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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23 17:01:31

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 本文关键词:税务局,法治,创建,城市

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 本文简介: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服务xx市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着力探索新型税源管理体系,打造优质纳税服务品牌,拓展信息管税领域,创新执法督察方法,完善干部队伍激励与风险控制机制,逐步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较

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 本文内容:

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总结

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服务xx市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着力探索新型税源管理体系,打造优质纳税服务品牌,拓展信息管税领域,创新执法督察方法,完善干部队伍激励与风险控制机制,逐步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创建法治城市作任务。现将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管理,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创建法治城市

我局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2013—2015)》的要求,紧紧围绕“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提升xx市国税局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和双拥模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工作主题,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不断推进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科学谋划,明确全年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思路。年初,我局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科学总结了以往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经验,深刻剖析了当前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任务。市局党组及时召开全年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会议,对2015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嘴山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全年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根据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成立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法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保证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行政首长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依照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要求,做好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修订了《xx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工作规范》、《xx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工作规范》,研究确定重大决策范围,将重要人事任免、大额经费支出、重大项目安排以及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重要税收政策制定、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等事项列入本局的重大决策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工作规则和程序,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避免和减少重大决策失误。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税收执法与征管的质量

(一)严格贯彻落实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严格依法征税,未发生多征、少征、提前、延缓征收税款现象,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或者截留税款。不断优化组织收入工作考核机制,提高主观征管努力程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积极主动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密切关注xx市经济运行情况,客观适应经济增速放缓的现状,主动加强向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争取理解,寻求支持。依托堵塞漏洞增收、打击违法增收、科技管理增收、强化税源监控等一系列措施,力促组织收入实现逆势上扬。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止到10月底,共有173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减免税额96.3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55万元;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1户,金额65.99万元。2014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555户(次),涉及金额共计35013.83万元,其中:税基式减免金额23614.12万元,税率式减免金额11399.71万元。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业减免退税18752万元。有力扶持了企业发展,从税收视角有力助推全市打赢保增长攻坚战。截止10月底累计入库税款20亿元。

(二)加强税收稽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稽查局充分发挥

“以查促管”的作用,整合稽查力量,推行“一级稽查”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文书应用。积极开展成品油、三年未查重点税源、非金属矿物制品、化工、煤炭行业等专项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入库查补税款1784.33万元,罚款827.57万元,滞纳金747.53万元。

(三)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在全市国税系统探索推行集体分析、团队约谈、分组核实、统一定案的团队化纳税评估模式。积极运用科学的纳税评估方法,对税源、利润、税负起伏较大或者投资回报、规模产出不配比、存货库存变化异常的企业进行了评估,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准确率。截止目前,全市评估部门共对133户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累计入库税款及滞纳金

4878万元。

(四)认真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编印《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及国家税务局配套办法落实指引》,下发全体干部对照检查,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结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工作,进一步优化税收行政审批流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报送资料,建立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加强审批项目动态管理,规范审批行为。除政策规定需审批、备案的项目外,一律不得自行设定审批项目。坚决防止和纠正“上取消下不取消”以及“明取消暗不取消”等行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执法风险

(一)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我局认真落实执行总局、区局《税收执法岗位责任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构建起了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现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税务人员执法过错大幅度下降。截止2015年11月,共发生执法过错17次,同比下降123%。同时根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安排了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区局下派给我局的疑点数据共13项45条,经核查,疑点数据成立的24条。查补税款90084.4元,加收滞纳金13835.8元。

(二)强化税收执法督查。整合法规和监察力量,集中统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监察工作,主动查找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吸收了巡视和财务审计力量,建立了法规、监察、巡视和财务审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内部监督监察从单纯的业务检查向行政、业务的全面检查转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源头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对基层四个县(区)国税局及市局级稽查局进行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共发现5个方面问题33处,提出11条规范税收执法和防范执法风险的合理化督察建议。各局针对督察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万元,对64人进行了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经济惩戒110元,通报批评61人次,规范了执法行为,避免了执法风险。

(三)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案件评查。我局在本年度开展了对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案卷评查工作。除了上级部门确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六项内容外,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新增了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准确、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的评查内容,从各单位2014年行政处罚的案卷中,进行抽复查。重点评查结束后,将每份案卷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反馈给各单位予以整改,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改进工作的措施。通过评查,减少了执法过错的发生,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

(四)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纳税评估重点事项审议工作。我局修改和完善了《xx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并调整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保证案件审理定性的准确性、程序的合法性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今年以来,共接收市局稽查局提请的重大税务案件10户,已全部审理终结并移送执行,查补税款1394万元、罚款617万元;接收市局评估中心提请的重大事项审议案件6户,审议评估税款1029万元。

