵玉存;重刑;抓获;滥用职权;受贿;领导干部;海关;反走私;走私分子

摘要:1998年以后的反走私风暴中,一边是许多曾经不可一世的重大走私团伙被彻底揭露,走私分子纷纷被抓获归案,一边是部分海关领导干部因滥用职权受贿放私而一个接一个落马,许多被判了重刑有的甚至被判极刑。其中不乏直属海关的“一把手”,如曹秀康、杨前线、赵玉存、耿永祥、莫海涛等。为什么“一把手”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血的教训值得反恩,发人深省。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篇3

摘 要:所谓“一把手”是指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一把手”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如果“一把手”腐败,会给党和人民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但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也存在着一定困难。为促使“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就要不断加强廉政教育,也需要上级部门和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督,建立并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会议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等等,从多层次入手,使监督有效。

  关键词:“一把手”;权力运行;有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0-0020-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各级各地党政“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各项事业的引领者、决策人,其能力、作风与素质,直接影响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兴衰。因此,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难点及原因分析

  1.个别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个别党政“一把手”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正确看待自己,不愿意接受监督;也有个别“一把手”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唯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觉悟高、能力强,不需要别人监督;还有个别“一把手”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还有的个别干部对同级监督视为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也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

  2.上级组织的监督监管尚未到位。一部分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而轻监督。有的只重视工作效益,而往往忽视监督;有人认为“一把手”是通过组织严格的考核挑选出来的,可以信得过,俗话说用人不疑,根本没必要经常询问;还有人认为上级对下级批评多了,监督多了,会影响其之间的关系,打压他们在平时工作中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他们在领导班子的威信。还有人对待下级的一些违规违纪不予提醒,维护部门声誉,即使出了问题,心理上往往也会存在恻隐,甚至还为其说情,忽视了监督的本质,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

  3.同级和下级监督力度还不够到位。同一班子的各成员及下级干部等跟“一把手”接触较多,对“一把手”的监督比较方便。现实生活中,“一把手”由于处在核心位置,对于一些借鉴意见听不进去,独断专行,这就会导致其他成员由于怕得罪“一把手”而形成不敢也不愿监督的现象。

  4.一些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个别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以至于群众对这样的活动根本不了解,更加无法对其实施一定的监督,例如,评议干部这样的活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但就是由于群众对自己要评议的对象缺乏了解所以只能是盲目的、随便的评议,根本起不到有效的作用。

  5.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针对性不够。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如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把手”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

  二、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点、思路和对策

  1.以勤政、廉政教育为基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干部定期轮训制度等学习制度,使“一把手”的经常性教育常态化。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一把手”能够自律,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能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任何时候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三要认真反复地学习党章,深化对党章的理解和再认识。要通过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巩固党员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四要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经常性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实例,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教育。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不断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从严从实的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上级党委要实施有效的监督。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负有直接责任,实施的监督也最具权威,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落实上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上级党组织要把对下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抓在手上。按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发现下级存在问题要及时提醒。由于上级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的,也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二是实行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往往在“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常常对其给予希望,也进行廉政谈话,提出了要求,早打了预防针,但疏于日后监督管理。上级党委必须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要经常性地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有了缺点,要及时指出,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工作表现差,工作业绩不突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要实行诫勉警告,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要求。五是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实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了解掌握“一把手”的工作业绩和在群众中的威信。同时,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奖惩分明。   3.职能部门要认真监督。一是加强纪检部门的监督力度。纪检监督部门受党委领导,要发挥好监督责任,实施有效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部门只对上一级监督部门负责,确保纪检部门监督的独立性。二是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任期已满或提拔任用前的“一把手”需要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查。要把任期内审计经常化,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

  4.领导班子内部要敢于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在一个单位,一起共事,对“一把手”的思想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最有发言权。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说了算,搞独断专行,使“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开好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消除误会,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领导干部经常性的谈心制度。要正确处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的关系,通过经常谈心,经常沟通,经常交流,增进团结,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5.搞好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要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决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如“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会议决定末位表态制度”等等。二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三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三、结束语

  “一把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单位应该对“一把手”做好规范,做到权责明确透明。对于“一把手”的各种权力,像财政管理权、决策监督权、用人权等一定要做好完善;财政管理权方面,可以借鉴一些地方上的试行经验,比如“五个不直接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对于决策监督权,需要对“一把手”的重大决策机制和末位发言制进行推行完善。并通过扩大副职的职权,可以直接对上级反映相关意见并受保护的,让副职监督没有后顾之忧;用人权方面,要对“一把手”的提名权制度做好规范完善,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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