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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2-05-07 14:56:03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7篇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xx年xx月至xx年x月中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思想作风综合整治、安全新规贯彻落实、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四个重点,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思想作风综合整治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xx年xx月底前,市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x次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汲取xx特大交通事故等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事故警示教育。

  实施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领域、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人员密集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帮扶组、服务团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组织对xx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xx个市安委会有关部门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文明办。

  (二)安全新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其他行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全面整治道路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等问题。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职责,抓好应急部门x项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x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xx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xx项职责落实,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

  (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开展涉及危化的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规范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危险固废安全监管缺失。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公共消防。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道路交通运输。在全面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整治“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燃气。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等工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粉尘作业场所执法检查全覆盖。

  特种设备。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烟花爆竹、铁路、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重点时段严管严控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管理。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春运期间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隐患清零。加快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确保xx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对未整改到位的危化、工贸安全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逐项立案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隐患桥梁,公安、交通部门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

  (三)严格排查监管。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企业。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要依法查处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xx年xx月xx日和xx年x月xx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方案(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xx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xx年xx月至xx年x月中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思想作风综合整治、安全新规贯彻落实、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四个重点,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思想作风综合整治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xx年xx月底前,市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x次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汲取xx特大交通事故等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事故警示教育。

  实施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领域、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人员密集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帮扶组、服务团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组织对xx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xx个市安委会有关部门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文明办。

  (二)安全新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其他行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全面整治道路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等问题。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职责,抓好应急部门x项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x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xx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xx项职责落实,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

  (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开展涉及危化的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规范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危险固废安全监管缺失。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公共消防。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道路交通运输。在全面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整治“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燃气。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等工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粉尘作业场所执法检查全覆盖。

  特种设备。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烟花爆竹、铁路、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重点时段严管严控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管理。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春运期间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隐患清零。加快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确保xx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对未整改到位的危化、工贸安全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逐项立案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隐患桥梁,公安、交通部门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

  (三)严格排查监管。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企业。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要依法查处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xx年xx月xx日和xx年x月xx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方案(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xx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

  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xx年xx月至xx年x月中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思想作风综合整治、安全新规贯彻落实、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四个重点,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思想作风综合整治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全面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xx年xx月底前,市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x次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汲取xx特大交通事故等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事故警示教育。

  实施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领域、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人员密集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帮扶组、服务团进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组织对xx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xx个市安委会有关部门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文明办。

  (二)安全新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其他行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全面整治道路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等问题。

  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强化政府组织领导职责,抓好应急部门x项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x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xx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xx项职责落实,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

  (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开展涉及危化的产业集聚区、起重工业园区和危化企业规范提升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危险固废安全监管缺失。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公共消防。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好基层消防安全监督职责。

  道路交通运输。在全面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基础上,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整治“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燃气。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等工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专项执法检查,全市粉尘作业场所执法检查全覆盖。

  特种设备。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烟花爆竹、铁路、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重点时段严管严控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加强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森林防灭火紧要期管理。认真贯彻全省冬春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春运期间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隐患清零。加快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确保xx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对未整改到位的危化、工贸安全重大隐患,应急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逐项立案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隐患桥梁,公安、交通部门要抓紧推进整改到位。

  (三)严格排查监管。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企业。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要依法查处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xx年xx月xx日和xx年x月xx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方案(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上午xx时前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

  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篇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年底前全市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全部接入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未严格执行湖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复核制度(试行)》《专家驻企检查指导服务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制度(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制度(试行)》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无证(培训不合格)上岗、超许可范围超工作强度超生产能力生产建设、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非法违法承包分包)、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以整改名义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防排水、通风、供配电系统及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设施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以及防冒顶片帮、防透水、防火灾工作落实情况;露天矿山按批准的设计生产建设、边坡边帮和排土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综合治理、库长制和“五人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按标准和设计建设完善安全设施、按规定生产工艺和能力排放(堆放)尾矿情况。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维修、小餐饮”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民宿、合租公寓违规搭建、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联合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急弯、团雾积水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和方案实施,深基坑基槽变形监测、坑槽积水和周边堆载,高大模板脚手架所用建筑周转材料性能,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使用维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员持证到岗、使用维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储存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隐患;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景区的客运索道存在的问题,严禁违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技术力量、资源条件、质保体系、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急反恐预案编制不完善、应急反恐器材配备不齐全、场站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弱问题;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重点整治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企业火灾、爆炸和灼烫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校园。重点整治校园安防设施到位情况,解决好“八件套”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等问题;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制度。

  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A级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喀斯特地貌A级旅游景区内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

  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整治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违法违规施工问题。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联合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

  铁路(高铁)。重点整治高铁沿线危险物品(存储油桶、木材、篷布等易燃易爆物及危化品)安全隐患,切实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问题。

  此外,水利、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商贸(成品油)、地质灾害、福利机构、电力、医院、民爆、文化、林业、邮政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治理整治阶段。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1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集中整治,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排查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并针对冬季事故多发特点,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有效防止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复查总结阶段。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至2月22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再次排查安全隐患、死角、漏洞,确保集中整治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市安委会办公室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在全市宣传、推广。

  四、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厌战情绪,围绕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七大行动”,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自查自纠行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深入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摆位不正、责任不清、落实不严、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自查自纠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监管执法宽松软、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深入自查自纠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展开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自觉找差距、明职责、强技能、反“三违”,并做出认真履职、依法操作的承诺。

  (三)安全生产重大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最难解决、长期不能根治的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工程治理、依法治理、领导领衔整治等手段,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有效力量,下决心进行整治,彻底解决痼疾顽疾,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本地、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要把 “不安全不生产”作为铁的原则,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安全生产暗查暗访行动。以市直20个安全生产专委会为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全行业、全领域的暗查暗访,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举一反三,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回头看”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大起底”,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隐患“清零”。对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上专班一抓到底。要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和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媒体公开曝光制度,确保治理零容忍、整治见实效。

  (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执法力量压上一线,充分利用专家力量,必要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深挖问题隐患,查到位、改到位。要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既避免大呼隆、一阵风,又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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