(五)扎实有效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xx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精神和要求,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扎根工程”,与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陆续推出加强纳税宣传辅导咨询、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维护纳税人权益等系列行动内容,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税法宣传、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便民办税的责任,立足税收工作,做好纳税服务,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展示税务人员的风采。

(六)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了解决日常税务管理上的法律问题和其他法律服务,规避一些诉讼风险,我局制定《xx市国家税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常年专业法律顾问,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中,通过顾问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四、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一)建立领导和税务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干部的法制意识。我局坚持开展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多次派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扬州税务学院等部门举办的各种法制培训班,共组织参加各类法制学习班五期,培训干部200多人次,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税务督察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治xx大讲堂”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小教员的作用,邀请法学专家、检察官等,以税官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培训。4月份邀请石宏成举办“培养法制思维,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促使税务干部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7月份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不断推进了领导和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坚持依法行政宣传,普及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我局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下发了《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xx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法律六进”工作,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颇具特色的税收法治宣传,通过《xx日报》编发税收宣传专期专版、召开重点税源企业维权报告会、税法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宣讲税收政策和税收知识,解答纳税人的各种税收问题;对骨干税源企业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咨询;对全市260户规模以上重点税源企业,逐一量身编印了《xx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户应用指引》,帮扶企业及时快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市、县(区)两级党政领导的好评。

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实施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价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现场动员会,启动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平罗县国税局已经被自治区国税局命名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六、凝心具力,加强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今年以来,xx市国家税务局推出“一屋一廊一室一馆一中心”为载体的xx市国税局税务文化中心,通过参加全系统第七届“税务文化周”、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等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税收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税收法制宣传精品项目,树立一批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税收法治文化的凝聚引领作用,使全市国税系统法治文化创作能力显著提升,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国税人员的爱岗敬业意识和文明执法程度显著提升,国税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显著提升。

六、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业务知识掌握不深、不细、不精,政策水平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二是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基层税务机关没能将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导致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未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马虎了事,往往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下一步将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教育力度,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市局依法行政各类专门人才库建设,尤其要加强税收法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纳税服务等人才库的建设。

(二)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疑点数据核查、税收执法督察等措施,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强化对执法过错和错误数据的预警、通报和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正确率。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与税收工作的结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国税队伍长治久安。

(三)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税法宣传活动成效。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按照贴近时代发展、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百姓生活的目标,注重满足纳税人对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虽然我局在创建法治城市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全面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2013—2015)》的要求,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全面推进我局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

篇2:地方税务局终工作总结范本

地方税务局终工作总结范本 本文关键词:工作总结,地方税务局,范本

地方税务局终工作总结范本 本文简介:2013年地方税务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本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局党委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负责主持本局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局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

地方税务局终工作总结范本 本文内容:

2013年地方税务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本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本年度的工作当中,局党委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负责主持本局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局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强化征管稳增长,税费收入实现新突破。

2013年,面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市地税系统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完善基金费征缴管理,税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一)加强收入统筹管理。科学编制分解地方税收入计划,积极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和行业分析。认真开展年度减免税统计调查,进行全国税收资料调查,有效掌握区域税源状况。

(二)大力开展税收检查。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以查促收。联合开展“1.17”集中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医疗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等,继续加强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抽调市区近百名业务骨干,在先行集中辅导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税源企业开展收入督查。

(三)切实加强基金费征缴。坚持“两副重担一肩挑”,将社保费作为特殊税种嵌入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实行新办企业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同步办理,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提高参保覆盖面。落实“先缴费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政策,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征收。完善残保金征缴机制。

二、坚持稳妥渐进促转变,税收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两税”征管并轨运行。强化前期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划转要求,全市“两税”征管职能划转顺利完成。完成“两税”人员机构职能配置,市局设立耕契税处,全市新增“两税”服务窗口34个。加强征管业务衔接,上线新版契税征管软件。与市房产局密切沟通协作,确保“先税后证”制度顺利执行,“两税”征管工作全面并轨。

(二)配合做好“营改增”试点前期工作。开展试点行业样本企业典型调查,掌握“营改增”后税负变化、对全市经济税收影响等。逐户开展宣传辅导,进行税源信息调查摸底。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分批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数据信息移交国税部门,实现无缝对接。

(三)稳妥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在巢湖市局重点开展试点,涉外分局和庐江县局进行积极探索,税收风险应对和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探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成立市局纳税评估和风险管理办公室,全面采集重点税源户财务报表数据,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范。

三、坚持深化服务惠民生,职能发挥彰显新成效。

(一)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落实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联合出台关于股权奖励个税试点工作意见,实行企业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内力。全面落实社保费“五缓四降”等优惠政策。

