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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10-11 18:24:57

20XX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关键词:党费,工作计划,党员,教育,管理

20XX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简介:20XX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XX《关于对20XX年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和集团党委工作计划,现将集团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集团两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了“强基创先““争先创优“活动,强化两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了

20XX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内容:

20XX党员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计划

XX《关于对20XX年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和集团党委工作计划,现将集团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集团两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了“强基创先““争先创优“活动,强化

两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了4项工作:

1、两级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在两级党组织中了争创“四强“党组织建设活动,去年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出的问题、当前企业面临的市场经济、两级班子的精神状态、科学发展能力“四强“党组织建设标准等,“中心组“学习和班子例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培训等,分析两级党组织现状、查找两级班子班子自身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四强“标准。既“政治引领强、发展强、改革创新强、凝聚保障强“,使两级党组织,职工信任和拥护的“四强“班子。

2、组织建设,夯实企业党组织基础。集团规模、办公地点分散、支部少、党员多、新公司有空白点(党员,无法成立支部)等问题。集团党委党章规定,企业情况,以优化组织设置、夯实基层组织、便于党支部工作、党员就近参加活动为目的,办公区域、工作性质、特点,重新划分、了现有党支部,由的6个党支部,为8个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13人。了有利于支部工作的体制和工作机制。

3、考核奖惩、典型激励机制。每年在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创先争优““党员一面旗““党员模范岗“等活动。今年,庆祝建党90周年,集团党委下发了华北农党字[20XX]3号文件《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决定在“七一“前夕对在“强基创先“、“创先争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的共产党员表彰。表彰、激励的上经营一线或基层的党员。,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总结,一党员大会交流材料,另一典型事例,集团办公“OA“系统宣传、推广。在集团的舆论环境,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

在创建活动中,密切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集团工会《的“五一“劳动竞赛和提化建议活动》号召全体共产党员人人争做销售冠军、维修能手、最佳职员等“创先增收“活动;党员带头“企业经济效益、服务质量、管理、节能降耗、思想建设等“我为集团发展“献计献策“提化建议活动。要求每名党员一条,多条不限。(此项活动正在之中)

4、对党支部工作的和考核。对新成立的党支部,帮助练好内功,编写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购买支部书记工作的书籍,目的是新上任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的能力。,对党支部建设日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日常工作情况,上报信息准时、等均考核、评比条件。

二、发展党员工作

集团党委“标准,质量,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发展党员和入党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程序,质量。在日常管理中党委提倡“双培养“既:“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使党员企业的优秀人才。每年集团的先进评比、表彰等活动党员所占比例35%

,集团党委在、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党组通[20XX]2号)精神,能集团自身工作特点,将各党支部上报的发展情况,市委组织部要求,汇总、归纳、填报发展党员报表、《入党志愿书》编号、分发制度等。今年,集团各支部上报入党分子

人,已规定填表备案。发展党员6人,按编号登记发放和管理。

二、

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集团党委能学习并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精神办事,按时按比例收缴、上缴党费。集团党费的收缴情况是每半年以各党支部为收缴并上缴集团党办,由党办汇总后

送交集团财务部。财务记账后,银行按比例上缴市委组织部,

篇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 本文关键词:党费,收缴,情况,报告,管理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 本文简介: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文关于×××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年×月×日)各位代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国共产党×××局第×次代表大会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年×月我局机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 本文内容: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例文

关于×××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

×年×月×日)

各位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国共产党×××局第×次代表大会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年×月我局机关党委党费帐面结存×××××元。

××××年至××××年底,各下属党组织共上缴党费×××××元,利息收入××××

×元,其它收入×××××元,我局党费总收入×××××元。

×年来我局机关党委党费共支出×××××元。其中,党员培训费×××××元,印购党

员学习材料费×××××元,表彰奖励先进经费×××××元,党员电化教育费×××××元,其它开

支×××××元,按比例上缴市直机关工委×××××元。

截止××××年×月×日,收支相抵后,我局机关党委党费共结存×××××元。×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专门的党费银行账户,有专人负责管理党费,并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党员有《党员组织生活证》,按月交纳党费;各总支、支部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按月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每季度向公司党委交纳一次;公司党委每季度向投资管理公司党委交纳一次。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总支、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公司党委收缴党费有票据,党费管理、使用情况年终有结算、有公布;每年由审计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有关领导和市投资管理公司党委。

2、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年来,我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省、市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从而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合理开支留成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年来,局机关党委党费使用支出×××××元,占党费总收入的×××%。对党费的使用,我们严格执行了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个规定范围,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订购、印刷党员学习资料,轮训党员经费,购置党课电教设备,拍摄党课电教片,开展党员活动,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的意见

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我局机关党委和所属各党组织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支部(总支)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个别基层党委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少数基层党组织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个别迟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不能按时收缴下岗党员的党费;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没能按时间、标准和比例上缴党费等。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我党委各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篇3:2020党费使用管理规定

20XX党费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党费,管理规定,XX

20XX党费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20XX党费使用管理规定[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

20XX党费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20XX党费使用管理规定[1]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咨、薪级工咨、绩效工咨、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一l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

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郜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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