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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13:3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我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等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范围:

1.全镇各中小学校在校教师有偿家教;

2.经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区市监部门登记的教育培训咨询公司及未经审批的“无证无照”办学机构;

3.区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教育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主要治理内容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不完备,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培训以及超范围开展中小学学科辅导;

3.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不诚信,虚假(夸大)宣传、作不实承诺或模糊承诺;

4.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不科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5.校外培训机构竞赛管理不规范,组织中小学生语数外等学科等级测试和竞赛、以帮助中小学校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测试、将学生培训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校等;

6.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不严格,聘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担任外教、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担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或管理等工作;

7.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合规,没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只收费少服务等。

8.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执行不严格,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9.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兼职以及从事有偿家教、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成立组织,综合治理。

为确保整治校外辅导机构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总校、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卫生院、文广站、水利站、供电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四、主要措施

坚持执法查处和自我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和年度检查相结合,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依法分批、分类、分阶段推进专项治理。

(一)分类排查摸底(7月20日)。建立排查协同机制,集中力量对全镇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教育部门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聘任和招生宣传等情况,以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摸底。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资料,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

(二)集中执法检查(7月24日)。组织由镇教育、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卫生院、文广站、水利站、供电所等部门人员参与的联合执法组,对不同情形的违规行为采用不同的治理办法。

整改内容包括:无证机构的不得招收学生,自行撤除教育培训的相关广告,立即停止办学;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有证有照”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分别下达“存在安全、消防等隐患停办整改通知书”,教育部门下达“依证依规办学停办整改通知书”。

(三)规范优化提升。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无证无照”和“无证有照”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四)督导落实整改(8月5日前)。联合执法组对前期责令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各部门按工作职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促进服务教育培训业健康发展。

五、职责分工

成立全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检查内容及职责:

派出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的设施、设备、消防等安全鉴定及监

督管理。同时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现场依法处置。下达“存在安全、消防等隐患停办整改通知书”。

工商分局: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证办学,无证的,下达“无证办学停办整改通知书”。

综治办:做好取证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取缔无证校外机构的相关工作。

教育总校:做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下达“依证依规办学停办整改通知书”。

城建所: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建筑质量安全与监管。下达“办学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停办整改通知书”。

卫生院:负责检查培训机构在岗员工健康证件及卫生、消毒、防疫等方面。下达“员工健康上岗停办整改通知书”。

安监站:加强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下达“办学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停办整改通知书”

文广站:负责定期宣传报道整治取缔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情况。

农电站:负责检查培训机构用电安全;对人员集中场所没有安全办学,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各村居:要健全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请镇纪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专项治理依法、公正进行。镇总校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查处力度,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校外培训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学生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入无证培训机构学习的危害性,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培训机构。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校外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

镇党政办公室:

镇教育总校: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邮箱: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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