(二)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深入开展“办税服务实践日”活动,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组织市、县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实践,实现效能建设向机关各岗位延伸。继续开展“访税情、办实事、促和谐”大走访活动。出台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意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三)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办税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庐阳分局、经济分局和庐江县局3家办税服务厅被授予“星级办税服务厅”称号。完善12366服务热线管理,升级发票查询系统,规范语音服务,全年接听解答热线咨询3.3万个。按照“六个统一”要求,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安装排队叫号、服务评价和视频监控系统,整合窗口功能,实现综合服务、发票管理“一窗全能”。拓展网上申报、银行网点缴费、持卡缴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实行“有区域管理,无区域征收”,方便缴费人就近缴费。巢湖市局组建纳税人学校、“巢北纳税人”QQ群组、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纳税人

权益保护中心等四位一体的纳税人之家。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机制,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四、坚持固强克弱提效能,征管基础得到新加强。

(一)扎实推进税政管理。上线运行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秩序。认真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代收代缴检查。出台《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流程,提升清算质效。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做好《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出具。开展审核前置、简化备案程序,提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纳税工作。实行“先税后转”,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税征管。细化征管措施,加强建筑安装业个人承包者个税征管。

(二)着力夯实征管基础。深入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加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规范《外管证》开具、核销、检查等工作流程。继续实行国地税联合

证,节约办税成本。修订纳税人登记迁移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结算检查责任,提高迁出管理效率。加强对注销户清算管理。加强普通发

管理,明确建筑、房地产、电信等行业经营中预收(售)环节开具发

管理规定,严格发

报验查验管理,规范发

开业务。

(三)加强信息化支撑。继续加强征管数据清理,强化征管数据质量动态监控。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软件应用,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积极开发私房出租及个体零散税收代征软件,与AHTAX2009征管系统对接,实现委托代征工作信息化管理。加大网上申报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五、坚持防范风险重规范,依法治税迈出新步伐。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参加“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强复杂业务、热点问题宣传,努力为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联合开展第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合肥市首次纳税100强企业新闻发布会,基层各分局因地制宜,举办地税沙龙、开展“爱生活、画税收”校园动漫主题活动、打造公交流动税收风景线等,提升税收宣传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1994年以来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出台《税收法制员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税收法制员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开群众参与税务行政处罚先河。

(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梳理完善办事流程。突出以地税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遍布全市城乡的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所)、服务窗口为主阵地,及时公开各类税收信息。重新规划并增设地税外网栏目,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为公众提供快速查询和办事入口。

六、坚持人本治局增活力,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有序开展干部人事管理。修订《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股级干部选用条件、程序、权限和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比重,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规范科级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对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进行组织考察,按期正式任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发挥老干部党支部作用,丰富退休老干部文化生活。

(二)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十八大精神统领工作指导思想,落实到税收工作各环节。坚持集中和自学、机关和基层、课堂和在线“三结合”,细化落实学习日制度。编印《地税干部学习教育读本》,贯穿全年开展“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连续第年举办全员业务考试。深入推进“书香伴税行”读书活动,举办“品味书香、常诵经典”诵读比赛,市局参赛节目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经典诵读比赛第一。

(三)不断深化系统文明创建。结合纪念建党91周年系列活动,实施党内关爱工程,开展党内互助帮扶、走访慰问,实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与城乡结对共建,走进社区开展税收咨询和清洁家园等义务劳动。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定期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体检,着力推进系统“三和”地税建设。深化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市局荣获第三届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市局及局属18个单位全部被评为市第届文明单位。

七、坚持惩防并举护平安,反腐倡廉得到新提升。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完成学习教育、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打造多元廉政文化载体,构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体系,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举办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营造廉洁从税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节点控制、流程再造、机制完善”的主线,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各环节,列出“权力清单”。绘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固化权力行使过程,确保权力行使可视可控。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集体议和组织定“五步法”,实现节点控制、流线清楚、全面覆盖“点线面”相结合,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防控措施对风险点全覆盖。

(三)畅通内外监督渠道。细化责任分解,开展专项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完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任期经济责任监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进行结果通报,严格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召开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和纳税人代表座谈会、落实税务检查《廉政反馈制》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查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八、坚持统筹协调强保障,行政管理跨上新台阶。

(一)参谋辅政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抓好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年度、月度重点工作,简并各类会议,提升会议质效,做好领导交办、重大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等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用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的通知》,严格按政策处理信访事项。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全年被上级信息载体采用320余条,其中1篇获省领导批示,4篇转报中办、国办。

(二)日常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梳理完善会议安排、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内务管理流程,为机关规范、高效运转提供保障。认真贯彻新公文处理办法,制定《市地税系统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实现公文运转无缝衔接、规范操作。加强档案管理,扩大部门立卷范围,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

(三)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严格预算编制口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篇3: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

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 本文关键词: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严三

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 本文简介: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不同于“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以提升个人修养和规范自身行为为主,“严以用权”不仅关乎自身,还关乎社会和他人。因此,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内涵深刻、意义重大。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深刻

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 本文内容:

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税务局局长通用)

不同于“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以提升个人修养和规范自身行为为主,“严以用权”不仅关乎自身,还关乎社会和他人。因此,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内涵深刻、意义重大。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深刻领会“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总书记深刻阐明了“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严以用权”简简单单四个字,除“以”是虚词,没有实际意义外,“严、用、权”在笔者看来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和内涵。

首先,“严”是标准、要求,包含敬畏、严谨、严厉、公正、廉洁等深刻内涵。敬畏,就是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国之重器,必须怀有敬畏之心,慎重使用,三思而后行;严谨,就是要深刻认识到权力要用之得当,做到权力使用掌握分寸,恰到好处;严厉,就是要做到对违法乱纪行为敢于亮剑,动真格,从严处理;公正,就是要切实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廉洁,就是要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廉洁自律,两袖清风。

其次,“用”是方法、路径,要用之有据、有规、得当。用之有据,主要指权力行使要做到“法有授权才可为”,行使的权力属于法律法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明确的职责范围之内。用之有规,是强化规矩和程序意识,要进行科学论证,必要时征求利害相关人和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行使权力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按规矩办事。用之得当,主要指规范自由裁量权,权力的行使要在合法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惯例,不畸轻畸重,不任性妄为,做到宽严适度,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权”是本质、责任,权力属于人民赋予,要用之为民、便民、利民。为民,指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便民,主要是指出台的政策和举措都要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方便人民群众,能一次办完的不跑两次。利民,是检验工作举措成败和权力行使成果的标准,看人民有没有得实惠,有没有共享发展成果。对我们而言,不论税收形势多么严峻,都要做到应优尽优,严格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认真对照和查找“用权不严”的问题,做到对症下药

对照“严以用权”的高标准,税务部门或多或少还存在用权不严的现象,用权任性、以税谋私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归结起来主要体现为“严不够、用不当、权错位”。

“严不够”主要体现在标准要求低、有令不行,不敢动真格。对工作不敢从严要求,穷于对付应付,对工作部署后不指导、不研究、不过问,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自己职责范围工作不主动作为,存在差不多、过得去、随大流思想,得过且过,不能高标准、严要求,工作目标低,要求低。对出台的规章制度,有的根本不执行或绕行,制度形同虚设,我行我素,有令不行;对税收违法违规事件和违法乱纪人员,瞻前顾后、当老好人,不敢碰硬、不敢亮剑、不敢追责。

“用不当”主要体现在权力使用不当。有的行使权力的依据不足,没有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滥用权力。有的行使权力程序不当,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权限、流程、标准、时限执法,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的单位领导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搞“一言堂”,既当“班长”又当“家长”。或借组织之名,行个人专断之实,包揽一切,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好大喜功,不顾实际,不作论证,独断专行,胡乱决策。有的用权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在既定幅度范围内,凭个人喜好行使权力,严重损害社会公平。

“权错位”主要体现在以自我为中心,损害群众利益。行使权力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考虑,以自我为中心,人为设置障碍或采取变相审批,不顾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与否。办理税收事项时,流程复杂、环节多,提交资料多,不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反复跑、来回找,甚至故意刁难;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迟迟不到位,等着别人上门来求;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优亲重友、公事私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求人托关系;甚至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设租寻租,吃拿卡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出现上述种种情况,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严以用权”的问题。

认真践行“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

明确了问题和根源所在,就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做到心中有民,用权为民。权力是责任,是信任,更是重托。权力来源于人民,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用来为人民谋福祉、为纳税人解忧难,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做决策、抓工作、办事情多想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进一步加深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多听群众和纳税人意见,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报送资料,多办民生实事,多解决涉及群众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牢记住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

二要讲规矩、守纪律,做到心中有戒,公平公正。要将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规矩,做到心中有戒,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握权力界线,秉持公心、依法办事、阳光操作,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的关系。真正做到讲程序、懂程序、按程序办事,以权力的规范运行取信于民,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要自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处理一切涉税事宜。要克服特权思想,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

三要从严要求,真抓实干,做到心中有责,务实担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诸多工作“肠梗塞”,阻在“最后一公里”,就是缺少责任感和真抓实干的精神。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时加以解决。既要大力整治做表面文章、拖延推诿、敷衍塞责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也要严格整治好大喜功、不求实效、胡乱决策的“乱作为”行为。对违法乱纪,要敢于亮剑,敢于问责,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勤勉干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因此,我们税务干部都要以开展“严以用权”专题活动为契机,明白“严以用权”深刻意义和内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守纪律、讲规矩,公平公正依法规范用权,真正做到用权为民,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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